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生态适宜性分区划分标准》
生态适宜性的等级划分,是将生态适宜性指数按照自然断点法,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研究区分为五个等级分区,分别为最不适宜区、不适宜区、勉强适宜区、适宜区、最适宜区,以指导研究区的生态建设。具体分区标准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0987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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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张鹏、李世峰、刘瑶瑶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设施农业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设施农业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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