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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法律有关条款及司法解释1

一、我国现行宪法、法律有关条款1

宪法1

刑法1

婚姻法2

继承法3

民法通则4

民事诉讼法(试行)4

二、司法解释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节录)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7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对继母有无赡养义务的请示的批复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婚生子抚养问题的批复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年老、无子女的人能否按25

照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类推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承担抚养义务的复函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26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节录)27

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五保户死后的私有财产处理问题的批复28

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节录)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民政部拟《社会救济工作暂行条例》(稿)第三章第十三条所提修改意见的复函29

行政法规30

一、总类30

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30

总干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于由国家供养的军队干部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通知33

内务部、总政治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35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节录)38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批转《关于干部转业、复员、退休、离休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节录)40

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待遇问题的批复41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41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军队干部退休工作中一些问题的处理意见46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1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56

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对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局《关于已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改办离休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意见57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5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管理问题的通知66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关于解决三线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离休退休人员安置和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报告的通知66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稳定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三线艰苦地区科技队伍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的通知71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干部离休规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77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三线艰苦地区军队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1984]76号、77号文件问题的通知81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82

总政治部、国家科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通知85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87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9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96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10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做好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104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10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关于进藏干部回内地安排离职休养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1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13

劳动人事部关于如何执行《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函115

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16

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118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11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的通知124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126

国家科委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问题的几点说明127

劳动人事部关于已经退职干部能否再办离休问题的通知129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130

民政部关于抓紧办理地方退休干部改办离休工作的通知132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至九月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可否办理离休问题的复函133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符合离休条件犯有隐瞒重大历史问题错误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问题的复函133

劳动人事部关于简化办理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手续的通知134

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135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以后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填写问题的通知136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37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46

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149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149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155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158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5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置顾问的决定16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6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的补充通知16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6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7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175

二、安置部分178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落实政策中对离开军队的人员工作安置等问题的请示报告17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单位关于安排军队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报告180

国家建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关于抓紧军队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通知183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安排第二批军队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经费和三大材料的通知185

民政部、国家编制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186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关于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机构设置的通知188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移交安置军队退休干部的通知189

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离休干部跨区安置工作的通知191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民政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0]194号文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的通知193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安置四○四厂离休退休人员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6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8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04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快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工作的通知209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三线艰苦地区军队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易地安置的通知215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家建委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兵部队工改兵战士退伍和随军职工安置问题的请示(摘录)216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基建工程兵撤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17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基建工程兵撤销后退休干部安置管理问题的通知220

基建工程兵铀矿地质矿冶部队改编工作实施细则(节录)222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铁道兵并入铁道部实施方案的批复(节录)223

冶金工业部基建工程兵关于印发《基建工程兵冶金部队撤销改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24

国家劳动总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做好军队编内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226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军队无军籍职工退休接收安置和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227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做好军队编内和编外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228

民政部关于基建工程兵部队随军职工退休安置问题的批复229

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非队列编制职工管理问题的通知230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劳动人事部关于落实西藏离休退休人员跨省安置问题的请示的通知23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34

三、生活待遇部分237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金是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237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费问题的复函237

劳动部、内务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职退休时退职补助费、退休费和病假期间生活费计算问题及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问题的综合答复238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退休费计发问题的复函239

内务部关于复员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后又退休问题的复函240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职补助费、退休费核发问题的复函241

劳动部复对于已经享受过一次性退休待遇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可否再行办理退休的问题242

内务部、劳动部关于对在职的一等和二等甲级革命残废军人可否按退休处理的复函243

内务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退休费计算问题的复函244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复关于退休干部的退休费计算问题244

内务部关于符合长期供养条件人员退休时其退休费标准问题的通知245

内务部关于已退休人员退休费不随工资区类别调整而变动的复函245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因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原来工作而被调动工作的职工退休费计算问题的请示报告246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过革命解放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费问题的复函248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团体的附属机构中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付问题的复函249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249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是否适用于工人、营业员问题的复函251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金、退职金应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252

国务院关于修改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的通知253

内务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54

总后勤部供应部关于“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享受“特殊贡献”退休待遇问题的解答255

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待遇问题的批复256

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合通知256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260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原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移地支付的退休费用仍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开支的通知261

总后财务部关于附加工资是否计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问题的答复意见26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因工致残而退休的工人退休费发放的规定(摘录)26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263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对过去退休工人年龄不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可否提高退休待遇的复函(节录)264

劳动人事部关于地质队老干部离休后是否继续发给野外工作津贴的复函265

财政部关于离休干部提高生活待遇所需增加经费开支问题的复函266

关于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是否减发工资问题的复函266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267

民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孤老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269

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七八年以来升过级的十一至十四级干部升级问题的通知270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干部病假待遇的答复272

劳动人事部工资局、民政部安置局、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一九八二年军队转业、退休干部调级后补发工资和退休生活费事的通知27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74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的通知277

民政部关于过去管理的军队供养干部、配偶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278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吃农业粮的退休干部改办离休后改变口粮供应办法的通知279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贯彻执行〈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80

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政治部关于解决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称号和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28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规定的通知284

民政部关于对一九五五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284

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应按何类地区工资标准计发工资的复函287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办发[1983]39号文继续有效的通知288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288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补充通知289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待遇问题的通知290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提高工资区类别后如何计发离休、退休、退职待遇问题的复函291

财政部关于城镇居民肉价补贴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292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294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可以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295

卫生部关于护龄津贴、教龄津贴计入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295

四、医疗保健部分298

国务院人事局、卫生部、内务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仍应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通知298

卫生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几点补充通知299

关于解决老干部、老专家医疗照顾问题的有关规定300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转发《全军保健工作座谈会情况报告》和《关于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节录)303

卫生部关于离职休养干部医疗问题的规定304

卫生部关于调整老专家医疗照顾的通知306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卫生部《关于对离休老干部和党内外知名人士、专家扩大医疗照顾的报告》308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的几项规定》的通知313

卫生部关于加强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314

国家科委关于对我国知名老年专家的健康与安全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通知317

卫生部保健局关于老干部、老专家外出疗养手续等问题的通知318

五、涉外部分321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外国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复函321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人员出国居住问题的复函(摘录)321

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322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复云南省侨务办公室函324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节录)325

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付问题的答复327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符合离休条件的改办离职休养的补充通知329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印发《关于归侨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330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发给已获准出国定居的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333

六、其它部分334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摘录)334

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同意改变发给退休证件的机关问题的复函336

总后勤部关于职工退休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336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曾被划为右派分子或受过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退休时能否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的复函337

国务院关于地、富、反、坏分子能否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问题的批复338

总政治部关于获得朝鲜战斗英雄勋章的朝鲜族339

人员退休时能否享受优异待遇问题的规定339

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确定山西“牺盟会”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决死队”的军龄计算问题的通知339

国家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退休职工发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341

民政部关于退休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给上海市人事局的复函342

总政治部组织部关于授予民兵英雄、功臣等称号的人员可否与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人员同样享受退休待遇问题给河北省劳动局的复函342

国家劳动总局、粮食部、商业部关于患矽肺病职工改按退休处理后粮食定量和保健食品供应问题给江西省劳动局的复函343

关于矽肺病人离职休养、退休、退职待遇的规定(摘录)344

总政治部办公厅、干部部关于离休干部阅读文件的通知346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荣获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的答复347

民政部关于退伍回乡的残废红军老战士应享受在乡残废抚恤金的复函348

民政部关于转发《总后勤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家具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34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老干部公费旅游的做法应当改变一文的通知351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全国总工会生活保险部关于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的个人代表退休时可否享受优异待遇问题的答复355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在离休干部中实行公勤费、交通费、服装费的通知356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359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试行《离职干部休养所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362

关于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通知366

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离休干部探亲路费报销问题的函368

民政部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复函368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补发有关荣获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的两个文件369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370

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补助问题的通知373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认真整374

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374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职的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及对离休、退休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发给护理费问题的通知376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确定原杨虎城部三十八军指战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通知377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慰问由街道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的通知379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离休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生前所领取的生活补贴费如何发给的通知379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380

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老干部局(处)职责范围的试行办法》的通知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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