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婚配年龄结构:性别比失衡、婚姻支付与代际支持》

《表1 我国婚配年龄结构:性别比失衡、婚姻支付与代际支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性别比失衡、婚姻支付与代际支持》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适婚人口性别比(男性数量/女性数量)。我们使用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每个个体在婚姻市场上对应的适婚人口性别比。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可知,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6.5%,流动人口中有66.89%的通婚圈在本省同一县市,并且2012年以前,跨户籍通婚的人口占比仅为7%(王丰龙和何深静,2014)。因此,本文将同一个地级市内同户籍类型人口划分到一个本地婚姻市场。(2)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婚配年龄结构具有非对称性,有91.69%的夫妇年龄差为-3岁至7岁(见表1)。因此,在定义潜在婚配对象时,本文定义男性个体的潜在婚配对象为年龄差在7至-3岁之间的女性;女性反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