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上述稀释下的肠炎沙门氏菌在“评价仪器”(a)和“对比仪器”(b)的精密度》
精密度用CV来表示,由表4和表5可知,“评价仪器”和“对比仪器”的CV均小于5%,满足YY/T 1173-2010《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21]中5.2.2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0588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张凡、余洋、杨扬、张绩觅、余丽波、侯启尧、吴博、陈冬东 |
绘制单位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