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某啤酒企包装物押金税务会计处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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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包装物押金税务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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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出厂价≥3000元,当期应交消费税为2500元,账务处理见后边栏目。2.如果出厂价<3000元,只是适用税率不同,其他分析思路一样。

假设甲公司是某啤酒生产企业,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自产啤酒10吨给某公司,每吨售价2900元(不含增值税),每吨成本2500元,并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113元,包装物成本为90元,双方共同约定12个月内返还包装物,若逾期未能归还,甲公司可以没收某公司的押金。款项已收,包装物成本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其价值,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当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3000元时,每吨消费税税率250元;当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3000元时,每吨消费税税率为220元(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