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合格检验标本统计分析表》
实施追踪方法学前的检验标本不合格率分别为0.27%、0.25%、0.31%,平均不合格率为0.28%。实施追踪方法学3个月后的不合格率分别为0.19%、0.12%、0.14%,平均不合格率为0.15%。开展追踪方法学进行检验前标本管理后标本不合格率显著降低(x2=29.217,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641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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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杜亚波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中心卫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