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丛书 第1编 24 政治法律军事类 民国政制史》求取 ⇩

增订版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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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中央政府1

第一章临时政府时期(辛亥至民国元年三月)1

第一节 临时政府之成立1

第二节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基本精神2

第三节临时大总统3

第一项 临时大总统之选举3

第二项 临时大总统之职权3

第三项 临时大总统之直辖机关4

第四节临时参议院4

第一项 临时参议院之构成4

第二项 临时参议院之职权4

第五节行政各部5

第一项 部之职权5

第二项 部之组织6

第二章临时约法时期(元年三月至二年十一月)8

第一节 临时约法之基本精神?8

第二节临时大总统9

第一项 临时大总统之职权9

第二项临时大总统之直属机关11

第一目 参谋本部11

第二目 国史馆11

第三节临时约法中之参议院12

第一项 参议院之组织12

第二项 参议院之职权13

第三项 参议院之会议15

第四项 参议院委员会16

第四节国务院16

第一项 国务员与国务总理16

第二项 国务会议18

第三项国务院及其附属各机关18

第一目 国务防秘书厅19

第二目 法制局19

第三目 铨叙局19

第四目 印铸局20

第五目 蒙藏事务局20

第六目 临时稽动局21

第七目 法典编纂会21

第八目 全国水利局21

第五节行政各部22

第一项 部之职权22

第二项 部之组织23

第六节文官制度27

第一项 文官之任用待遇及保障27

第二项文官之考试31

第一目 典试委员会31

第二目 考试制度32

第三项文官之惩戒32

第一目 文官惩戒委员会32

第二目 惩戒制度34

第七节审计处与审计制度36

第一项 审计处36

第二项 审计制度36

第八节国会38

第一项国会议员之选举38

第一目 参议院议员之选举38

第二目 参议院议员之选举42

第三目 参众两院议员选举制度之异同46

第二项 国会之职权46

第三项 议员之特权47

第四项 国会之组织及其委员会制度47

第五项 国会会期及其议事程序50

第六项 两院之关系53

第九节司法制度54

第一项 民法司法制度之基本特质54

第二项中央司法机关55

第一目 大理院55

第二目 总检察厅56

第三章新约法时期(二年十一月至五年六月)66

第一节国会之解散与新约法之起草66

第一项 政洽会议66

第二项 约法会议67

第二节大总统选举法及其修改70

第一项 修改前之大总统选举法70

第二项 修改后之大总统选举法71

第三节 新约法之基本精神73

第四节大总统与总统府之组织73

第一项 大总统之职权73

第二项总统府之组织76

第一目 政事堂及其附属机关76

第二目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78

第五节各部官制之变更78

第一项 各部总长之地位78

第二项 部之组织79

第六节参政院82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82

第二项 参政院之职权82

第七节立法院84

第一项 立法院议员之选举84

第二项 立法院之职权89

第三项 议员之特权90

第四项 立法院之组织90

第五项 立法院会期及其议事规则91

第八节审计与审计制度91

第一项 审计院之组织91

第二项 审计院之职权92

第三项 审计制度93

第九节平政院与行政诉讼制度93

第一项 平政院之组织94

第二项 平政院之职权95

第三项 行政诉讼制度95

第十节平政院肃政厅与纠弹制度97

第一项 肃政厅之组织97

第二项 肃政厅之职权98

第三项 纠弹制度98

第十一节 文官考试制度99

第十二节 预算制度100

第十三节其他各独立机关之设立与变更101

第一项 将军府101

第二项 蒙藏院102

第三项 法律编查会102

第四项 币制局103

第五项 全国烟酒政事务署103

第十四节洪宪帝制政府103

第一项 帝制运动始末简述103

第二项 袁世凯之即位准备106

第十五节云南起义后之南北两政府107

第一项 云南起义后之北京政府108

第二项云南起义后之南京政府109

第一目 云南组织军政府之经过110

第二目 军务院之组织111

第四章法统争执时期(五年六月至十三年十一月)119

第一节自约法恢复至张动复辟119

第一项 新旧约法之争执119

第二项 旧约法恢复后政制之变更121

第三项 国会第二次解散与复辟122

第二节护法运动与南北两政府124

第一项北京政府124

第一目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之修改125

第二目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之修改126

第三目 新国会与新新国会之选举128

第二项南政府129

第一目 国会非常会议与军改府129

第二目 国会正式会议与军政府之改组130

第三目 大总统之选举133

第四目 大元帅府之组织134

第二节国会第二次恢权至厅选宪法135

第一项 法统之恢复及其法律问题135

第二项 贿选总统与贿选宪法之颁布136

第三项贿选宪法中之中央政制138

第一目 国会138

第二目 大总统139

第三目 国务院139

第五章法统放弃时期(十三年十一月至十七年五月)141

第一节 临时执政政府141

第二节临时法制院142

第一项 临时法制院之组织142

第二项 临时法制院之职权142

第三节临时参政院143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143

第二项 参政院之职权144

第四节善后会议145

第一项 善后会议之组织145

第二项 善后会议之职权145

第三项 善后会议之会期及其议事146

第五节军事善后委员会146

第一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组织146

第二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职权146

第三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议事147

第六节财政善后委员会147

第一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组织147

第二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职权148

第三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议事148

第七节北京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148

第一项 北京军政府成立之经过148

第二项 海陆军大元帅149

第八节北京军政府之国务院149

第一项 国务会议149

第二项国务院及其附属各机关150

第一目 国务院秘书厅150

第二目 法制局150

第三目 铨叙局150

第四目 统计局151

第五目 印铸局151

第九节北京军政府之行政各部151

第一项 部之职权151

第二项 部之组织152

第十节 礼制馆154

第六章初期之国民政府(十四年七月至十七年十月)159

第一节党治159

第一项 国民党之组织概观159

第二项 国民党与国民政府之关系162

第三项中央政治会议及各地政治分会164

第一目 政治会议及分会沿革164

第二目 中央政治会议之组织与职权165

第三目 政治分会之组织与权力166

第二节国民政府组织法167

第一项 沿革167

第二项 特点168

第三节国民政府168

第一项 国民政府委员168

第二项 国民政府委员会议169

第三项国民政府直辖各处169

第一目 秘书处169

第二目 副官处169

第三目 参事处170

第四节行政各部会局170

第一项 各部会局之职掌170

第二项各部会局之组织172

第一目 各部局之组织172

第二目 各委员会之组织173

第五节军事机关174

第一项 军事委员会174

第二项 总司令部175

第六节立法权及法制机关176

第一项 立法176

第二项法制机关177

第一目 法制委员会及法制编审委员会177

第二目 中央法制委员会178

第三目 法制局178

第七节司法权及司法机关179

第一项 司法制度概观179

第二项 大理院及最高法院180

第八节监察权及监察机关180

第一项 监察院180

第二项 惩吏院及审政院182

第三项 官吏之惩戒183

第四项 审计院184

第五项 审计185

第九节国民政府直辖其他机关187

第一项 外交委员会187

第二项各种财政委员会187

第一目 中央财政委员会187

第二目 财政监理委员会188

第三目 预算委员会188

第四目 中央财政整理委员会189

第三项 其他各机关189

第七章近年之国民政府(十七年十月至现今)204

第一节党治及训政204

第一项 训政之确立204

第二项 国民会议205

第三项 训政时期约法206

第四项中央政治委员会207

第一目 政治委员会之组织207

第二目 政治委员会之职权208

第五项国防最高委员会209

第一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产生209

第二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组织210

第三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职权212

第四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所属机关212

第二节国民政府组织法214

第一项 沿革214

第二项 特点215

第三节国民政府216

第一项国民政府主席216

第一目 国民政府主席之选任216

第二目 国民政府主席之职权217

第二项国民政府委员会217

第一目 国民政府委员之选任217

第二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218

第三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之职权219

第三项国民政府直辖各处220

第一目 文官处220

第二目 参军处221

第三目 主计处221

第四节行政院222

第一项 行政院之组织222

第二项 行政院各部署会之职掌224

第三项行政院各部署会之组织226

第一目 各部署之组织226

第二目 各委员会之组织226

第四项 国家总动员会议227

第五项 水利委员会229

第六项 行政院直属其他机关230

第五节立法院233

第一项 立法院之组织233

第二项立法院会议235

第一目 院会235

第二目 委员会会议238

第三项 立法院之组权238

第四项立法239

第一目 立法程序239

第二目 现行法规之整理242

第五项预算243

第一目 近年来我国办理预算简史243

第二目 预算程序244

第六节司法院247

第一项 司法院之组织247

第二项 司法院之职权248

第三项 司法制度概观249

第四项司法院直辖机关249

第一目 最高法院249

第二目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250

第三目 行政法院与诉愿及行政诉讼251

第七节考试院253

第一项 考试院之组织与职权253

第二项考选委员会与考选254

第一目 考选委员会254

第二目 考选254

第三项铨叙部与铨叙262

第一目 铨叙部262

第二目 铨叙262

第八节监察院272

第一项 监察院之组织与职权272

第二项弹劾与惩戒274

第一目 弹劾274

第二目 惩戒281

第三目 查询与巡回监察283

第三项审计部与审计284

第一目 审计部284

第二目 审计285

第九节国民政府其他各直辖机关288

第一项军事机关288

第一目 战事发生以前之军事机关288

第二目 战事发生后之军事机关290

第二项其他机关292

第一目 政务官惩戒委员会294

第二目 拨动委员会294

第三目 中央硏究院294

第四目 国史馆等筹临委员会294

第五目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295

第六目 西京筹备委员会295

附录一历屈国会反各次国会法规之修正332

附录二民二之宪法会议与宪法起草委员会335

附录三民三之国民会议337

附录四民十四之国民代表会议340

附录五民十四之国宪起草委员会343

附录六民十九之广大会议及所产生之国民政府344

附额七民十九之太原中华民国约法草案346

附录八民二十一之国难会议348

附录九民二十二国民参政会之?议349

附录十民二十五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50

附录十一民二十六之国民大会354

附录十二民二十七以来之国民参政会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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