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治疗前后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s)》
注:与本组治疗前相比,*P<0.05。
治疗前两组血清FT3、FT4、TRAb、TSH水平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治疗后血清FT3、FT4、TRAb水平均较治疗前降低,TSH水平较治疗前升高,且实验组治疗后血清FT3、FT4、TRAb水平低于对照组,TSH水平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574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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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0 |
作者 | 窦媛媛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十病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