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 第2册 雍正七年至十三年谕旨》求取 ⇩

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 第二册1

一 谕内阁著吏部尚书查郎阿协同岳钟琪办理军需事务 雍正七年二月初一日1

二 谕吏部著将湖广宝庆府同知陆琮以近省同知缺补用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二月初四日1

三 谕吏部著将徐朱?等发往河南委署试用等官员分发委用事(残) 雍正七年二月初五日2

四 谕吏部著将项余补授邳睢同知员缺等官员任用事(残) 雍正七年二月初七日3

五 谕命苏州知州即行修补城垣坍塌之处等情 雍正七年二月十一日4

六 谕内阁著将理藩院尚书特古忒侍郎莽鹄立纳延泰给与双俸 雍正七年二月二十八日5

七 谕内阁著将赵弘本名下应追赵世显银两一案照鄂尔泰咨文具奏请旨 雍正七年三月初一日5

九 谕命通州天津二处地方官严察赌博宰牛等事 雍正七年三月十四日6

一○ 谕命盛京礼部侍郎永国兼内阁学士衔为大将军随印 雍正七年三月二十一日6

一一 谕吏部著将崖州知州新升户部员外郎程哲仍留广东补用 雍正七年三月二十九日6

一二 谕内阁著将河南按察使公元调补山东按察使等官员调补事 雍正七年三月二十九日7

一三 谕大学士九卿等办事严禁迎合务须秉公专一 雍正七年四月十二日7

一三九 谕命哈尔纪鄂善带领凉州驻防满洲兵丁前往肃州等官兵调拨事 雍正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8

一四 谕兵部著川北总兵张成隆署张家口副将等武弁任用事(残) 雍正七年四月二十六日8

一五 谕怡亲王大学士等著川北总兵张成隆即速赴陕领兵等情 雍正七年四月二十九日9

一六 谕怡亲王等著将直隶山东采买解送骡匹之地方官酌量议叙 雍正七年五月十四日9

一七 谕吏部著陆昌龄往广东委署开建县知县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五月十四日10

一八 谕将原苏州按察使董永芠秋后处决家资抄没 雍正七年五月十六日11

一九 谕内阁著将患病溘逝之穆世馨给与副都统职衔按例给与卹典 雍正七年五月十七日12

二○ 谕兵部著将题补游击不合例之守备周可昌题补都司等武职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五月十七日12

二一 谕内阁著户部查奏数年以来何省钱粮最为清楚 雍正七年五月二十七日13

二二 谕内阁原广东学政惠士奇沽名巧诈著修理镇江城垣效力赎罪 雍正七年五月二十八日13

二三 谕著照岳钟琪所请将设立社仓谕旨鐫石公布及将社仓条约刊刻木榜 雍正七年六月初二日14

二四 谕内阁著将广西郁林州知州佟世俊解任查审遗缺着鄂尔泰拣选题补 雍正七年六月初六日15

二五 谕怡亲王等著湖广九谿营副将包进忠补授陕西西宁总兵前往西藏 雍正七年六月初八日15

二六 谕怡亲王等著黄廷桂於川省游击内拣选一员往藏管理绿旗兵丁 雍正七年六月初十日15

二七 谕嗣后交大学士之事即在圆明园审理不必进京 雍正七年六月十一日16

二八 谕内阁著将恣意谤讪之谢济世定议治罪 雍正七年六月二十八日16

二九 谕内阁著将奏请宽待缓决人犯之御史杨保革职发往阿尔泰驿站效力 雍正七年七月初四日18

附录:朱改谕旨(残缺)20

三○ 谕左都御史三泰等臣工务须秉公持正办事不可偏私迎合 雍正七年七月二十日21

三一 谕贵阳知府耿观谟等知府一官承上接下务须改除陋习勉尽职守 雍正七年七月二十六日22

三二 谕内阁著将不称职之湖南布政使赵城调京补用京堂等官员调补事 雍正七年闰七月初二日24

三三 谕内阁著准照李卫所请将伊母葬事料理妥协再回总督之任 雍正七年闰七月初三日25

三四 谕怡亲王等驻藏兵丁之家口著照出征兵丁之例给与坐粮 雍正七年闰七月初八日25

三五 谕大学士等著於各部学习人员内拣选数人专司赴阁抄写谕旨之事 雍正七年闰七月十一日25

三六 谕各省解部钱粮批回赴六道挂号之处著概行停止 雍正闰七年闰七月十二日26

三七 谕管旗王大人等著将广东驳回之八旗汉军兵丁妥为安插 雍正七年闰七月二十七日26

三八 谕著河南副都统阿里衮准假三月料理伊父丧事(满汉合璧) 雍正七年八月初四日27

三九 谕内阁著照王大臣等所请刊刻历年谕旨以使天下臣民共知 雍正七年八月初五日28

四○ 谕户部著将近畿各府八旗庄屯杂处之旗民严行整理 雍正七年八月十一日28

四一 谕九卿等严格审处继母将前母之子凌虐殴杀之案 雍正七年八月十四日29

四二 谕都统李永升将汉军佐领赵世昶员缺於伊族内拣选 雍正七年八月十四日30

四三 谕内阁学士何国宗等北运河青龙湾减水坝宜酌量开宽再详议具奏 雍正七年八月十六日31

四四 谕管旗庄亲王允祿等著动支内库银两将典卖与民人之八旗地亩赎出 雍正七年八月二十七日31

四六 谕内阁著将不胜湖南巡抚之王国栋解任来京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九月初二日32

四五 谕内阁著将溺职负恩之领兵进藏武员周瑛解任严审 雍正七年九月初一日32

四七 寄谕署山东巡抚费金吾酌量办理地方罗教 雍正七年九月初十日33

四八 谕九门提督阿齐图等著将太仆寺少卿尹秦革职严审 雍正七年九月十六日33

四九 谕内阁著山东布政使费金吾来京另有升用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九月十七日34

五○ 谕吏部著将鄂尔赛白起图补授监察御史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九月十八日34

五一 谕都统耿化祚等著将那亲柏尧年以副佐领骁骑校试用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一日35

五二 谕内阁著孙嘉淦补授顺天府尹来京办事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五日35

五三 谕内阁著将解送皇木私带客货途中生事之关联璧解任发往江南严审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五日36

五四 谕内阁著将九卿朝审入於缓决之佛喜改为情实以为奸诈者戒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六日36

五六 谕命六部各於郎中员外郎内拣选可用道府者保举一员引见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八日37

五五 谕都统马哈达等著另选年力精壮能满洲话者引见补授福州协领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六日37

五七 谕兵部著将赵承谟交与田文镜以千总补用效力行走?进祿照原议革职 雍正七年九月二十八日38

五八 谕庄亲王允祿等著八旗汉军大人会议籐牌营兵丁帽褂应如何制造雍正七年九月二十九日38

五九 谕景陵圣德神功碑喜产瑞芝不胜庆慰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五日38

六○ 谕将曾静张熙免罪释放并将其逆书口供等刊刻颁布 雍正七年十月初六日39

六一 谕大学士等有乡试未经中式年二十岁以上之子孙各举一人开送内阁 雍正七年十月初九日42

六二 谕内阁著内外臣工效法鄂尔泰公忠体国诚敬事君 雍正七年十月初十日42

六三 谕都统耿化祚著两旗大人补修损坏之房屋俟修完之日具奏 雍正七年十月十三日43

六四 谕内阁著潘允敏接替王图炳陕西学政之任 雍正七年十月十七日43

六五 谕内阁顺天乡试有弊著将专事事稽查之副都统博什希等革职留任等事 雍正七年十月十七日43

六六 谕著给与鄂尔泰曾祖祖父一品诰封并鄂尔泰苗疆之案仍著议叙 雍正七年十月十八日44

六七 谕内阁著将户部侍郎刘声芳之子刘俊邦赐为举人明年一体会试 雍正七年十月二十一日44

六九 谕内阁著西安布政使张廷栋解任前往肃州办理军需等官员调用事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三日45

六八 谕著将怡亲仪仗增加一倍及大学士马尔赛等加衔褒嘉事 雍正七年十月二十五日45

七○ 谕著将范毓馪王慎德议叙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三日46

七一 谕怡亲王等著严行稽察提督衙门内务府番役如有生事妄行即行惩治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九日46

七二 谕内阁著将富明等四人复还原职等效力人员奖惩事(满汉合璧) 雍正七年十一月十二日47

七三 谕兵部著行文河东总督田文镜严查许燃等所有家产人丁 雍正七年十一月十四日50

七四 谕内阁著兵部尚书查弼纳往陕总理稽查军需诸务等情 雍正七年十一月十八日50

七六 谕刑部左侍郎杭奕祿著将曾静带往江宁苏州杭州然后差人送回湖南 雍正七年十一月二十日51

七五 谕内阁著闽省督抚将檄讨吕留良之诸葛际盛资送来京 雍正七年十一月十八日51

七七 谕内阁著将老臣大学士孙柱名下应追银两具行豁免 雍正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52

七八 谕工部尚书李永升等著将徇私作弊之副都统梁永禧革职拿交刑部等情 雍正七年十一月三十日52

八一 谕内阁著将两淮盐商所送十二万银交与盐政噶尔泰酌情使用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三日53

八○ 谕命派员於紫禁城等处严格稽查百官章服不得僭越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日53

七九 谕吏部著将易洪周用礼部额外主事在内廷效力行走 雍正七年十一月三十日53

八二 谕命广东督抚严行整顿诸务不得徇隐失察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三日54

八三 谕命直省督抚严禁加添重耗违者严惩不贷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三日55

八四 谕吏部著将直隶霸昌道张庆鲁调补四川松茂道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七日56

八五 谕著直隶总督饬令地方官查拿开设堂子妄行诓骗惑众之妇人 雍正七年十二月十二日57

八六 谕内阁著将张大有调补刑部右侍郎何国宗补授工部右侍郎 雍正七年十二月十九日57

八七 谕内阁著将山西布政使蒋泂之父蒋陈锡名下应完银两豁免一半 雍正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58

附录:朱改御旨58

八八 谕内阁著三品以上年逾七十之大臣於元旦朝贺不必随班行礼 雍正七年十二月58

八九 谕贵州都匀产出灵芝乃地方官民重农务本而感上天所致 雍正八年正月初二日58

九○ 谕诸王大臣等景陵宝城山上首春产瑞荣芝实为皇考之圣德神功所致(残) 雍正八年二月初六日59

九一 谕将雍正三年以前各官承追之项酌量豁免等情 雍正八年二月十三日60

九二 谕八旗及各部院嗣后会议会审之事著已经行催之衙门即缮摺奏闻 雍正八年二月二十九日61

九三 谕内阁著江南举人顾成天在阿哥书房行走 雍正八年三月初一日61

九四 谕内阁著该部该旗将雍正三年以前各员拖欠银两等情查明详奏 雍正八年三月十一日62

九五 谕吏部著将鱼海源等五员补授郎中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八年三月十七日62

九六 谕吏部著将陈景瀛补授安清中河通判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日63

九七 谕命八旗蒙恩宽免钱粮之辈儆悟改悔不得怨望(满汉合璧)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三日64

九八 谕京城降雨乃天人感应各官当悚惕修省以凛天鉴(满汉合璧)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五日66

九九 谕内阁著於河州口外择地建黄河之庙春秋致祭 雍正八年四月初九日68

一○○ 谕内阁著将大学士授为正一品尚书授为从一品 雍正八年四月初九日69

一○一 谕大学士马尔赛等著保德总理太平峪一应工程 雍正八年四月十四日69

一○二 谕大学士马尔赛等著鄂尔奇傅德分别办理太平峪事务 雍正八年四月十六日69

一○三 谕将御医刘裕铎革职并尽行追回从前恩赏 雍正八年四月二十日69

一○四 谕命嗣后各省会试举人著於本州县领取盘费 雍正八年四月70

一○五 谕内阁著嵇曾筠以吏部尚书管理南河总督印务等河员调任事 雍正八年五月初二日71

一○六 谕内阁著将高其倬调补两江总督等督抚布按官员调补事 雍正八年五月初六日71

一○七 谕示诚亲王允祉劣迹(尾残) 雍正八年五月初十日72

一○八 谕内阁著准曾受怡亲王教训之京官诣王府致奠申哀 雍正八年五月十一日74

一○九 谕吏部著将户部员外郎夏昌交与该堂官留心试看等官员调补任用事 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四日74

一一○ 谕内阁著鼐格宪德差人将跟随达赖喇嘛之泽东勘布喇嘛送京 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六日75

一一一 谕内阁著允禧晋封贝勒允祹仍封郡王弘皙晋封亲王弘景晋封贝子 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八日75

一一二 谕内阁著将办理军需之查弼纳等交部议叙 雍正八年六月二十六日75

一一三 谕内阁著准太原总兵袁立相解任等武弁任用事(残) 雍正八年六月二十六日75

一一四 谕内阁著大学士九卿等将犯贼侵盗人犯作何减等之处详晰定议 雍正八年六月二十八日76

一一五 谕内阁著将袁立相之孙袁秉诚赐为武举并准一体会试 雍正八年七月初五日77

一一六 谕内阁著将单畴书之子单鋐交直隶总督唐执玉以知县试用 雍正八年七月初五日77

一一七 谕都察院所议设立巡检一疏迟延草率著另议具奏其堂官御史等交部察议 雍正八年七月初七日77

一二○ 谕内阁著马尔泰等星赴邳州宿迁桃源等被水地方动支藩库银两速行赈济 雍正八年七月十二日78

一一八 谕大学士等杀妻犯人刘存不得即行宽减著俟秋审提奏宽释 雍正八年七月十一日78

一一九 谕著吴士玉仍兼内阁学士行走 雍正八年七月十一日78

一二一 谕内阁著江南提督柏之蕃来京另用等武员调补事 雍正八年七月十三日79

一二二 寄谕广东观风整俗使焦祈年痛改前非实心办事 雍正八年七月十八日80

一二三 谕内阁著都察院堂官於科道官员内拣选可胜巡台御史者即速带领引见 雍正八年七月十九日80

一二四 谕内阁著将陕西抚标左营游击孙王法调取来京引见 雍正八年七月二十七日80

一二五 谕内阁著怡亲王之子弘晓袭封怡亲王弘晈封为郡王 雍正八年八月二十五日81

一二六 谕著将周瑛发往大将军傅尔丹军营效力赎罪 雍正八年九月二十一日81

一二七 谕内阁著赏给屯田效力之土鲁番回目额敏和卓缎疋并种地回民等银两 雍正八年十月初六日81

一二八 谕内阁著尚书查弼纳即速来京其西路军需著署督查郎阿办理等情 雍正八年十月初八日82

一二九 谕内阁著大学士九卿妥议冬至郊祀之礼具奏 雍正八年十月十二日82

一三○ 谕著各给大学士马尔赛张廷玉蒋廷锡一等阿达哈哈番永远承袭 雍正八年十月十九日82

一三一 谕著岳钟琪於直隶山西两省参将游击内荐举贤员以备命往陕西委用 雍正八年十月二十二日83

一三二 谕内阁著安徽布政使刘柟以京员用遗缺著冯景夏补授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八年十月二十七日83

一三三 谕内阁著照鄂尔泰所请将湖广辰州都司李汝良等发往云南委用 雍正八年十一月十一日84

一三四 谕内阁著将赵士英革去光祿寺卿职衔暂留太医院使行走 雍正八年十一月十七日84

一三五 谕兵部著将郑昂补授直隶白石口守备等武弁任用事 雍正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84

一三六 谕内阁著将李永升再从宽赦免令其稽查八旗井田屯庄等官员惩罚事 雍正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85

一三七 谕都统耿化祚等徐士珑庸碌糊涂不胜参领职任著该旗另行拣选引见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一日85

一三八 谕命行文直省学政就吕留良剉尸枭示等处遍行询问各学生监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九日86

一四○ 谕命江宁将军鄂弥达拣选满洲驻防兵丁著阿克山带往西安驻防 雍正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88

一四一 谕命范时捷署理固原提督等武官任用事(残) 雍正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89

一四二 谕内阁著赏张存孝内库银二千两等调拨民兵赏赉事 雍正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90

一四三 寄谕四川提督黄廷桂著速回成都与抚臣宪德商酌松潘川北防范等事 雍正九年正月初七日90

附录:朱改谕旨91

一四四 谕将王原圻释放发往陕西於办理军需处效力赎罪 雍正九年正月初八日92

一四五 谕内阁著训诲开导八旗及各处驻防官兵勿听妖言邪说 雍正九年正月十八日92

一四八 谕命察旗御史等前往稽察八旗大臣训练兵丁 雍正九年二月十二日94

一四九 谕内阁著议山东济南衮州东昌三府贮粮之事 雍正九年二月十四日94

一四七 谕著赏与土古鲁粮营笔帖式奇书拖沙喇哈番并查明守兵从优叙赏 雍正九年正月二十三日94

一四六 谕内阁著徐湛恩回京协佐直隶河督刘於义办理河务 雍正九年正月二十二日94

一五○ 谕内阁著刑部侍郎王国栋速赴豫省查赈上年被水州县 雍正九年二月二十六日95

一五一 谕内阁著江安粮道刘永鐄前往甘肃署理凉庄道印务遗缺著王恕署理 雍正九年三月二十一日96

一五二 谕土司田旻如暂不必来京陛见俟苗疆事竣再行奏请 雍正九年四月初四日96

一五三 谕内阁著副都统赵弘济驰往保定确查上年灾重州县核实散赈 雍正九年四月初五日96

一五四 谕大学士等著原住青海移往他地之拉查卜等速回本处 雍正九年五月初一日97

一五五 寄谕宁远大将军岳钟琪指示鲁谷庆土鲁番用兵事 雍正九年六月二十二日98

一五六 寄谕宁远大将军岳钟琪指示西路冬季防御诸事 雍正九年七月二十七日101

一五七 敕谕陕西庄浪卫指挥佥事鲁甸邦著世袭官职管束土官抚绥属众(残) 雍正九年十一月初五日105

一五八 谕命寄信浙江总督拣选熟练水师之人送京请旨以备天津水师之用 雍正九年十二月初六日106

一五九 寄谕宁远大将军岳钟琪责问镜儿泉卡伦兵丁遇贼伤失之事 雍正十年正月二十四日106

一六一 寄谕宁远大将军岳钟琪指示穆垒驻兵及酌拨蒙古兵丁之事 雍正十年正月二十八日107

一六○ 寄谕宁远大将军岳钟琪西路大营兵丁操演步行甚嘉 雍正十年正月二十六日107

一六二 谕命岳钟琪将穆垒城垣丈尺宽广并妥速完工 雍正十年正月二十九日108

一六三 谕内阁著分年带徵各员积欠钱粮 雍正十年二月初二日109

一六四 谕将西宁等处被民人私占之寺庙喇嘛等地查明给还 雍正十年二月初九日111

一六五 谕命岳钟琪将获捷实在情形另摺密奏 雍正十年二月十三日111

一六六 谕命岳钟琪将抢获之贼首及可用者暂留其余正法 雍正十年二月十三日112

一六七 谕将北路投降之额鲁特所供情节抄寄岳钟琪阅看 雍正十年二月二十五日112

一六八 谕内阁著甘士琇补授贵州思州知府钱煌补授云南永昌知府 雍正十年二月二十八日113

一六九 谕示编刊外任大臣官员奏摺宗旨 雍正十年三月初一日113

一七一 谕内阁著将广东澄海副将许大猷调补春江副将等武职任用事 雍正十年三月二十日115

一七二 谕内阁著广西浔州副将田玉补授云南曲寻总兵等武弁任用事 雍正十年三月二十二日115

一七○ 谕内阁著福建署督郝玉麟召募技勇精熟之人以补挑选送京藤牌手额缺 雍正十年三月初十日115

一七三 谕内阁江西龙虎山上清宫提点提举应颁给印信扎付著该部察例议奏 雍正十年三月二十三日116

一七四 谕命原大同总兵徐起凤在勇健营教习兵丁 雍正十年三月二十四日116

一七五 谕内阁著徐聚伦调补山东藩司郑禅宝补授河南藩司 雍正十年四月初五日116

一七六 谕内阁著将不职之江西按察使楼俨调京补用等官员任免事 雍正十年四月十五日117

一七七 谕内阁著将徇私侵权之福建布改使潘体丰解任等官员任免事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六日117

一七八 谕内阁著将郭朝端调补江宁知府杨景震补授衢州知府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一日118

一七九 谕内阁著刑部堂官确查王直儿田产毋得隐瞒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一日118

一八○ 谕内阁著贵州铜仁副将刘永贵补授云南永北总兵员缺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三日118

一八一 谕内阁著将擅毁寺庙之唐山县知县赵杲革职枷号并赔修所毁寺庙 雍正十年四月二十四日118

一八二 谕八旗都统等八旗借欠库帑案内人员应追银两著免其子孙扣俸抵补 雍正十年五月初七日119

一八三 谕军机大臣等著查郎阿等添制皮衣皮帽赏给出征之西安宁夏满洲兵丁 雍正十年五月十二日120

附录:御改谕旨120

一八五 寄谕宁远大将军岳钟琪著奖赏军前立功弁兵并移兵穆垒切勿泄漏等情 雍正十年五月二十四日121

一八四 谕内阁著拣选各部郎中员外郎等官每旗添设二员协助都统等办事 雍正十年五月二十八日121

一八六 谕内阁著千总杨云补授宾州营守备何英补授左江镇左营守备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一日122

一八七 谕将江南高汝周等一百三十员名下应追之亏米麦银两悉行宽免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二日122

一八八 谕著将江南年久无着之库斗站船工食等三十四案应追银米悉行宽免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二日123

一八九 谕内阁著将朝审缓决人犯杜五等五十八名从宽免死减等发落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二日124

一九○ 谕内阁著将米国正补授西凤协副将等武弁调补事 雍正十年闰五月初十日124

一九一 谕内阁著给与固原提督樊廷应得封典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二日125

一九二 谕内阁著江南督抚饬属速行扑灭蝗蝻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二日125

一九三 谕著将直隶王持正等一百零四员名下未完银两谷石悉从宽免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三日125

一九五 谕内阁著将云南粮储水利道黄士杰调补迤东道等官员调补事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五日126

一九四 谕内阁著将修建浙江松江海塘案内黄叔琳等未完银两悉行宽免等情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三日126

一九六 谕内阁著将吏刑两部侍郎塔林革去职衔在宁郡王处教习行走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七日127

一九七 谕内阁著将三阿哥允祉殡葬之礼照郡王例行 雍正十年闰五月十九日127

一九八 谕内阁著将户部员外郎安图司库善柱俱行革退 雍正十年闰五月二十八日128

一九九 谕内阁著将鄂尔泰在滇家口料理进京等情 雍正十年六月初八日128

二○○ 谕内阁著将工部尚书马腊革退以武格补授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十年七月初一日128

二○一 谕大学士鄂尔泰等著瞻塔海等协办旗务等旗员任用事 雍正十年七月初一日129

二○二 谕内阁著将富宁调补颜料库郎中纳显调补户部山西司郎中 雍正十年七月初三日129

二○三 谕内阁著将甘肃布政使诺穆图解任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十年七月初八日129

二○七 谕命海寿以户部尚书衔专管刑部事务等部院大臣调补事 雍正十年七月十二日130

二○六 谕命刘於义署理陕西总督李卫署理直隶总督等督抚任用事 雍正十年七月十二日130

二○五 谕命鄂尔泰往肃传旨查郎阿另有简用陕西总督著刘於义速行接任 雍正十年七月十二日130

二○四 谕内阁著鄂弥达将把持广东洋货之陈芳官解回福建原籍 雍正十年七月初十日130

二○八 谕内阁著托时兼理工部侍郎 雍正十年七月十三日131

二○九 谕内阁著铸经略印信颁给前往肃州之大学士鄂尔泰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131

二一○ 谕将广东海关监督祖秉圭革职严审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131

附录:朱改谕旨132

二一一 谕内阁著舒赫德补授内阁侍读蒋炳授为内阁额外侍读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132

二一二 谕内阁著舒赫德蒋炳随鄂尔泰前往肃州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132

二一三 谕命鄂尔奇等为八旗志书总裁喀尔吉善等为副总裁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133

二一四 谕内阁著宁夏西安官员迎候鄂尔泰等情 雍正十年七月十五日133

二一五 谕内阁著贵州提督哈元生来京另有简用等情 雍正十年七月十五日133

二一八 谕内阁著提督杨天纵之子杨煓承袭世职杨照交与川省总督以千总补用 雍正十年七月十八日134

二一九 谕都统弘春等著将骁骑校李正邦交大学士等备补同知缺 雍正十年七月十九日134

二一六 谕内阁著山西布政使蒋泂作速来京候旨委用遗缺著臬司温而逊署理 雍正十年七月十六日134

二一七 谕大学士等著派内庭太医驰往调治常德病症 雍正十年七月十八日134

二二○ 谕著分赏李达德等银两以为制备衣装之用 雍正十年七月十九日135

二二一 谕大学士鄂尔泰等著琼州镇右营游击杨如桂等二人往西路军营领兵行走 雍正十年七月十九日135

二二二 谕大学士鄂尔泰等著将广西左江镇标守备曾唯交督臣高其倬备补游击 雍正十年七月十九日135

二二三 谕著将刑部查奏赃银侵那亏空馈送借欠分赔代赔各案是否宽免分别裁定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日135

二二四 谕内阁著将改过自新之原临湘知县朱元裕交许容协办军务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一日137

二二五 谕内阁著复还金门诏举人在明史馆纂修行走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一日137

二二九 谕大学士等著将刘於义总督任内所存养廉银两赏伊用度不必交还藩库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二日138

二二八 谕内阁著将伊拉齐革职拿问并将案内人犯一并严追定拟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二日138

二二六 谕大学士鄂尔泰等著将原总兵马觌伯从宽免罪释放令往西路军营委用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一日138

二二七 谕定鄂尔泰督抚陕甘经略一切军务所用文移之定式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一日138

二三○ 谕大学士等著编修刘复於母服满后在南书房行走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二日139

二三一 谕内阁著杭奕祿由西安前赴宁夏等候鄂尔泰面传谕旨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三日139

二三二 谕内阁著左都御史福敏协助张廷玉阅看内阁本章等情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五日139

二三三 谕内阁著给学士德龄驿马前往西安协办军务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五日139

二三四 谕内阁著照甘肃巡抚许容职衔赏给伊祖伊父应得封典 雍正十年七月二十八日140

二三五 寄谕署大将军查郎阿著仍回肃州料理行装准备起程经理军务 雍正十年八月初一日140

二三六 寄谕署大将军查郎阿著即行回肃不必来京凡有所见与鄂尔泰商酌 雍正十年八月初三日141

二三七 寄谕副将军常赉等著将穆垒驻兵撤回巴尔库尔等情 雍正十年八月初八日141

二三八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即速将穆垒驻兵撤回 雍正十年八月初八日142

二四○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著再议科什图留兵驻守等事 雍正十年八月初十日143

二三九 谕内阁著署江南总督尹继善等率属诚心抚绥遭受海潮灾民 雍正十年八月初九日143

二四一 寄谕广东将军柏之蕃著实心黾勉整饬营伍倘仍前罢软废弛必从重处分 雍正十年八月十四日144

二四二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著速将北路得胜情由寄信巴尔库尔军营严防败逃之敌 雍正十年八月十八日145

二四三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著将副将军刘世明革职於艰苦处效力赎罪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一日146

二四四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不宜将杭奕祿带往军营等情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一日146

二四五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传知北路敌情以便料理西路军营事务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四日147

二四六 寄谕广东总督鄂弥达著视澳门能否停泊大船以定省城应否容留西洋人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八日148

二四七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著详悉计议西路之防御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八日149

二四八 谕内阁著川北总兵张玉休致遗缺著王廷诏署理等事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八日149

二四九 寄谕大学士等总兵吴进义练习兵丁於头顶夹银甚属庸愚著传旨申饬 雍正十年八月三十日150

二五○ 谕军机大臣著将击败准噶尔逆贼之官员兵丁从优议叙等情 雍正十年九月初一日150

二五二 寄谕大学士鄂尔泰著斟酌使用步兵马兵之善策 雍正十年九月初二日152

二五一 谕军机大臣著将拥兵误国之马尔赛革去绥远将军等职 雍正十年九月初一日152

二五三 寄谕大学士张廷玉等著将户部委署员外郎秦峤程志仁俱行革职等情 雍正十年九月初六日153

附录:朱改谕旨153

二五四 谕内阁著署江南总督尹继善来京陛见等情 雍正十年九月初六日154

二五五 谕内阁著署督李灿等速动仓谷赈济被水灶户盐丁俾获宁居 雍正十年九月初八日154

二五六 谕内阁著将王紘调补浙江布政使等官员调用事 雍正十年九月十三日155

二五七 谕著将镶蓝旗汉军都统等查奏借欠追赔分赔各案银两尽行豁免 雍正十年九月十三日155

二五八 谕著将正红旗汉军都统等查奏借欠扣俸追赔无著等案银两悉行豁免 雍正十年九月十三日155

二五九 谕内阁著散秩大臣一员带领侍卫十员为大学士蒋廷锡枢榇奠酒等情 雍正十年九月十六日155

二六○ 谕内阁陕西乡试主考吴文焕李天龙策问秦省水利一条有误著交部察议 雍正十年九月十七日156

二六二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土鲁番回民迁移防护应照张广泗之说办理等情 雍正十年九月十八日157

二六一 谕内阁著学士双喜稽查井田事务 雍正十年九月十七日157

二六三 谕内阁著河东总督田文镜在任调摄并著孙国玺协助办理总督事务 雍正十年九月二十三日159

二六四 谕各部尚书侍郎著严禁各部堂官私受司官馈送等情 雍正十年九月二十六日159

二六五 谕著武格刘世明将不能实报军营口粮之事明白回奏 雍正十年十月初二日160

二六六 谕军机大臣等顺承亲王军前疏忽失职优柔观望著行文训饬 雍正十年十月初四日161

二六七 谕内阁著南赣总兵刘章来京陛见 雍正十年十月初五日162

二六八 谕办理军需大臣著尚书海寿等会同审讯石云倬案件 雍正十年十月初五日162

二六九 寄谕广东总督鄂弥达等著确议澳门停泊洋船之事务期妥贴 雍正十年十月初七日162

二七○ 谕内阁著将署宣化总兵高弘棨革任等情 雍正十年十月初八日163

二七一 谕内阁著袁州协副将李登科署理南赣总兵印务 雍正十年十月初九日164

二七二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等著将土鲁番迁移回民妥为料理 雍正十年十月十一日164

二七四 谕内阁著吴士玉等拟呈贤良祠之王大臣小传 雍正十年十月十五日165

二七三 谕大学士九卿等著将景陵叠见瑞芝事宣付史馆 雍正十年十月十三日165

附录:朱改谕旨166

二七六 谕内阁著将翰林科道官员奖惩之处缮单於升转派差时进呈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一日166

二七七 谕内阁著照许容所请将笔帖式哲里仍留甘肃抚衙办事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二日166

二七五 谕原领侍卫内大臣尹德应入贤良祠著询问九卿具奏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日166

二七八 谕著照补熙所请以张茂署理张家口副将等情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三日167

二七九 谕著将江南和州知州黄鹤鸣阳湖知县汪文?调取来京引见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七日167

二八○ 谕内扎萨克王贝勒贝子台吉等著实心采买军需牲畜 雍正十年十一月初一日167

二八一 谕内阁著张适前赴江南协办海塘工程 雍正十年十一月初九日169

二八二 谕内阁著哈元生驰驿回贵州提督原任 雍正十年十一月初十日169

二八三 寄谕福建总督郝玉麟等著将养廉公用各项妥贴计议办理等情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一日169

二八四 寄谕四川总督黄廷桂等著留心访察李达德之居官为人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一日171

二八六 谕内阁著侍郎杭奕祿往来稽查陕西甘凉一带营伍等情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四日172

二八五 谕嗣后八旗笔帖式出缺该旗不得应补之人将别旗人员引见补授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四日172

二八七 寄谕署两江总督魏廷珍著留心稽查匪類加意训练营伍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四日173

二八八 谕内阁著王士俊补授河东总督等督抚布按官员调用事 雍正十年十一月十七日173

二八九 谕内阁著将朕六妹追封固伦公主 雍正十年十二月初八日174

二九○ 谕内阁著将元展成实授贵州巡抚等黔粤官员任用事 雍正十年十二月十三日174

二九一 谕内阁著黄廷桂将匿名揭帖之人查出严行究治等情 雍正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75

二九二 谕内阁著四川巡抚宪德速弛米禁毋蹈遏籴之戒 雍正十一年正月初五日175

二九三 寄谕福建总督郝玉麟著於水师总兵内拣选一二员以备简用水师提督 雍正十一年正月十七日175

二九四 谕内阁著署陕西总督刘於义等严饬陕甘提镇将营中馀利俱归公用 雍正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176

二九五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等著将西路进兵袭击之事详慎密筹 雍正十一年二月初五日176

二九七 寄谕山西巡抚石麟著扣抚藩养廉银以补应州等四州县旧欠钱粮等情 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178

二九六 谕著将宁夏副都统僧保革职并著侍卫喀拉补授其缺等官员任免事 雍正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78

二九八 谕内阁著将刑部郎中额布特降一级遇兵部工部员外郎缺出补用 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日180

二九九 谕大学士等著刑部官员厘剔弊端正本清源慎重行政等事 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180

三○○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等著将抄寄小策楞敦多布等之字留心办理 雍正十一年三月初四日182

三○一 谕著石麟秉公审明兵丁生事一案不得分别旗民满汉存偏护私心 雍正十一年三月十三日182

三○二 谕天下读书服官之人著潜心理学澄源端本诵法圣贤躬行实践 雍正十一年三月十四日183

三○三 谕内阁著户部侍郎韩光基前往京口审拟领催张圣恩等开场赌博一案 雍正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184

三○四 谕内阁著直隶等十省督抚各於省城寺观斋僧道一万以酬得雨之愿 雍正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185

附录:朱改谕旨186

三○五 谕内阁著直隶总督等酌卖仓谷并将雍正九年前带徵银缓至秋收完纳 雍正十一年四月初二日186

三○八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等不可为敌营备兵八万之说所惑 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八日187

三○七 谕著将浙江湖州副将范宗尧革职令其自赴北路军营效力 雍正十一年四月初五日187

三○六 寄谕山西巡抚石麟著将布政使养廉银酌分数千给与协办军需之蒋泂 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四日187

三○九 谕今年拣选远省落第举子人材可用年老者补用教职乃格外之恩 雍正十一年四月十二日189

三一○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等著悉心筹画防范贼人夏秋间进犯西路 雍正十一年四月十五日189

三一一 谕内阁著条奏刑名各件糊涂错谬之御史曹梦龙仍回刑部员外郎任 雍正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190

附录:朱改谕旨190

三一二 谕内阁著将玉琳琇法孙僧明慧赐紫封为悟修禅师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一日190

三一三 谕大学士张廷玉等著将二甲第一名张若霭授为编修等新科进士委用事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二日191

三一四 谕内阁著照总督职衔赐与王士俊之曾祖父母祖父母及本身诰命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七日192

三一五 谕内阁著将山东得雨稍迟之州县卫所应徵新旧钱粮缓至秋后再徵 雍正十一年五月初七日192

附录:朱改谕旨192

三一八 谕吏部著详悉定议上科进士归班选用事宜(残) 雍正十一年六月初七日193

三一六 谕著将进士陈倓授为编修等新科进士任用事 雍正十一年五月193

三一七 谕内阁著大学士鄂尔泰兼管兵部尚书事务 雍正十一年六月初五日193

三一九 谕内阁著姚孔鈵补苏州知府汪德馨补松江知府蒋嘉年补扬州知府 雍正十一年六月初八日194

三二○ 谕内阁著通行传谕嗣后长於水师之员不可改调陆路 雍正十一年六月初八日194

三二一 谕内阁著刘章署太原总兵等武弁任用事 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二日194

三二二 寄谕署南赣总兵康华龄将总兵衙门余资设立义学甚为不当 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三日195

三二三 寄谕安徽巡抚徐本所奏各属麦收几分几厘於理不合 雍正十一年六月十四日195

三二四 谕军机大臣著将调遣失宜之大将军锡保革职削爵在军营效力赎罪 雍正十一年七月十一日196

三二五 寄谕河东总督王士俊可以己意酌办青州驻防兵丁营运生息银两事宜 雍正十一年七月十四日197

三二六 寄谕漕运总督魏廷珍江浙输纳漕粮若遇潮湿之年当请旨折徵 雍正十一年七月十九日197

三二八 寄谕广西巡抚金鉷倘李梅正身不能缉获则巡抚之职必不能保 雍正十一年八月初三日198

三二七 谕内阁著钱元昌补授贵州粮道员缺 雍正十一年八月初一日198

三二九 谕内阁著将贻误河工之直隶河道总督王朝恩革职以顾琮接任 雍正十一年八月十九日199

三三○ 谕内阁著给还诺岷巡抚职衔照衔殡送 雍正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199

三三一 谕内阁著将办理漕粮各员分别议叙以示奖励 雍正十一年九月初一日200

三三二 谕内阁著将河南学政俞鸿图革职差侍郎陈树萱前往严审定拟 雍正十一年九月初二日200

三三三 寄谕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等将所获贼众解赴肃州交总督刘於义等看守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四日201

三三四 谕将绥赫德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七日201

三三五 谕广东广韶学政王丕烈著给假回籍省亲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十日201

三三六 寄谕福建总督郝玉麟著查明署福宁总兵马召南轻浮贪鄙劣迹具本参奏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202

三三七 谕内阁著将嵇曾筠父母给与大学士应得诰封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203

三三八 寄谕湖广总督迈柱著稳妥料理容美土司田旻如之事毋得孟浪轻视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203

三三九 寄谕湖广总督迈柱进兵容美土司务须几路齐进齐攻一鼓成擒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04

三四一 谕内阁著通行严饬摺奏大员将从前所奉朱批逐一查明封缴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205

三四○ 谕内阁著孙国玺陈树萱乔世臣分别兼署吏户工三部侍郎事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205

三四二 谕内阁著将广东开平知县赵昆珵解任令往江南水利工程赔补欠项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206

三四三 谕著将观音保阿克山交部严察议奏等情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206

三四四 谕著八旗大臣等据实参奏请托诸弊务改夤缘恶习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207

三四五 谕著将户部郎中奏休革职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207

三四六 谕著将齐士齐交部议处长有交部察议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207

三四七 谕著赏给塞克图未婚妻银一百两俟盛京差员送秀女来京时将其送京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九日208

三四八 谕内阁著将与安南土目构?之广东迁隆峒练总廖广严拿究治等情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十日208

三四九 谕内阁著郝玉麟等将台湾建筑城垣炮台之事妥协定议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208

三五一 谕王大臣等保德成造琉璃瓦不合款式之处著不必赔补等情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210

三五○ 谕内阁著谢旻补授工部侍郎等官员任用事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210

三五二 谕著大学士九卿将强奸致死本妇之罪分别情况会同详议具奏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211

三五三 谕诸王大臣元旦立春喜得瑞雪各员当朝夕修省以合天人感应(残) 雍正十二年正月初二日211

三五四 谕内阁著将瞻徇贻误海塘工程之高其倬张适交部严察议处 雍正十二年二月初二日213

三五五 寄谕河东总督王士俊著将贾士芳眷属亲戚二十六犯发回本县安插 雍正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214

三五六 谕嗣后南北两河奏报污汛水平稳本章著河臣酌量宽期毋得疲劳驿马 雍正十二年二月214

三五七 寄谕福建总督郝玉麟著秉公据实审理漳州总兵马召南被参之案 雍正十二年三月初九日214

三五八 谕著常安将江西南昌百丈之庙宇当如何修理之处绘图呈览 雍正十二年三月十七日215

三五九 谕内阁著将专尚柔善徇名妄奏之广州将军柏之蕃交部严议 雍正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215

附录:朱改谕旨216

三六一 谕著将受贿营私之河南学政俞鸿图即行处斩 雍正十二年三月217

三六○ 寄谕河东总督王士俊著地方官对许容之父存问馈贻不可太过 雍正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217

三六二 谕将玩误军务之观音保同阿克山一并在军营枷号秋后处决 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六日218

三六三 谕内阁著停止满洲考试武场之例 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十日219

三六四 寄谕四川巡抚鄂昌著秉公确审总兵吴正揭报游击刘敬一案 雍正十二年四月十一日219

三六五 谕内阁凤翔副将遗缺著米国正补授 雍正十二年四月十二日220

三六六 寄谕广东总督鄂弥达等毋得再制买象牙席进呈 雍正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220

三六七 寄谕浙江总督程元章著与隆升合志同心办理海塘引河善后事宜 雍正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220

三六八 谕内阁著澎湖副将章隆补授福宁总兵员缺等武弁任用事 雍正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221

三六九 谕内阁著令年老昏愦之海坛总兵陈勇休致 雍正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221

三七一 谕将张懋诚押回四川本籍交与地方官稽查约束不许出门生事 雍正十二年七月初二日222

三七二 谕内阁赵弘恩高斌办理盐务急公任事甚属可嘉 雍正十二年七月十一日222

三七○ 谕命郝玉麟将闽省诓骗图财伪造印扎各犯严行究审 雍正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222

三七三 谕内阁著将黄国材已分家之子孙一并查拿以清国帑 雍正十二年八月初五日223

三七四 寄谕长芦盐政鄂礼著与三保同办盐务俟新用运使到任再赴河东新任 雍正十二年八月十六日223

三七五 谕内阁著侍郎马尔回京供职以就近侍养其母 雍正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224

三七六 谕内阁著户部查照旧例妥协办理直隶营田米谷采买之事 雍正十二年九月初八日224

三七七 谕内阁著郝玉麟为浙闽总督程元章专管浙抚并两浙盐政事务等情 雍正十二年十月十六日224

三七八 谕诸王大臣等景陵宝城喜产瑞芝九本乃皇考圣德神功理应宣付史馆 雍正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225

三七九 谕内阁著将纵兵为盗之署甘州提督刘世明革职严审 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226

三八○ 谕命河道总督饬行所属河员严禁胥役封提商船骚扰生事 雍正十三年二月初十日227

三八一 谕示佛法务须真参实悟 雍正十三年三月初一日227

三八二 谕军机大臣等著额驸策凌详议噶尔丹策零请定游牧地界之事 雍正十三年三月初六日228

三八四 谕命内大臣海望持合符开城进京收拾乾清宫等王大臣侍卫进宫事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29

三八三 谕内阁刑部所议江西民人徐节孙因救母情急致成命案一本大有疵病 雍正十三年三月十三日229

三八五 谕命御轿由内右门进宫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0

三八六 谕王大臣等大行皇帝轿进宫时朕不忍在乾清门内迎接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0

三八七 谕命圆明园阿哥年幼不必随朕进京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0

三八八 谕命庄亲王果亲王及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辅政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1

三八九 谕命果亲王掌管紫禁城钥匙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1

三九○ 谕命履郡王等办理大行皇帝丧仪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1

三九一 谕命大学士朱轼回京办事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1

三九二 谕命王大臣详议两路军营及苗疆地方遗诏如何颁发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2

三九三 谕命王大臣查奏尊奉妃母之应行典礼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2

三九四 谕朕之元妃当否称皇后著请皇太后懿旨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232

三九六 谕著杨超曾方苞等到乾清门有交办事件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3

三九五 谕著将皇考命张廷玉鄂尔泰配享太庙之旨拟入遗诏颁发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3

三九七 谕著丰盛额庆复管理乾清门出入事务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4

三九八 谕将朕所降谕旨照旧例缮写进呈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4

三九九 谕著总理事务王大臣议奏王公满汉大臣於乾清宫丹墀下举哀事宜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4

四○○ 谕内外王大臣皇考未竟之事即朕应办之事凡已具摺本不得撤回不进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4

四○一 谕启奏事件俱先送总理事务王大臣阅看密陈事件仍令本人交奏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5

四○二 谕命严加看守景山东北等处一切圈禁罪人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5

四○三 谕命马显张谦在乾清门行走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6

四○四 谕命大行皇帝前供献茶膳所须器皿俱用皇考从前常用者等情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6

四○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欲为皇考行三年之丧著诸王大臣会议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6

四○九 谕命更换显亲王进京瞻谒梓官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7

四○八 谕命和亲王於今晚供献时奠酒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7

四○六 谕命履郡王暂管礼部事务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7

四○七 谕命嗣后供膳著总理事务王大臣在乾清宫廊下瞻仰行礼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237

四一○ 谕著班第索柱在总理事务处听王大臣差委办事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38

四一一 谕皇考大事著给闲散觉罗孝服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38

四一二 谕命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和亲王应否前往办理皇考山陵之事议奏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38

四一三 谕著将修炼炉火之张太虚王定乾驱回本籍严禁在外招摇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39

四一四 谕著照王大臣所议将鄂尔泰张廷玉配享太庙之皇考谕旨缮入遗诏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39

四一五 谕命外省督抚提镇等官将皇考朱批俱行恭缴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40

四一六 谕朕欲亲身恭捧安设大行皇帝遗诏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240

四一七 谕命总理事务王大臣将王大臣应否进见之处议奏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240

四一八 谕嗣后元展成若仍不悉心经理被逆苗扰害之民必当军前正法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240

四一九 谕命扬威将军哈元生副将军董芳同心协力妥办苗疆军务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241

四二○ 谕命刑部尚书张照回京并著湖广总督张广泗往办苗疆事务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242

四二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派王子大臣各一人前往盛京督修福陵及永陵堤工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242

四二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於怡贤亲王如何加恩之处著诸王大臣会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243

四二三 谕命总理事务王大臣酌选一人署理礼部满洲侍郎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244

四二四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严饬贵州提督哈元生速清内地底定苗疆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244

四二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海保即送超盛元日二人来京瞻仰梓宫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245

四二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即位及建元颁诏实系国家吉庆大典用是酌定降旨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245

四二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取中之顺天乡试回避官生卷酌量名次填榜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246

四二八 谕诸王大臣各效公忠君臣交勉以慰皇考在天之灵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246

四二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张广泗赴黔统理苗疆事务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247

四三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从前获准奏事各员照前摺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一日248

四三○ 谕著派恒亲王前往太平峪监修工程 雍正十三年八月三十日248

四三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兵部尚书高起刑部尚书宪德解任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一日249

四三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修理雍和宫夫役工价赏加一倍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一日249

四三四 谕登基日午刻以后仍应举哀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二日250

四三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湖南巡抚查明漕运别处水手量给盘费令其回籍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二日250

四三六 谕礼部著详察恭上皇考尊谥庙号典礼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251

四三七 谕命嗣后一切章奏文移遇有皇考圣讳二字均须改为允正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252

四三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服丧三年之意已定著详查典礼确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253

四三九 谕著和亲王於今晚供献时奠酒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254

四四○ 谕命徐本等四人将顺天乡试十魁卷阅看拟定进呈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254

四四三 谕著史贻直即速从西安回京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五日255

四四四 谕总理事务大臣著将出征兵丁加赏一月钱粮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五日255

四四一 谕著大学士朱轼在总理事务王大臣处协同办事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255

四四二 谕礼部当尊上皇太后徽号著详察典礼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五日255

四四五 谕礼部著将恭上皇考尊谥详查典礼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六日256

四四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省督抚照例进朕之方物概行停止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六日256

四四七 谕饬从前在内廷行走之僧人不得在外造作言词招摇不法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六日257

四四八 谕奉移梓宫之日朕步行随送至雍和宫及在苫次居住二十七日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七日258

四四九 谕派淳郡王弘暻等前往福陵监修工程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七日259

四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礼部将晋封裕贵妃谦妃应行典礼查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七日259

四五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张照办理苗疆事宜甚属糊涂著传旨严行申饬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七日259

四五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甘省督抚将兰州西固厅等处歉收百姓加意赈恤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八日260

四五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百日内朕亲诣雍和宫供献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八日260

四五四 谕命嗣后祭文繙译清文著徐元梦商看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八日261

四五五 谕诸王大臣等所议皇考大行皇帝尊谥庙号详慎公当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九日263

四五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张广泗屏去私心惟公惟正妥善办理苗疆事务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九日263

四五七 谕嗣后恭遇皇考圣诞之日著天下臣民虔诚斋肃禁止屠宰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十日264

四五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和亲王福金暂移缬芳殿俟府第定议时再行移出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十日264

四五九 谕诸王大臣所议三年丧礼甚为详悉惟朝贺斋戒之时仍当素服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一日265

四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办理奉移皇考梓宫丧仪之履郡王等分别议叙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一日266

四六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总理雍和宫工程之海望等在事官员交部议叙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一日266

四六二 谕礼部著恭议加上太祖太宗世祖圣祖及列后尊谥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二日267

四六四 谕诸王大臣将持服三年皇考未行及朕可行之故分晰开陈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三日268

四六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应加皇贵妃密妃勤妃等四太妃封号著礼部议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二日268

四六五 谕著永远赐与庄亲王果亲王双俸及赏给鄂尔泰张廷玉朱轼世职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三日270

四六六 谕总理事务大臣著嵇曾筠将隆升能否力理浙江海塘之处据实奏闻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三日270

四六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行文宣召原任尚书杨名时来京陛见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四日272

四六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徐元梦补授内阁学士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四日272

四六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北路坐台人员应行撤回更换之处速行查明请旨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四日272

四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僧人等将从前皇考赏赐御书及朱批俱行恭缴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四日272

四七一 谕将京城至易州皇考山陵所过州县之乾隆元年应徵钱粮加恩蠲免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五日273

四七二 谕命各省督抚等嗣后凡庆云嘉谷一节祥瑞之事皆不许陈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五日273

四七三 谕将昔侍皇考读书之张英加赠太傅励杜讷加赠宫傅顾八代加赠太师等事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五日274

四七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内务府总管来保即行来京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五日275

四七六 谕礼部等衙门所议三年之丧典礼条款甚悉著依议行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六日275

四七四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户部左侍郎海旺署理户部尚书事务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五日275

四七七 谕命讷亲管理内务府总管事务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六日276

四七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内外臣工办事务须虚公持平不可观望附合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七日276

四七九 谕命大学士以下三品京堂以上官员分别保举人品端方才可办事者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九日278

四八○ 谕命在京满汉文武诸臣仍照旧例轮班条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九日278

四八一 谕大学士鄂尔泰等所请改写宏字?字以避御名之处不必行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日279

四八二 谕嗣后便殿燕见时朕叔辈均不必叩拜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日280

四八三 谕命礼部等将皇考乳母王氏谢氏如何加恩之处详察典礼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日281

四八四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赏给朱轼内城官房一所并银五百两以为移居之费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281

四八五 谕为朕讲习课读之左都御史傅敏及蔡世远应加恩议叙著交部定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281

四八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张广泗等不得将胁从之苗寨尽毁逆苗亦不可宽纵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282

四八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将理密亲王之子孙应加封爵及赐第居住之处定议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283

四八七 谕著王大臣等将朕祭奠孝敬皇后祭品应否加增之处议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283

四八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诚亲王和亲王应如何册封并赐府等处详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283

四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李绂以侍郎衔管理户部三库事务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284

四九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照所议恭祭孝敬皇后应加添衣冠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4

四九二 谕著都察院派满汉御史稽查京师至易州地方往来官役工匠人等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4

四九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雍正十二年以前各省民欠钱粮一并宽免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5

四九四 谕著将文官知府以上武官参将以上照便引见令赴各省新任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6

四九五 谕著将文武官员现在议革者准其宽免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6

四九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凡奴仆告家主之案毋得援恩诏赦免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7

四九七 谕内阁嗣后官民惟许增修加葺旧寺旧庙不得擅为营建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7

四九八 谕内阁嗣后情愿出家之人必须给度牒方准披剃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288

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凡臣工有所参奏必当持正秉公不可假公济私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289

四九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於乾隆元年八月举行乡试二年二月举行会试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289

五○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黔省本年应徵粮米并予蠲免或停止徵比等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290

五○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云贵广西督抚密饬所属不时稽察留心弹压苗疆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291

五○三 谕著宗人府将太祖太宗子孙未经赐爵或因故未经承袭者查明具奏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291

五○四 谕著将恩诏条款另刻小本印刷遍行颁发外间售卖者亦令赴部刷印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292

五○五 谕吏部著将恩免银两人员及其子孙应选应补者俱准入伊等班次铨用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292

五○六 谕内外臣工共思黾勉崇俭戒奢以惠养斯民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292

五○七 谕著将今年顺天乡试考官顾祖镇戴瀚革职拿审并将徐本等交部严议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295

五○八 谕著将原任按察使魏定国乔学尹原任御史谢济世调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295

五○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孙嘉淦来京以侍郎用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296

五一○ 谕内阁著开泰补授翰林院编修在批本处行走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296

五一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会同九卿将西路军需奏销案件确议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296

五一二 谕内阁著将平凉巩昌庆阳及宁夏各歉收州县额徵本色缓至明夏徵收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297

五一三 谕著方苞在南书房行走并於满洲翰林内拣选数员引见以备简用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298

五一四 谕著将鄂敏赏复翰林院编修在传奏事处学习行走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298

五一五 谕命各直省地方官将丛林名刹之斋田秉公清查造入册籍禁止售卖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298

五一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拣选翰林官教授怡贤亲王之子及諴亲王学业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一日299

五一七 谕衍圣公孔广棨著躬行实践勤学读书勉为圣贤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二日300

五一八 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著将张广泗授为经略节制一切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二日300

五一九 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著黔省大臣及邻省督抚等竭诚办理苗疆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二日301

五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纂修皇考实录及监修总裁等事详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三日302

五二一 谕命各省督抚三年之内不得进献土物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三日302

五二二 谕命直省督抚提镇及藩臬等官实心办事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三日303

五二五 谕著分别赏赐韩勋哈元生董芳军营平安丸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四日304

五二三 谕命果亲王履郡王分别总理管理宗人府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四日304

五二四 谕命工部侍郎张廷瑑兼办起居注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四日304

五二六 谕命嗣后官员一般不得在任守制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五日305

五二七 谕将原任尚书涂天相等人调来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五日305

五二八 谕命履郡王管理礼部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五日306

五二九 谕富德来京之事业已有旨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五日306

五三○ 谕著刑部侍郎徐元梦调补礼部侍郎木合林调补刑部侍郎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六日306

五三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勿因赏给汉军兵丁生息银两为李禧所奏而废言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六日306

五三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果亲王密奏蠲免漕芦旧欠及恩旨宣示九卿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07

五三四 谕著汪由敦仍兼翰林院起居注行走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08

五三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部院堂官於司官及笔帖式内分别保举一二人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08

五三三 谕著邵基转补吏部左侍郎孙嘉淦补授吏部右侍郎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08

五三六 谕命各省督抚严查有司据实办理盗案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09

五三七 谕命各省督抚嗣后务须据实奏报收成分数不得丝毫假饰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09

五三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赏给黔省苗疆派调协剿兵丁各一月饷银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10

五三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妄举族党之陈树萱革职往奉天办理福陵工程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11

五四○ 谕示陈树萱奏请郎中以下酌增俸银同知知县预支养廉存心卑鄙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七日311

五四一 谕著八旗都统参领佐领各考察所属择德才俱优者送部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312

五四二 谕著王大臣翰詹科道将阿其那塞思黑子孙作何办理之处确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313

五四三 谕命嗣后丈量芦州地亩务选廉能官员勿使漏课赔粮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313

五四四 谕命湖广督抚将曾静张熙即行销拿解京候审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314

五四五 谕著徐本调补刑部尚书涂天相补授工部尚书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九日314

五四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严明振作以辅朕之宽勿得疏纵废弛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九日315

五四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丁忧官员依照登极恩诏一并给与封典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6

五四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省督抚嗣后造报开垦亩数务必详查严杜假饰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6

五四九 谕兵部嗣后顺天武乡试正副考官著将开坊翰林官一并开列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7

五五○ 谕著将翰林院庶吉士雷鋐调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7

五五一 谕著将天津盐道蒋国祥天津知府李梅宾调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7

五五二 谕著李绂补授户部左侍郎仍管户部三库事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7

五五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嗣后各省除冲繁疲难要缺外俱归部选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8

五五四 谕著宗人府查明宗室觉罗中因罪革退者分赐红带紫带附载玉牒之末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十日318

五五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八旗大臣办理旗务当从简从易以期实效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一日319

五五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圣祖仁皇帝忌辰祭祀之礼仍照旧例举行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三日320

五五六 谕著吏部传张楷彭维新俞兆晟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一日320

五五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八旗官员兵丁拖欠钱粮暂停坐扣俟查明降旨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二日320

五五九 谕著海保照料估银两陆续修完浙江净慈寺庙工不必再有增益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三日321

五六○ 谕著顺天武乡试於定额取中外再加增十名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三日322

五六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吏部将李凤翥李徽调来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四日322

五六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传图理琛法敏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四日322

五六三 寄谕大学士嵇曾筠著就近相度海宁塘工情形酌情处理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四日322

五六四 谕著大学士鄂尔泰为世宗实录监修总裁官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五日323

五六五 谕著徐本在办理军机处行走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六日323

五七一 谕著八旗查明世袭敕书内有书太祖武皇帝者送内阁改为太祖高皇帝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324

五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将陕甘民人应作何加恩以示优奖之处定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七日324

五六六 寄谕各省督抚著密查各处寺庙所有世祖圣祖皇考批谕字迹等送部销毁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六日324

附录:朱改御旨325

五六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省督抚将如何裁革禁约落地税之处造册报部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六日326

五六八 谕西路军需所用米麦豆草等项若所定价值不敷采办可据实奏闻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七日327

五六九 谕嗣后八旗参奏事件俱著刑部秉公审理八旗内务府高墙不必安设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七日327

五七二 谕嗣后八旗护军校骁骑校等遇有罚俸案件每月扣除一半支领一半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329

五七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果亲王专心整顿刑部事务等王大臣兼管部务事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329

五七四 谕嗣后一切章疏务扫避忌之习凡考试命题不得过於拘泥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330

五七五 谕督抚每以书生书气参奏属员实系识见粗鄙不知治体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八日330

五七六 谕将大义觉迷录停其讲解并著各督抚将颁发原书汇送礼部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九日332

五七七 谕著海望补授户部尚书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九日332

五七八 谕著允禧会同八旗大臣将从简从易办理旗务之事斟酌画一定例通行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332

五七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加恩果亲王及晋封履郡王与允禧之处定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332

五八○ 谕各州县遇荒歉及修城等公事有殷富之家愿出资者许赴藩司呈请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333

五八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八旗等嗣后丧葬不许火化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334

五八二 谕命督抚等实心体国凡无关利害之事不宜陈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335

五八三 谕著刑部侍郎申珠浑调补户部侍郎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336

五八四 谕著吕耀曾不必兼管顺天府尹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336

五八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水利库钱粮归并户部管理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336

五八六 谕著将内务府查奏分赔代赔等案宽免并豁免民人应追各案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337

五八七 谕刑部办案务须细心体究不得失手轻重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337

五八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酌议将已故之三阿哥收入谱牒之事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338

五八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皇考亲弟允祁封为贝勒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338

五九一 谕著来保署理工部尚书兼管内务府总管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339

五九二 谕著将鼐满岱公元雅尔图传来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339

五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将酌量宽宥允?允禵之处会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339

五九三 谕著都察院等衙门严查访缉潜匿京师等处之役满书吏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340

五九四 谕著加恩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直隶州县旗退及入官地亩租银租粮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341

五九五 谕著刑部将李禧等从前串谋取供欲诬贝子弘春受贿之案严审究拟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341

五九六 谕著将刑部所奏不应援赦之京贵佛插等犯俱著郝免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342

五九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弘春革去贝子不许出门并将其诸弟带领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342

五九八 谕著江南督抚查明年希尧改落地税为关税滥徵实情并拿审其家人郑三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343

五九九 谕著宗人府王公等将宗学内人品可观学业长进者秉公查选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三十日343

六○○ 谕著山东登莱道董自超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月三十日344

六○一 谕著将两淮商人乙卯纲未完正额分年带徵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月三十日344

六○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覆审戴瀚一案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345

六○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照王大臣所请元年元旦举行升殿朝贺大礼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345

六○四 谕著德喜寿来京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346

六○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吏部将各省教职如何加给品级之处议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346

六○六 谕著将枷号锁禁圈禁之人犯图林李永安等俱免其枷号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347

六○七 谕内阁著图理琛署理工部侍部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348

六○八 谕嗣后民间遇有丧葬之事不许聚饮演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348

六○九 寄谕浙江巡抚程元章著动支存公银五百两赏翰林梁诗正办理母丧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348

六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王国栋署理刑部侍郎事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日349

六一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蒋涟署理太常寺事务孙国玺署理顺天府尹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日349

六一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将扰乱苗疆军务之张照确查严审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349

六一三 寄谕江南总督赵弘恩何以查审伊拉齐一案时久未结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日349

六一七 谕著吏部行文调取惠士奇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350

六一六 谕内阁著漕运总督顾琮会同江南督抚查审年希尧违例滥徵税银一案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日350

六一五 谕吏部嗣后考试月官履历严禁滥用颂圣套语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日350

六一四 谕将祖鲁派往太平峪山陵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日350

六一八 谕命各省督抚严饬所属州县按籍稽查整顿僧人道士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351

六一九 谕著询问白钟山副总河当否设置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八日352

六二○ 谕命内大臣及各省督抚悉心延访速行保荐人材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352

六二一 谕官绅生监三年丧期之内不得嫁娶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353

六二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办理北路军务之平郡王议叙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353

六二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江南督抚将芜湖县杂派江夫河篷钱粮即行宽免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354

六二四 谕内阁著吏部将才识庸常之江南宁国府知府张勤望调京以部属改补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354

六二五 谕内阁著吏部行文将浙江严州知府蒋林调来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354

六二八 谕内阁著将四川巴县等九处本年未完钱粮即行豁免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355

六二七 谕著直隶总督将添设理事同知分管旗人事务之处妥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355

六二六 谕内阁著永定河道博恩岱与觉罗齐格一并送部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355

六二九 谕著将允禕允禧允祜允祁之母晋封为嫔允秘之母追封为嫔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356

六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朕兄大阿哥朕弟四阿哥俱追封亲王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356

六三一 谕著大学士迈柱来京办事其湖广总督印务著史贻直前往暂署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356

六三二 谕著将范宗尧杨大立赏复原衔仍在军营效力赵文英调取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357

六三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馆修书官员不得仍前怠忽致稽年月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357

六三四 谕著照任兰枝等所请通志已完各省陆续缮写进呈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358

六三五 谕著特赐外祖凌柱佐领世相承袭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358

六三六 谕嗣后晋省大同朔平二府所属州县办纳米豆不得滥徵车脚银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358

六三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举行尊加皇祖太妃封号时朕亲诣行礼(满汉合璧)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359

六三九 谕内各著将雍正十二年以前两淮盐场灶户旧欠钱粮查明蠲免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360

六三八 谕著行文确查年羹尧冒滥军功案内革职之可用官员送部拣选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360

六四○ 谕内阁著准广西学政潘允敏回籍葬亲后再赴新任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361

六四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京城内外各该地方官密缉严拿盗销钱文之徒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361

六四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果亲王在邸第办事以保护精神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361

六四三 谕内阁著左都御史孙嘉淦仍兼管吏部侍郎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362

六四四 谕著张广泗等晓谕古州台拱等处生苗倘能投戈输诚予以自新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362

六四五 谕著将贵州本年应徵耗羡及被扰州县三年内应徵耗羡悉行蠲免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363

六四六 寄谕经略张广泗著将各省调黔官兵详细甄酌如可减撤令其各回本省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364

六四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从前调驻常德之荆州满兵撤回本处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364

六四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河东总督王士俊解任来京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364

六四九 谕著顺天府尹严饬大宛两县不得短发克扣科场需用食物器皿等项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365

六五○ 谕令严禁民间赌博宰牛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366

六五一 谕著钟保实授湖南巡抚木合林调补礼部侍郎法敏补授刑部侍郎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367

六五二 谕著俞兆岳补授江西巡抚来京陛见后再赴新任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367

六五三 谕著内务府员外郎唐英暂管淮关税务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367

六五四 谕命言官据实上奏不得以虚文塞责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368

六五五 寄谕经略张广泗著据情斟酌苗疆调集各省兵丁应撤与否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368

六五六 谕著将贻误苗疆事务之张照董芳元展成德希寿等革职拿解来京审讯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369

六五七 谕著平郡王协办总理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371

六五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著确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371

六五九 谕嗣后奉天陵寢每年祭祀著於宗室中派公三人前往行礼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371

六六○ 谕嗣后民人登泰山进香之税永行蠲除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371

六六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张广泗竭力筹办古州苗疆事务以图一劳永逸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372

六六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豁免八旗外省犯法欠帑人员明亮等名下应追银两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373

六六三 谕著李衛将撤回直隶营田观察使交派道俯大员管理之处详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374

六六四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子孙给与红带收入玉牒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374

六六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省督抚严饬有司耗羨可减而断不可增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375

六六六 谕著靳树德补授安徽宁国府知府员缺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376

六六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各省督抚大员息事宁人爱民务实不得隐饰邀功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377

六六八 谕嗣后冲繁疲难要地道府缺出令部开单请旨其馀悉归部选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379

六六九 谕著从乾隆元年为始蠲免大同镇偏关老营水泉三汛兵丁交纳徭银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379

六七○ 谕嗣后三品以上大员身罹罪谴革职拿问者必经请旨方可夹讯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380

六七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杨凯补授湖广提督林祖成补授镇筸总兵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380

六七五 谕著福建汀漳道徐士林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381

六七四 谕著满洲大学士等将八旗满洲姓氏详细查明汇载成书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381

六七三 谕著停止行查坐台人员家产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381

六七二 谕著觉罗那尔赛及黑色布在总理事务处行走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381

六七六 谕内阁著吏部俟署陕西凉庄道事务菩萨保假满时带领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382

六七七 谕嗣后满汉文武大臣倘有真知确见随时陈奏不必拘定班次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2

六七八 谕著愉郡王暂回马兰峪料理搬移进京并赏给府第一所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2

六七九 谕著仍照旧制设立川陕总督即以黄廷桂补四川提督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3

六八○ 谕著传旨申饬海望隆升程元章并著嵇曾筠妥协辦理浙江海塘工程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3

六八一 谕著各省臬司将已结与赦款相符之人赦免未结之案作速审结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4

六八二 谕内阁著署湖北巡抚吴应棻来京陛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5

六八三 谕内阁著福建布政使张廷枚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385

六八四 谕兵部著满洲八旗将阵前未回之人即照阵亡之例给与赏恤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三日385

六八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回籍终养人员照伊等原官品级给与封典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386

六八五 谕准庄亲王果亲王等今后每年节令寿辰可各迎养太妃太嫔于府第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386

六八七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嗣后民间买卖田房仍照旧例自行立契按则纳税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387

六八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严禁分别满汉歧视旗民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388

六八九 谕著将所查佟世荫大寿等枷号之罪俱著宽免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389

六九○ 谕示国家政务在便殿随时办理御门之典俟明春再行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七日389

六九一 谕著将办漕各省雍正十二年以前未完带徵缓徵米银查奏豁免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389

六九二 谕将两浙山东福建广东诸处雍正十二年前场课旧欠查奏豁免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390

六九三 谕内阁著已得荫生之卢山仍随其父福建巡抚卢焯学习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390

六九四 谕内阁麻城县民涂如松打死杨氏一案俟史贻直到任公审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390

六九五 谕著杭奕禄来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九日391

六九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八旗大臣等各痛改前非办事务须宽严得当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391

六九七 谕内阁著两淮盐政高斌等将乏食灶户煎丁照民赈之例一体加恩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392

六九八 谕著傅鼐补授刑部尚书仍兼兵部尚书事务陈世倌补授副都御史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393

六九九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会同九卿定议僧道给与度牒一事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393

七○○ 谕内阁著将陕省地丁火耗即行裁减五分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394

七○一 谕著山东江南四川直隶四省督抚将民间捐输挑挖运河等项即行革除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394

七○二 谕命大学士九卿等将李卫家仆李玉瑄诬陷大臣之罪定议具奏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395

七○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历年未完茶果银两俱行豁免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396

七○四 谕著吏部行文将包括黄叔璥等八人调京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396

七○五 谕著吏部行文将江西盐驿道阎尧熙调来引见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397

七○六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八旗军需亏空已故人员查明免其子孙坐扣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397

七○七 谕著新任江西巡抚俞兆岳秉公查审汪波控告前抚常安一案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397

七○九 谕著将川省口外明正沈冷各土司所属杂粮折徵银等项通行蠲免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398

七○八 谕著将绿旗内千百把总及外委微员所借钱粮均免缴还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398

七一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李禧高起耿韬之子查明发往台站效力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399

七一二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赏在京八旗护军等一月钱粮及五城饭厂加赈一月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399

七一○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隆升 解任来京等浙省江南官员任用事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399

七一三 谕诸王满汉文武大臣等君臣当以天心为心各勤职业以承眷佑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400

七一四 谕著江南有司善为劝导各业户酌量宽减彼佃户之租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402

七一五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九卿会奏列贤良祠之一等公福善等应否追谥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402

七一六 谕嗣后出使朝鲜使臣凡该国馈送白金仪物等项悉按旧例裁减一半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403

七一七 谕著王士俊署理兵部侍郎事务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403

七一九 谕内阁京城普济堂二处育婴堂一处著各赐银五百两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404

七二○ 谕著即行文驻防将军等驻防弁兵在驻地所置产业不必槩令变卖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404

七一八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出差在外生事滋扰之舜岱交部严察议奏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404

七二一 谕严禁督抚无故传唤郡县有司及各属官轻离职守逢迎应酬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405

七二二 谕著将淮安府阜宁县所属射阳湖地方升地租银俱行豁除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406

七二三 谕著将苦累工匠之蒋国祥革职并其家人交与李卫审明定拟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406

七二四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著将讷亲晋封一等公世袭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406

七二五 谕内阁著将告竣之明史再加校阅改正交武英殿刊刻进呈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07

七二六 谕著潼关同知常钧补授榆林知府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07

七二七 谕内阁著将马兰镇总兵吴正调补湖广永州总兵等武职任用事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07

七二八 谕著将居心险薄行事乖张之祖鲁革职发往台站效力等情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08

七二九 谕内阁乾隆元年元旦朕率诸王大臣等于皇太后前行礼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408

七三○ 谕著将已阅夹签藏经检出刊刻嗣后照前式陆续票拟呈览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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