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比较不同研究区域沉积物中PAHs含量》
北江清远段枯水期沉积物中ω(ΣPAHs)范围为(54.8~951.5 ng·g-1,285.5 ng·g-1)。2009年,许静[29]等在研究北江韶关段沉积物中PAHs污染水平,ω(ΣPAHs)范围为(38.2~6 470ng·g-1),最大浓度为本研究中沉积物PAHs浓度的六倍,说明清远段水体沉积物PAHs污染较低,且北江流域整体PAHs的污染趋势逐步降低。与国内外流域的表层沉积物中PAHs含量相比,枯水期沉积物中PAHs污染显著高于黄河口[30](浓度范围为111.3~204.8 ng·g-1)、台伯河[24](36.2~545.6 ng·g-1),低于汾河流域[23](1 285~8 442 ng·g-1)、北江韶关段[29](38.2~6 470 ng·g-1)、松花江[31](51.5~55 172.4ng·g-1)、白洋淀[32](324.6~1 738.5ng·g-1)、珠江三角洲[33](138~6 793 ng·g-1)、巢湖[34](109.7~6 245.8 ng·g-1)、挪威港口[35](2 000~113 000ng·g-1)。与长江[14](10.31~1 239ng·g-1)、韩国京畿湾[36](9.1~1 400 ng·g-1)沉积物中PAHs污染水平相近,因此,对比上述国内外河流PAHs污染水平,北江清远段沉积物PAHs污染处于较低水平(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2560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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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昌盛、樊月婷、付青、韩向云、赵少延、王山军、杨光 |
绘制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先河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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