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1)P<0.05
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1.7%,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4.1%(P<0.05)。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279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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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苏敏芝、胡昔权、陈雪莲、周祥福、吴珍、周逸清、刘柏隆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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