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5—8月灌溉水水质重金属类指标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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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表水灌溉水质评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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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水质指标中的重金属指标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各测点在5―8月的重金属铬(Cr)指标均表现良好,始终维持在I类水质标准;而对于重金属铅(Pb)来说,除了5月有2个测点(仅占5月测点总数的0.7%)的水质标准持在Ⅲ类外,其余均达到I类水质标准。且这2个测点分别位于鸡西市阿南灌区和云山西大岗灌区,其涉及到的河段主要包括阿布沁河和中游新河。总体上,黑龙江省各测点的灌溉水质无重金属类指标污染风险,能够满足粮食生产对灌溉水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