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监测时限内前五缺陷发生率(/万)》
2006—2015年辽宁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API的浓度分别为(44.6±40.8)、(32.4±11.5)(89.6±27.3)、(70.1±15.4)μg/m3。根据中国2012年修订的GB 3095-201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8],在监测期间的120个月内,沈阳、鞍山2个城市的空气污染状况较为严重,累计超过规定的浓度限值总月份为27个月和15个月,大连、营口、丹东空气状况较好,所有月份均未超过规定的浓度限值。
图表编号 | XD0011386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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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董爽、黄彦红、李静、姜承志、王诗语 |
绘制单位 |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