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国内发明专利所属法律状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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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质量测度及区域比较研究——以我国石墨烯产业为例》
注:因我国就实质审查实行延迟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专利申请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相关费用之后,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本研究认为处于
(1)I24法律状态。本研究对专利目前所属法律状态信息进行了重新的归类,形成如表7所示的7类法律状态。本研究团队对该指标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谭龙,2015),具体评价分值如表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061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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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0 |
作者 | 刘云、王小黎、闫哲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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