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7年江汉平原畜禽粪污耕地负荷及警报值与分级》

《表6 2017年江汉平原畜禽粪污耕地负荷及警报值与分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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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平原地区畜禽养殖粪污耕地承载力现状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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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汉平原地区畜禽粪污耕地负荷平均值为12.98 t/(hm2·年),警报值为0.45,分级级数为Ⅱ(表6)。表明江汉平原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构成的污染威胁为“稍有”。江汉平原多数县(市、区)的警报值小于0.4,分级级数为Ⅰ,表示这些地区暂不受畜禽粪污的威胁。石首市、松滋市、汉川市、潜江市的警报值分级级数为Ⅱ,表示这些地区畜禽养殖对环境稍有污染。相对于江汉平原其他地区来说,对环境污染威胁较严重的是沙洋县和枝江市,其中沙洋县污染程度最大,耕地负荷达到28.67 t/(hm2·年),警报值为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