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治疗前后肺功能对比(±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两组治疗前FEV1、FVC、PEF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两组治疗后肺功能均较治疗前改善,且观察组改善程度较对照组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41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李小珍 |
绘制单位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民医院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两组治疗前FEV1、FVC、PEF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两组治疗后肺功能均较治疗前改善,且观察组改善程度较对照组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41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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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李小珍 |
绘制单位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民医院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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