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组患者的骨不连发生情况(例)》
注:a-未戒烟组与非吸烟组比较骨不连比例(χ2=9.315,P<0.016 7);b-未戒烟组与戒烟组比较骨不连比例(χ2=9.315,P<0.0167)
非吸烟组有12.5%(4例)的病例出现骨不连;戒烟组有20.4%(11例)的病例出现骨不连;未戒烟组有52.9%(9例)的病例出现骨不连。3组患者骨不连发生情况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0.705,P<0.05)(表2)。分别进行成对比较,提示未戒烟组的骨不连发生情况明显高于非吸烟组(χ2=9.315,P<0.0167)、戒烟组(χ2=6.779,P<0.0167)。
图表编号 | XD0014338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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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李成磊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骨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