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三组治疗前后10 m步行时间与BI指数的比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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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剂量A型肉毒毒素肌注对脑卒中后肌痉挛患者肌力和步行功能的影响》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中剂量组比较,aP<0.05;与小剂量组比较,bP<0.05。
三组治疗前的10 m步行时间与BI指数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3个月三组10 m步行时间均较治疗前显著减小,BI指数较治疗前显著增大(P<0.05)。大剂量组治疗后3个月的10 m步行时间显著低于中剂量组与小剂量组,BI指数显著高于中剂量组与小剂量组(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2398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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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胡亚妮、陶科、郭爱红 |
绘制单位 |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康复医学科、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康复医学科、延安大学咸阳医院神经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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