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修复后排水或排污管道输送介质的过流能力比》

《表7 修复后排水或排污管道输送介质的过流能力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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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修复用涤纶-苎麻非织造物/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厚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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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排水或排污管道为钢筋混凝管[6,9],管道内径分别为800、1 000、1 200、1 400、1 600mm,将表6中涤纶-苎麻非织造物的厚度4.76mm,代入式(4),可得修复不同管径的排水或排污管道后的过流能力,如表7所示。可知:管径为800mm时,管道修复前后过流能力比最小,为125.92%,管径为1 600mm时,管道修复前后过流能力比最大,为127.95%,最小与最大的过流能力比都大于1,表明:当管状涤纶-苎麻非织造物厚度为4.76mm时,内衬材料能减小翻衬修复后排水或排污管道对输送介质的摩擦作用,从而改善管道对输送介质的过流能力;对比几种管径下的管道输送介质的过流能力,在管状涤纶-苎麻非织造物/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厚度一定的前提下,修复后管道的过流能力随着管径的增加而增大,直至趋于稳定值约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