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患者临床诊断与紫杉醇类药品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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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紫杉醇类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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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类药品的适应症为卵巢癌、乳腺癌、子宫肿瘤、宫颈癌、妊娠滋养细胞肿瘤、输卵管癌、非小细胞肺癌等。2018—2019年本院使用紫杉醇类药物涉及的临床诊断有宫颈癌、卵巢癌、乳腺癌、子宫内膜癌、输卵管癌、妊娠滋养细胞肿瘤、子宫癌肉瘤等,均符合紫杉醇类药品说明书及妇科恶性肿瘤治疗指南规定的适应症要求。其中临床诊断数的前3位分别为宫颈癌908例,构成比为53.57%,卵巢癌697例,构成比为41.12%,乳腺癌564例,构成比为33.27%。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