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子宫内膜癌激素治疗药物方案》
注:雌激素受体(estrogen receptor,ER);孕激素受体(progesterone receptor,PR)
1.晚期或复发病例的姑息治疗:对于晚期、复发或高危病例,激素治疗是姑息治疗的备选方案,但仅限用于分化程度好、ER/PR阳性的子宫内膜样腺癌、子宫平滑肌肉瘤或低级别子宫内膜间质肉瘤,特别是肿瘤体积小或者病灶增长缓慢的患者[3]。NCCN指南并不推荐高级别子宫内膜样腺癌、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和癌肉瘤患者应用激素治疗。激素治疗子宫内膜癌的药物方案详见表1。研究表明[6],晚期子宫内膜癌一线激素治疗的总体有效率为21.6%,临床受益率为36.7%,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PFS)为2.8个月,中位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为10.2个月,ER或PR阳性患者是一线激素治疗的临床获益人群,患者总体有效率分别为26.5%和35.5%,而二线激素治疗的总体有效率依赖于一线治疗反应。
图表编号 | XD0014654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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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陈昌贤、李力 |
绘制单位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瘤科暨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瘤科暨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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