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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一、法规[一]会计1

1.财政部拟定会计法草案请议决呈3

(1912年3月)3

2.财政部关于各部院局支领款项应先备文咨告函21

(1912年3月20日)21

3.财政部总务厅印送本部会计规则及职员薪俸发给细则付22

(1912年11月5日)22

4.大总统公布会计条例令24

(1914年3月12日)24

5.大总统公布会计法令30

(1914年10月2日)30

6.财政部关于请领款项除订有契约外一律用银元计算咨35

(1914年11月19日)35

(1927年7月28日)36

8.财政部会计则例36

7.大总统公布修正会计法有关条文36

(1915年9月25日)36

9.财政部修正会计则例42

(1928年3月31日)42

10.国民政府为准行政院拟定会计档案保存年限暂行办法训令48

(1929年12月4日)48

11.国民政府抄发会计师条例训令50

(1930年1月25日)50

(1933年4月5日)55

12.国民政府关于交易及公私款项一律改用银币收付案训令55

13.国民政府检发会计法训令56

(1935年8月14日)56

14.国民政府关于会计年度内机关变更管辖规定以编制决算时隶属为其主管令79

(1936年2月1日)79

15.国民政府规定会计法施行日期指令80

(1936年5月15日)80

17.国民政府抄发修正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条文训令81

(1938年8月20日)81

(1936年11月26日)81

16.国民政府改会计年度为历年制训令81

18.主计处抄发会计人员与审计人员会商核定会计制度办法训令82

(1940年3月8日)82

19.主计处颁发司法院等各会计处室处理会计事务办法训令84

(1940年7月30日)84

20.文官处抄送划一抗战损失财产帐目之整理等办法公函86

(1941年5月6日)86

(1942年1月29日)89

21.主计处颁发本处会计局审核各种会计报告准则等训令89

22.财政经济两部公布非常时期商业帐簿登记盖印暂行办法令91

(1942年11月2日)91

23.国民政府抄发会计审计简化办法训令96

(1946年2月4日)96

24.考选委员会检送会计师法及会计师检核办法函97

(1946年5月2日)97

25.主计处规定财政收支系统改制后各省市政府暨所属办理会计事务注意事项训令105

(1946年8月9日)105

(1948年3月24日)107

26.主计处检送会计法修订草案公函107

(1948年5月27日)129

27.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会计法第十六条等条文129

28.主计部规定1948年度会计帐目分别上下两半年结帐编报代电131

(1948年6月29日)131

29.交通部会计处呈准国家银行规定以元为记帐最小单位案与主计部来往文件131

(1948年7—8月)131

30.主计部规定记帐以金元为本位币会计处理办法代电132

(1948年8月22日)132

(1948年11—12月)[二]公库出纳133

31.主计部关于币制改用金元后会计簿籍记载处理与安徽省政府来往电文133

1.财政部关于改定金库出纳暂行章程布告136

(1912年11月26日)136

2.国民政府抄发中央各机关经管收支款项由国库统一处理办法训令138

(1933年2月1日)138

3.国民政府抄发公库法训令142

(1938年6月9日)142

4.主计处抄发公库法施行细则令147

(1939年7月17日)147

(1939年10月25日)154

5.主计处转发公库法第十三条紧急命令支拨款办法训令154

6.行政院抄送审查会议记录暨公有营业机关收支处理及查核办法公函155

(1941年11月14日)155

7.国民政府检发国库主管机关稽核各机关收支库款办法训令157

(1942年8月8日)157

8.国民政府抄发改进国库款项支拨办法训令159

(1943年11月2日)159

(1943年11月4日)162

9.财政部奉准修正国库统一处理各省收支暂行办法致主计处公函162

10.财政部拟具收复区库款收支紧急处理办法164

(1945年9月2日)164

11.财政部颁发东北及热河各省市区域内库款收支暂行办法通令164

(1946年)164

12.国民政府抄发东北及热河各省市库款收支暂行办法的补充办法等训令166

(1946年9月10日)166

13.主计处抄发商讨缩短库款支拨程序会议纪录训令168

(1947年12月5日)168

(1948年11月24日)170

14.行政院抄发国库法训令170

15.行政院抄发国库法施行细则训令175

(1949年1月12日)[三]预算175

1.财政部为划清会计年度界限请速办1913年1至6月出入预算咨182

(1912年10月9日)182

2.审计处拟订京外各机关办理概算决算逾期处分章程请转核准呈182

(1913年)182

3.值年旗为变更会计年度请按限期将本年下半年预算造册转报咨184

(1915年6月)184

(1930年2月26日)185

4.国民政府抄发1930年度试办预算章程训令185

5.国民政府抄发预算章程及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训令193

(1931年11月3日)193

6.国民政府关于减缩政费办法案训令209

(1932年1月23日)209

7.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内国家支出普通会计第三项训令211

(1932年7月13日)211

8.国民政府抄发预算法训令212

(1932年9月24日)212

(1933年3月8日)251

9.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训令251

(1934年4月7日)252

10.行政院抄发修正预算章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条文训令252

11.国民政府抄发修正预算章程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条文训令253

(1934年8月20日)253

12.国民政府为诠释预算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等案训令254

(1934年11月9日)254

13.国民政府公布县市预算执行办法令256

(1935年9月7日)256

14.国民政府抄发公有营业预算暂行标准六条训令257

(1936年3月19日)257

15.国民政府抄发营业机关预算科自及编制营业概算书实例训令258

(1936年4月4日)258

16.国民政府关于审订1937年普通预算及设立建设事业专款预算办法案训令267

(1937年4月3日)267

18.国民政府抄发修正预算法训令271

(1937年4月27日)271

(1937年4月13日)271

17.国民政府修正设立建设事业专款预算办法训令271

19.国民政府关于自1938年1月1日起实行预算法训令288

(1937年4月27日)288

20.国民政府抄发国难时期各项支出紧缩办法密训令289

(1937年9月4日)289

21.国民政府抄发国难时期各项支出紧缩办法实施条款密训令291

(1937年9月22日)291

(1937年9月)293

22.主计处抄送修正国难时期各项支出紧缩办法第四、六条条文公函稿293

23.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国难时期各项支出紧缩办法密训令294

(1938年4月4日)294

24.国民政府抄发预算法施行细则训令297

(1938年9月23日)297

25.主计处呈准拟订暂行预算科目实例306

(1938年9月29日)306

26.主计处呈准拟订概算预算书表格式324

(1938年9月29日)324

(1917年4月12日)328

1.内务部总务厅会计科印送财政部关于试办1915年度决算办法暨表式公函328

(1942年1月17日)331

27.主计处奉拟简快审核预算五项原则案密呈331

(1942年1月17日)333

28.主计处关于补充说明简快审核预算期限暨抄送追加预算案处理大纲公函333

(1942年5月12日)335

29.国民政府抄发战时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训令335

30.主计处为解释分配预算互相流用范围案公函337

(1942年8月13日)337

31.国民政府抄发党政各机关工作计划及概算配合编造通则等训令338

(1943年4月22日)338

32.国民政府抄发修正战时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训令344

(1943年7月15日)344

(1943年7月17日)346

33.国民政府抄发战时营业预算决算编审办法训令346

34.国民政府抄发战时县市预算编审办法训令349

(1943年7月23日)349

35.国民政府关于补充规定战时县市预算编审办法训令351

(1943年12月4日)351

36.行政院规定经临费同异款移用公函354

(1943年12月30日)354

37.主计处呈准编送预决算两项规定训令355

(1944年5月18日)355

(1944年5月29日)356

38.行政院解释编制乡镇预算办法致主计处公函356

39.国民政府检发修正战时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及科目表训令357

(1944年6月17日)357

40.国民政府主席为推行金融专卖公营等机关预决算暨妥筹实施经济建设成本计算办法电360

(1944年6月17日)360

41.国民政府抄发战时分配预算编制办法及表式训令361

(1945年2月7日)361

42.主计处抄发修订战时营业预算编审办法训令364

(1945年8月)364

43.国民政府为删战时营业算预编审办法等列战时二字及废止战时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训令366

(1946年2月20日)366

44.主计部检发修正预算法及决算法训令367

(1948年6月12日)[四]决算367

(1929年9月7日)388

2.国民政府抄发财政部编制1928年度决算章程及中央地方分类决算办法等训令388

(1931年9月9日)408

3.国民政府公布1930年度决算章程408

4.国民政府抄发暂行决算章程等训令414

(1932年10月25日)414

5.国民政府为限期整理出纳成立决算致审计部训令423

(1933年)423

6.国民政府抄发决算法训令424

(1938年8月9日)424

8.国民政府抄发决算法施行细则训令431

(1941年1月1日)431

7.国民政府规定决算法施行日期训令431

(1940年12月31日)431

9.立法院议决决算法436

(1948年5月1日)[五]审计436

1.大总统公布审计条例令441

(1914年3月12日)441

(1914年10月2日)445

2.大总统公布审计法令445

3.大总统公布审计法施行规则令447

(1914年12月7日)447

4.财政部印送审计院关于解释审计法施行规则之送递期限及核转程序咨呈449

(1915年2月27日)449

5.大总统关于审计院拟订支出单据证明规则文件452

(1915年6月)452

6.内务部关于审计院规定收支计算书据核阅期限公函454

(1915年7月27日)454

7.内务部总务厅会计科抄转审计院关于京外各官署应按期造送计算书据公函455

(1915年7月29日)455

8.内务部总务厅会计科印送审计院呈准修正发给核准状规则公函456

(1915年12月16日)456

9.内务部总务厅会计科印送审计院关于收支计算须将现金中交票额分别计算公函458

(1917年10月19日)458

10.大总统公布修正审查国债支出规则令459

(1922年5月26日)459

(1928年4月19日)460

11.国民政府公布审计法460

12.审计院公布支出凭证单据证明规则463

(1928年7月12日)463

13.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审计院组织法465

(1928年7月)465

14.审计院公布审计法施行细则467

(1928年11月3日)467

15.国民政府公布各省市审计处组织法469

(1932年6月17日)16.国民政府抄发审计法训令470

(1938年5月3日)470

17.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审计部组织法训令476

(1939年3月4日)476

18.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审计法第十条条文训令480

(1939年3月4日)480

19.国民政府文官处抄转审计部稽察中央各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变卖各种财物实施办法训令480

(1939年3月16日)480

(1941年9月9日)483

20.主计处抄发修正支出凭证单据证明规则训令483

21.审计部检发田赋征实及征购粮食审计规则训令486

(1943年9月30日)486

22.审计部抄发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机关审计条例训令487

(1943年11月4日)487

23.审计部暨所属各处办理各机关就地审计事务规则490

(1944年5月16日)490

(1944年5月16日)492

24.审计部巡回审计实施办法492

25.主计处抄发简化事前审计程序暂行办法训令494

(1948年3月15日)494

26.主计处转发修正审计机关稽察各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变卖财物办法训令496

(1948年5月11日)496

27.审计部抄发驻国库审计事务实施办法训令497

(1948年6月28日)497

28.行政院为改订营缮工程费及购置变卖财物稽察限额训令499

(1949年8月19日)[六]费用499

(1912年3月20日)500

2.临时大总统请速议决各部院三月份概算书咨500

(1912年2月25日)500

1.陆军部为各军队照章搭发公债请发给债票十万元咨稿500

3.财政部呈三月份支出总概算册及表502

(1912年3月22日)502

4.陆军部请按三月份支出概算书拨交经费咨稿504

(1912年3月24日)504

5.临时大总统请提前议决三月份概算表册咨512

(1912年3月29日)512

(1915年4月19日)513

6.财政部拟订官吏出差旅费规则呈暨大总统批513

7.国民政府公布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515

(1933年9月23日)515

8.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517

(1935年5月16日)517

9.审计部修正本部旅费给与暂行办法521

(1939年3月10日)521

10.国民政府公布越南缅甸香港等地出差旅费暂行规则522

(1939年4月27日)522

(1941年9月6日)524

12.主计处公布各省重要市县公务员生活指数查编办法524

11.主计处秘书室检送第十八集团军及前新四军编制经费情形报告表笺函524

(1941年4月28日)524

13.国民政府抄发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训令529

(1942年3月5日)529

14.主计处转发修正国内出差旅费支给标准训令532

(1945年3月7日)532

15.主计处抄发调整国内出差膳宿杂费支给数额表训令533

(1947年12月17日)533

(1948年9月8日)535

(1948年3月1日)535

16.行政院公布修正各重要市县公务员生活费指数查编办法535

17.主计部抄发修正国内出差旅费规则训令537

18.主计处重行规定各种物价指数及公务员生活指数等查编办法训令540

(1949年7月6日)二、制度[一]普通公务会计540

1.国务院厘定普通官厅用簿记543

(1914年2月1日)543

2.审计院修订普通官厅用簿记饬571

(1914年11月30日)571

(1931年5月29日)615

3.主计处拟订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编制收支报告暂行办法615

4.国民政府抄发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统一会计制度训令628

(1932年7月12日)628

5.主计处会计局编: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统一会计制度实例绪言670

(1932年7月)670

6.国民政府关于展期实行中央统一会计制度训令671

(1932年12月24日)671

(1933年7月22日)672

7.国民政府为准拟订中央统一会计制度实例暨说明指令672

8.主计处检送设计会计制度程序及完成期限暨应行注意事项公函680

(1936年6月23日)680

9.军政部会计处编:中央各军事机关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685

(1938年)685

10.主计处编:中央各机关及所属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812

(1938年)812

11.主计处为准拟订中央总会计制度草案指令912

(1939年2月4日)912

(1941年1月30日)938

12.主计处检发县总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训令938

13.主计处检发县市及所属各机关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训令989

(1942年4月20日)14.主计处颁发国家总会计制度训令1042

(1943年1月4日)1042

15.主计处编:统一各省市会计统制记录及综合报告办法1051

(1945年12月)1051

16.主计处编:中央总会计制度1109

(1946年11月)1109

(1946年12月25日)1135

17.主计处印发中央统制会计制度训令1135

18.主计处编:省市总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修订本)1165

(1948年1月)1165

19.主计部检发修订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训令1207

(1948年8月18日)[二]特种公务会计1207

1.财政部抄送国库统一处理各省收支暂行办法公函1298

(1941年12月21日)1298

2.主计处密拟暂行县市征收机关征课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草案1315

(1942年月)1315

(1947年6月)1351

3.财政部国库署编:国库出纳会计制度1351

4.主计处检发县市局税捐稽征处征课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训令1440

(1948年4月24日)[三]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会计(一)公有营业及事业会计制度规定1440

1.国民政府为准拟订暂行公有营业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指令1499

(1939年11月4日)1499

2.主计处检发国营事业政府资金计息及盈余分配原则训令1581

(1940年6月3日)1581

(1942年2月24日)1583

3.主计处制定公有营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点1583

4.主计处规定公有营业各业统一会计科目实施应行注意事项1591

(1943年2月18日)1591

5.主计处关于公有营业机关盈余分配等计算方法指令1592

(1944年9月22日)(二)铁路运输业会计1592

1.交通部统一铁路会计委员会陈报筹备经过及议决实行铁路建筑帐目办法详1594

(1914年)1594

2.交通部颁发铁路资本支出分类则例饬1597

(1914年7月22日)1597

(1914年12月5日)1598

3.交通部颁发铁路营业进款分类则例饬1598

4.交通部颁发铁路营业用款分类则例饬1599

(1914年12月5日)1599

5.交通部颁发营业铁路处理新设展长路线及扩充路产会计则例饬1603

(1914年12月5日)1603

6.交通部颁发营业铁路列车机车里程统计则例饬1604

(1915年1月15日)1604

7.交通部颁发铁路岁计帐盈亏帐盈亏拨补帐则例饬1604

(1915年3月2日)1604

(1915年3月28日)1605

8.交通部颁发铁路总平准表分类则例饬1605

9.铁道部统一铁道会计统计委员会编:铁路会计则例汇编1606

(1934年7月1日)(三)邮政业会计1606

1.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编:邮储汇业分局会计规程1728

(1931年2月25日)1728

2.主计处制定邮政统一会计科目1770

(1943年)1770

3.交通部检送邮政总局业务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公函1782

(1946年10月7日)1782

(1947年10月1日)(四)电政业会计1787

4.交通部台湾邮电管理局关于修订本局会计制度说明及实例1787

1.交通部修订电政会计制度委员会编:电政会计制度1838

(1934年6月1日)1838

2.主计处制定电信业统一会计科目1983

(1943年)(五)公路运输业会计1983

1.主计处制定公路运输业统一会计科目1995

(1943年)(六)水路运输业会计1995

1.主计处制定水路运输业统一会计科目2002

(1943年)2002

(1947年1月6日)(七)航空运输业会计2014

2.交通部检送招商局业务费会计科目及意见公函2014

1.主计处制定航空运输业统一会计科目2019

(1943年)2019

2.中央航空公司关于重订本公司会计科目2032

(1948年1月1日)(八)银行业会计2032

1.中国银行东三省分行呈准更订兑换帐记帐办法与总管理处来往函2051

(1917年5—7月)2051

2.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编:中国银行会计内规(修订本)2055

(1935年)2055

(1935年6月)2167

3.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编:中国银行会计内规(续)2167

(1940年8月10日)2186

4.主计处制定银行业营业基金详细科目2186

5.主计处核准中央造币厂会计制度2194

(1942年12月14日)2194

6.主计处会计局制定银行业统一会计科目2255

(1943年2月18日)(九)专卖业会计2255

1.主计处制定暂行专卖业统一会计科目2273

(1943年2月18日)2273

(1943年5月17日)2280

2.主计处暂准盐务总局试办盐专卖会计制度2280

3.审计部抄发专卖机关收支处理暂行办法训令2509

(1943年9月21日)(十)粮食业会计2509

1.粮食部拟定暂行粮食事业基金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2512

(1942年)(十一)实业部及贸易业会计2512

1.实业部呈准暂行会计规程与行政院来往文件2591

(1931年3月)2591

(1943年5月)(十二)重工业会计2632

2.主计处制定贸易业统一会计科目2632

1.经济部资源委员会拟订重工业建设基金会计制度草案2644

(1943年6月)2644

2.经济部资源委员会拟订特种矿产品管理事业基金会计制度草案2698

(1943年6月)2698

3.主计处制定矿业统一会计科目2757

(1943年)(十三)制造业会计2757

1.主计处制定制造业统一会计科目2770

(1943年)(十四)电气业会计2770

1.主计处制定电气业统一会计科目2783

(1943年)(十五)自来水业会计2783

1.主计处制定自来水业统一会计科目2796

(1943年)三、工作报告2796

1.主计处编:主计处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五年三月工作报告2813

(1945年5月)2813

2.主计处会计局业务检讨签呈2822

(1946年2月8日)2822

(1947年3月)2828

3.主计处编:主计处一九四六年二月至一九四七年一月工作报告2828

4.主计部检送一九四八年上半年度工作检讨报告公函2835

(1946年8月13日)四、组织、人事〔一〕组织2835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2845

(1912年1月3日)2845

2.南京临时政府内阁简任员名单2846

(1912年1月3日)2846

(1914年7月10日)2847

3.大总统公布修正财政部等官制令2847

4.大总统公布财政厅官制令2851

(1914年9月12日)2851

5.财政部总次长参事司长年表2852

(1912—1928年)2852

6.财政部批准会计司分科办法令2869

(1913年11月)2869

7.内务部公布本部会计科办事规则令2871

(1913年11月25日)2871

(1914年2月11日)2873

8.农商部公布本部会计暂行规则令2873

9.公府收支处关于本府主计处奉谕改为收支处并启用关防公函2876

(1914年5月12日)2876

10.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设置主计总监部提案2876

(1929年8月21日)2876

11.国民政府抄发主计处组织法训令2880

(1930年11月25日)2880

(1931年3月28日)2884

13.国民政府规定主计处组织法自一九三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训令2884

(1931年3月14日)2884

12.国民政府关于限期成立主计处训令2884

14.主计处处务规程2885

(1931年3月28日)2885

15.主计处筹备处奉准结束及陈报筹备工作经过与国民政府来往文件2891

(1931年4月)2891

16.国民政府抄发修正主计处组织法第五条第九条条文训令2892

(1931年6月29日)2892

(1931年7月4日)2893

17.主计处办理各机关岁计会计统计人员暂行规程2893

18.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提交国民政府办理改善财政制度方案案2894

(1931年12月25日)2894

19.主计处抄发中央各机关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训令2895

(1935年9月28日)2895

20.主计处呈准拟订各省市政府会计处组织及办事通则与国民政府来往文件2898

(1937年6—7月)2898

21.主计处抄发各省市政府所属机关暨各县市政府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令2900

(1938年4月23日)2900

22.主计处检发划分主计经费办法致中央各机关会计统计处室通令2904

(1940年1月9日)2904

33.主计处检发修正各省市政府会计处组织及办事通则令2905

(1941年11月27日)2905

24.主计处抄发公有营业及事业机关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训令2907

(1942年4月21日)2907

25.主计处关于中央机关与地方政府合办公营企业规定主办会计人员的监督指挥办法训令2909

(1942年6月18日)2909

(1943年4月22日)2910

26.主计处检发分层负责办事细则训令2910

27.国民政府关于各县市乡镇公所会计统计人员不属于超然主计系统训令2919

(1943年5月18日)2919

28.主计处为拟订会计人员配合战后复员办法训令2921

(1943年9月25日)2921

29.主计处抄发设置驻外使领馆会计人员规程等密训令2921

(1943年11月10日)2921

30.安徽省政府会计处呈准拟订战后复员计划与主计处来往文件2925

(1943年11月—1944年2月)2925

31.广东省政府会计处呈准拟订战后复员计划与主计处来往文件2927

(1944年1—3月日)2927

32.国民政府公布主计处设置各机关岁计会计统计人员条例2929

(1944年1月13日)2929

33.国民政府抄发修正主计处组织法训令2931

(1944年1月17日)2931

35.主计处会计局为汇编主计处概况拟具主管会计工作稿及复函2933

(1946年2月21日)2933

34.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一四六次常会为设置各机关主计机构三点原则案2933

(1944年10月)2933

36.主计处抄发修改及制定各机关组织法规内有关主计部分条文办法训令2940

(1946年7月27日)2940

37.主计处补发设置公有营业及事业机关会计统计机构之标准及办法训令2941

(1946年12月28日)2941

39.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主计处组织法2945

(1947年3月4日)2945

(1946年)2945

38.铨叙部统计室编:中央政府机关组织——主计处组织法定员额2945

40.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主计处组织法第二、七、八、十条条文2947

(1947年6月23日)2947

41.主计处检发修正分层负责办事细则训令2948

(1948年1月28日)2948

42.主计部改组成立检发组织法训令2957

(1948年6月2日)2957

43.总统公布地方政府暨所属机关主计机构人员设置条例令2961

(1949年1月7日)〔二〕人事2961

1.大总统为准财政部拟订掌司公款人员征缴保证金施行细则批令2964

(1914年10月25日)2964

(1915年7月9日)2968

2.大总统为准财政部拟订官营业员司奖励章程批令2968

3.大总统为准财政部等会拟监督财政长官考成条例批令2970

(1915年7月16日)2970

4.主计处关于派驻各机关会计人员仅办理岁计会计事务公函2973

(1936年3月10日)2973

5.主计处奉颁考绩实施四项办法训令2973

(1936年5月18日)2973

(1936年11月10日)2974

6.主计处抄发主计人员任用条例训令2974

7.主计处抄发主计人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训令2979

(1938年2月2日)2979

8.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主计人员任用条例2981

(1939年5月3日)2981

9.主计处抄发各级政府机关主办会计人员办理交代细则训令2983

(1940年1月23日)2983

10.国民政府抄发修正主计人员任用条例第六、七两条训令2986

(1940年9月19日)2986

(1941年9月20日)2988

11.主计处检发各会计统计处室人员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补充办法训令2988

12.主计处抄发中央及各省市政府主办会计统计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训令2992

(1941年12月10日)2992

13.主计处抄发修正各级政府机关主办会计人员办理交代细则训令2996

(1941年12月12日)2996

14.主计处检发遴选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服务办法及调查表式训令2998

(1942年6月8日)2998

15.主计处会计局拟列全国所需会计人员数及其程度一览表签呈3002

(1942年6月19日)3002

16.主计处抄发中央及各省市县政府会计统计人员保证办法等训令3004

(1942年12月11日)3004

17.主计处重申主计人员不得兼职训令3007

(1943年2月22日)3007

18.行政院抄送国防最高委员会关于切实训练并保障会计人员提案公函3008

(1943年3月13日)3008

19.主计处关于会计审计人员检举贪污应互相通知公函3009

(1943年8月14日)3009

(1943年8月19日)3010

20.主计处关于会计人员检举贪污并应密报本处会计局训令3010

21.主计处拟具各级主计人员印信刊发四项办法训令3011

(1943年10月22日)3011

22.主计处抄发修正主计人员任用条例训令3012

(1944年1月11日)3012

23.主计处抄发本处职员保证办法训令3018

(1944年3月2日)3018

24.主计处印发主办会计统计人员考核表训令3020

(1944年5月8日)3020

25.主计处抄发特种考试主计人员考试规则草案训令3022

(1944年7月3日)3022

26.主计处检发各省会计人员训练办法训令3027

(1944年8月22日)3027

27.主计处抄发评定公务员成绩等级及分数参考表训令3029

(1944年12月31月)3029

29.主计处印发修订主办会计统计人员考核记录表式训令3033

(1945年12月31日)3033

28.主计处抄发修正本处职员保证办法第三条条文训令3033

(1945年4月11日)3033

30.湖南省政府检送审订前会计长李耀西成绩考核记录表公函3036

(1947年1月17日)3036

31.主计处为各机关收支公款应经会计程序及会计人员不得兼职通令3038

(1947年10月9日)五、人员表册3038

1.主计处编:任命人员考试及格人数表3041

(1933年—1948年)3041

2.主计处编:全国各机关会计人员数额表3044

(1942年—1943年)3044

(1936年—1944年)3046

3.主计处编:全国高等教育毕业生数3046

4.中国会计学社编:中国会计学社社员录(附职员录)3047

(1942年12月)3047

5.主计处编:一九三八——一九四二年各省会计师登记统计表3054

(1943年6月)3054

6.主计处编:一九四三年各省会计师登记统计表3056

(1944年)3056

7.主计处编:一九四六年各省会计师考试及格人数统计表3058

(1947年)3058

8.主计处编:一九四六年各省会计师公会会计师登记统计表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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