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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表6

1. 北京市(京)6

2. 天津市(津)7

3. 河北省(冀)8

4. 山西省(晋)12

5.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15

6. 辽宁省(辽)19

7. 吉林省(吉)21

8. 黑龙江省(黑)23

9. 上海市(沪)26

10. 江苏省(苏)27

11. 浙江省(浙)29

12. 安徽省(皖)31

13. 福建省(闽)34

14. 江西省(赣)36

15. 山东省(鲁)39

16. 河南省(豫)42

17. 湖北省(鄂)45

18. 湖南省(湘)48

19. 广东省(粤)51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55

21. 四川省(川、蜀)58

22. 贵州省(黔、贵)63

23. 云南省(滇、云)65

24. 西藏自治区(藏)69

25. 陕西省(陕、秦)71

26. 甘肃省(甘、陇)74

27. 青海省(青)77

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79

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80

30. 台湾省(台)8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和市辖区一览表85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一览表99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地名索引104

六、附录142

1.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142

2. 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143

3. 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145

4.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147

5. 国务院关于批准唐山等市为“较大的市”的通知149

6. 一九八三年各地区人口数150

7. 按人口分组的市、县数151

8. 第三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数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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