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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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研究内容:

1、理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2、分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3、调研总结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通过系统调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特征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4、系统研究国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经验做法,总结出对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重要价值的若干启示。5、明确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及方向和重点。结合河南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产业重点和推进路径,提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体思路,并明确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发展定位及培育方向和重点。6、提出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系统化对策建议。从转观念、补短板、强弱项、降成本、促融合、防风险等六个方面进行系统化总结。

(二)解决的关键问题:

1、在系统识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在关系基础上,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要求。2、摸清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诊断出新型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3、归纳总结世界发达国家和中国农业先进省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经验。4、确定了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明确方向和出路。5、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提出河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系统化对策建议。

(三)项目创新点:

该成果有三个创新点:

1、在国内首次阐述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以往农业结构调整的异同。发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以往农业结构调整的相同点是:均起始于粮食卖难;新一轮结构调整均以上一轮结构调整发展成就为基础,并且是上一轮结构调整的延续和拓展。不同点是: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理论上对农业发展的认识不同;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不同;发展的政策目标不同。从而深化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涵和本质的认识。2、创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五大转变”理论。即由重生产向重经营转变、由数量调整向品牌引领下的质量调整转变、由独立发展向产业一体化整合转变、由分散经营向集聚集群化布局转变、由强化生产功能向创新融合多功能发展转变。3、确定了加快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并提出系统化的对策建议。

(四)成果应用:

该成果在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扶贫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兰考县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县参考应用。1、河南省农业厅在制定《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政策和宏观管理上,参考应用了该项成果,其中制定的《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被河南省政府以“豫政[2016]75号”文正式发布实施。2、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在加快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面参考了该研究成果,并在相关园区规划建设中应用。3、河南省科技扶贫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制定科技扶贫开发政策方面参考应用了成果内容。4、兰考县政府在制定现代农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中参考借鉴了研究成果,研究结论和建议在制定《兰考县农业产业发展推进行动方案(2017-2020)》中得到具体应用。5、该研究成果先后在《中州学刊》、《农业经济》等核心期刊杂志发表论文8篇,并在《河南日报》(理论版)发表4篇,在《农业决策信息参考》发表2篇,扩大了社会应用和影响,获得一定社会效益。

成果说明

该成果在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扶贫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兰考县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县参考应用,并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 (1)河南省农业厅在制定《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政策和宏观管理上,参考应用了该项成果,其中制定的《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被河南省政府以“豫政[2016]75号”文正式发布实施。 (2)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在加快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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