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治疗效果比较(眼,%)》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研究组轻度弱势、中度弱势患儿治疗总有效率分别为97.67%、93.33%,高于对照组的78.57%、73.3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7.469、4.320,P<0.05);研究组重度弱视患儿治疗总有效率为57.89%,与对照组的56.25%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10,P>0.05)。研究组患儿治疗总有效率为88.04%,高于对照组的72.7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6.736,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42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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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陈琳、王敬伟 |
绘制单位 | 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