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各实验室实际水样石油类比对结果》
在统一分析条件后,各实验室选取两个地表水采样点开展了实际样品比对研究,结果见表5。从空白样结果来看,实验室E空白试样测定结果浓度较高,达到了测定下限,表明该实验室在前处理过程中试剂或器皿存在干扰因素。在比对过程中,给各实验室分发了加标浓度为0.1 mg/L的空白加标样品,进行外部质量控制。6家实验室中,实验室A和实验室E的质控样加标回收率均低于80%,不满足要求,说明预处理过程存在不当操作,导致目标物损失。选取的2个地表水采样点结果显示,Ⅰ号点位为清洁水样,各实验室分析结果较一致,偏差小;相比而言,Ⅱ号点位各实验室分析结果石油类均不同程度超标。以上结果表明,对于清洁水体,石油类污染小,各实验室分析结果准确性高、误差小;当水体存在石油类污染时,各实验室对于高浓度样品分析误差较大,需要进一步进行复测并结合其他检测技术以确定具体污染情况。同时,结合空白试样和加标质控样结果,实验室A和实验室E的地表水样Ⅱ分析结果准确性存在问题,剔除这两个值后对剩余4个实验室结果计算相对标准偏差为18%,在可接受范围内。
图表编号 | XD0014648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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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蔡美全、冯亚君、沈秀娥、宋程、王小菊、张芳芳、刘保献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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