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严寒地区居住建筑能耗指标对比》
注:气候区属(ⅠA)为严寒(A)区、(ⅠB)为严寒(B)区、(ⅠC)为严寒(C)区。
研究统计了现行标准JGJ 26—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所展示的严寒地区主要城市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并与示范建筑冬季供暖能耗进行对比如表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650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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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冯国会、王楷然、徐小龙、王悦 |
绘制单位 | 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