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三组患者治疗48小时需加用其他止痛药情况比较[n(%)]》
注:与A组比较,χ2=1.416,(1)P>0.05,与B组比较,χ2=3.310,(2)P>0.05。
A组加用其他止痛药的比例为13.2%,B组为18.9%,C组为5.3%,C组加用其他止痛药的比例低于A组、B组(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3484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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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朱迎慧、潘双杰、何远宏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内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内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