《表3 频率范围为30~1 000 MHz的辐射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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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343.1-2018与2009版的主要差异及应用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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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转折频率处采用较低限值。a OATS=开阔试验场b SAC=半电波暗室c TEM波导仅限于无电缆连接的设备,设备的最大尺寸应符合IEC 61000-4-20中6.1条款规定(在1 GHz测量频率下,受试设备的最大尺寸为一个波长,即300 mm。)d可在较近的距离进行测量,最低至3 m。应使用20 d B/1

对于电网供电器具,其评估流程见图1,有两种评估方法。第一种方法,制造商可以直接选择频率范围为30~1 000 MHz的辐射骚扰测量适用方法,符合表3限值,即符合该频段标准要求。第二种方法,进行30~300 MHz骚扰功率测量,若符合表2a限值,仍需评估条件(1)骚扰功率的所有发射值应该低于限值(表1)减去相应裕量(表2),条件(2)器具最大时钟频率应小于30 MHz,如果同时满足条件(1)和(2),即认为30~1 000 MHz频段内符合要求。如果不满足条件(1)和(2)任一条,仍需进行300~1 000 MHz的辐射骚扰测量,采用表3限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