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导流建筑物洪水标准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规定,二道坎水库工程的导流建筑物为5级,若采用土石围堰,相应导流洪水重现期为5-10a,见表1所示。大坝上、下游围堰挡水标准采用5 a一遇大汛洪水,导流的设计流量为330 m3/s。
图表编号 | XD0011894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30 |
作者 | 王洪波、赵宝连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牡丹江水务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规定,二道坎水库工程的导流建筑物为5级,若采用土石围堰,相应导流洪水重现期为5-10a,见表1所示。大坝上、下游围堰挡水标准采用5 a一遇大汛洪水,导流的设计流量为330 m3/s。
图表编号 | XD0011894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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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30 |
作者 | 王洪波、赵宝连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牡丹江水务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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