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处理组与对照组的比较》

《表2 处理组与对照组的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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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交通设施如何影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真实效应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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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下显著。

本文首先对处理组与参照组的海外并购数量、交通设施及控制变量进行了t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2000—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未起作用期)“一带一路”国与非“一带一路”国的海外并购量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不宜直接采用传统的DID检验方法;而且大多数自变量的差异较大,因此有必要在模型中进行控制。2014—2016年(“一带一路”倡议作用期)“一带一路”国与非“一带一路”国的海外并购量的中位数差异没有BRI提出前那么显著,表明BRI的提出可能缩小了两大区域内中企海外并购的差距。总体而言,相较于其他国家,虽然“一带一路”国大多距离中国更近,但“一带一路”国被中企并购的交易量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