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处理对烟草烟青虫防效》
注:表中的防效为各重复平均值。同列数据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差异显著(P<0.05),同列数据不同大写字母表示差异极显著(P<0.01)。
由表1可知,药后1、3、7、10 d处理A(农药常量)防效分别为77.54%、95.52%、96.32%、96.94%;处理B(农药减量50%)防效分别为77.48%、95.06%、95.81%、96.46%;处理C(农药减量40%)防效分别为79.77%、98.34%、98.91%、99.45%;处理D(农药减量30%)防效分别为82.41%、98.87%、99.44%、99.45%。经邓肯氏新复极差(DMRT)法对烟草烟青虫防效数据进行方差分析可知,试验常量处理与农药减量50%处理对烟青虫的防治效果相当,农药减量40%处理、农药减量30%处理对烟青虫的防治效果稍高,两者差异不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11512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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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马强、崔志军、刘洋、杜玉海、王兴新、王振娟 |
绘制单位 | 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