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风险对比:物流导向型供应链金融模式构建》
两种模式从风险上对比可以看到新模式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大大降低,但仍然面临着物流企业内部的操作风险和法律法规方面的缺失。其一,通过供应链自偿模式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风险分担已大幅度降低信贷风险。增加的新风险主要为物流企业内部的金融业务缺乏娴熟的运行技能。其二,为有效控制信贷风险,需设置严格准入制度,在融资审批和对质押物进行控制时均需涉及到大量人工操作,所以操作风险是两种模式均无法避免的。其三,供应链金融的法律环境在实践环节有一定缺失,《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仍需完善。如原材料或产成品在中小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流转,易产生所有权的争议。具体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394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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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谭建、闫丽娜、李萌 |
绘制单位 | 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