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1郑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依据空气质量目标和达标期限,将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2019—2020年第一阶段,PM2.5年均浓度达到5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达到104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SO2、CO浓度持续改善;2021—2025年第二阶段,PM2.5年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SO2、CO浓度持续改善,O3污染上升趋势得到遏制,碳排放量达峰;2026—2028年第三阶段,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NO2、SO2、CO浓度持续改善,O3污染达到拐点;2035年,臭氧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具体目标如下:
图表编号 | XD0012828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
绘制单位 |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