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8~2017年全国水资源量、GDP与不平衡指数I》
选取2008~2017年各行政区水资源量与GDP的多年平均值,计算各行政区的不平衡指数I及d值,见表3、4。由表3、4可知:(1)四川、云南、广西、山东、江苏和西藏6个行政区的I值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I=0.035 7),这些行政区的水资源与经济发展协调关系最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总体水资源分布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2)黑龙江、福建、海南、新疆、贵州、青海、湖南、江西、四川、云南、广西和西藏12个行政区表现为d>0,说明这12个行政区的水资源比重高于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全国其他行政区的d值均小于0,说明这些行政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水资源比重,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3)2008~2017年水资源—经济不平衡指数I总体呈波动的变化趋势。2008、2011、2014年为峰顶,不平衡指数I值分别为0.038 4、0.038 4、0.036 8;2010、2012、2016年为峰谷,不平衡指数I值分别为0.035、0.034 7、0.034 0。其峰顶值和峰谷值呈逐渐下降的倾向,表明近年来各省市间的差异不断缩小,水资源空间分布均衡性有所改善。其变动趋势与基尼系数类似,波动原因也主要是由于技术进步及区域间的发展差异造成的。2017年水资源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指数呈大幅上升态势,未来水资源总体空间分布状况有可能会恶化。
图表编号 | XD0013678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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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张国兴、徐龙 |
绘制单位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