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COVID-19流行期间推荐正常孕妇产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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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及防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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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孕妇,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如果没有特殊的问题,可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延长到医院进行产检的间隔时间。通常没有特殊情况下,孕早期是间隔4周到医院检查一次,孕中期是间隔2周,孕晚期是每周进行检查。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孕妇可在家中进行一些简单的自我监测,比如血压、体温、体重的增长情况、28周后胎动的次数等。孕产妇对家中自我监测感到疑惑或者需要健康咨询时,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者互联网线上平台等方式进行询问,尽量减少医院就诊次数。但是在孕早期11~13+6周仍需进行胎儿颈项部透明层厚度(NT)检查;孕中期20~24周仍需进行超声大排畸;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对于36周以上的孕妇或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妇,不建议在家中进行自我监测,应严格按照产检时间进行产检。同时妊娠期间出现发热、剧烈腹痛、异常出血、持续性宫缩、胎动异常或减少等情况都需要及时就诊[16-17]。孕产妇外出就诊时,应尽量自驾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产检策略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