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被监测的各项目报警值》
设基坑点的安全等级为Ⅱ级,监测等级为Ⅱ级,距离基坑10~15 m的监测点为重点监测部位[11]。针对被监测的各种项目设定报警值,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5127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31 |
作者 | 刘聪裕 |
绘制单位 |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设基坑点的安全等级为Ⅱ级,监测等级为Ⅱ级,距离基坑10~15 m的监测点为重点监测部位[11]。针对被监测的各种项目设定报警值,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5127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31 |
作者 | 刘聪裕 |
绘制单位 |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