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近视干预后单眼视力分布比较(只)》
注:以单眼诊断,裸眼视力≥5.0为正常,5.0以下为近视,其中4.9为轻度近视,4.6~4.8为中度近视,≤4.5为重度近视。
对干预后实验组与对照组的视力进行秩和检验,按α=0.0500水准,Z=-0.241,P=0.8094,P>0.05,不拒绝假设检验H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即两组视力分布干预后相等。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4471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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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招敏虹、杨晗、胡松林、黄康柏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园小学、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