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落实方案前后全院的住院费用比较(±s)》
在全院落实相关住院费用前后对于各类费用的人均变化状况进行分析,在落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方案以后,该医院的住院费用当中的各类费用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主要是药品费用和床位费降低比较明显,2017年的人均药品费用为(7 228.3±156.7)元,2018年的人均药品费用为(6 042.2±152.3)元,药品的费用降幅达到16.41%。而上涨的费用当中,主要由手术费、麻醉费和治疗费用最为明显,2017年的人均手术费、麻醉费和治疗费分别为(987.2±29.7)元、(382.7±14.8)元和(2 624.0±84.6)元,2018年则分别为(1 427.2±34.1)元、(506.1±12.9)元和(3 140.3±112.4)元,增长幅度分别为44.58%、32.46%和19.66%。详细情况请参见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719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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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毛颖欢、李琼 |
绘制单位 | 孝感市中心医院财务部、孝感市中心医院财务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