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7年江汉平原畜禽粪污耕地负荷及警报值与分级》
2017年江汉平原地区畜禽粪污耕地负荷平均值为12.98 t/(hm2·年),警报值为0.45,分级级数为Ⅱ(表6)。表明江汉平原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构成的污染威胁为“稍有”。江汉平原多数县(市、区)的警报值小于0.4,分级级数为Ⅰ,表示这些地区暂不受畜禽粪污的威胁。石首市、松滋市、汉川市、潜江市的警报值分级级数为Ⅱ,表示这些地区畜禽养殖对环境稍有污染。相对于江汉平原其他地区来说,对环境污染威胁较严重的是沙洋县和枝江市,其中沙洋县污染程度最大,耕地负荷达到28.67 t/(hm2·年),警报值为0.96。
图表编号 | XD0015807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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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30 |
作者 | 郑煜冁、夏颖、范先鹏、黄敏、张志毅、刘冬碧、吴茂前 |
绘制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潜江农业环境与耕地保育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农村部废弃物肥料化利用重点实验室、农业环境治理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潜江农业环境与耕地保育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农村部废弃物肥料化利用重点实验室、农业环境治理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潜江农业环境与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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