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规范实施调查医院空气净化相关管理情况[所(%)]》

《表2 规范实施调查医院空气净化相关管理情况[所(%)]》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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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实施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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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制定空气净化管理相关制度的141所医院中有95.04%(134所)的医院明确了制度制定的牵头部门及空气净化监管部门,其中95.52%(128所)的医院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有90.78%(128所)医院明确了空气净化管理部门,其中96.09%(123所)医院明确了管理部门的职责;98.58%(139所)的医院明确了空气净化维护保养部门,其中93.53%(130所)的医院明确了维护保养部门的职责;141所医院中有93.62%(132所)的医院明确了空气净化使用部门的职责。制度制定(87.31%)和监管部门(82.08%)主要是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而空气净化的管理部门比较分散,以感染管理部门(38.28%)、医疗装备部门(21.10%)和后勤总务部门(17.97%)为多,其他29所医院中有44.83%(13所)由多部门参与管理,37.93%(11所)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17.24%(5所)由护理部进行管理;维护、保养部门以医疗装备部门为主(58.27%),其次为后勤总务部门(28.06%)。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