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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国三十二年财政大事记1

第一章 田赋1

第五篇 土地税1

第十一篇物资1

第一章 贸易1

第一节 概述1

第一节 抗战胜利前直接税概况1

第一章 总述1

第四篇 直接税1

第十二篇地方财政1

第一章 总述1

第十三篇财政大事记1

第一节 田赋征收实物1

第一节 民国三十二年一月1

第二节 民国三十二年二月1

第十四篇各国财政概况1

第一章 英国财政概况1

第一节 收支概况1

第一目 战时财政收支总述(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年度)1

第二节 改订收支系统1

第一节 推设会计机构1

第一章 计政概述1

第三篇计政与公库1

第一节 财政部内部组织之调整1

第一章 财务机构1

第二篇财务机构与人事1

第一章 总述1

第一章 绪言1

第一章 总述1

第八篇 货物税1

第九篇国债1

第一章 总述1

第一节 近四年间国债概况1

第一篇财政政策概述1

第二目 产收管制概要1

第一目 机构组织概要1

第一节 盐专卖实施后之盐政概况1

第一章 总述1

第七篇盐政1

第一节 战时关务概况1

第一目 田赋征收实物制度之演进1

第十篇金融1

第一章 总述1

第六篇关税1

第一节 法币2

第二目 各省省银行发行准备之集中2

第一目 统一发行后之措施2

第二节 财政部所属机关组织之调整2

第一目 国库2

第二目 直接税2

附表一 英国战时历年度岁出岁入总数比较表2

第一节 专卖时期概况2

第一目 烟类专卖2

第二节 抗战胜利后直接税概况2

第二章 货币2

第三节 其他重要设施2

第二节 抗战胜利后关务概况2

第一目 国债之旧欠2

第二节 统制出口物资2

第一目 桐油2

第三节 民国三十二年三月2

第二目 猪鬃2

第三目 茶叶2

第二章 卷烟税2

第二章 税制3

第二目 国债之新欠3

表二 英国一九四五年度岁入岁出数目比较表3

第四目 生丝3

第五目 羊毛3

第二章 岁计3

第一节 制度3

第一目 普通基金预算3

第四目 台湾银行券及东北流通券之发行3

第二章 整理自治财政3

第二目 战后财政收支概述(一九四五至一九四六年度)3

第一节 整理自治财政办法3

第三目 富滇新银行西康省银行及甘肃省银行发行钞券之收兑3

第四节 民国三十二年四月3

第五节 民国三十二年五月3

第一节 进口税则3

第三目 国债之筹募3

第二节 改进概况3

第二目 取消专卖改办统税3

第二节 复员期间国债措施4

第三目 货物税4

第二节 敌伪钞券之处理及复员期间其他钞券之整理4

第一目 抗战期中敌伪发行钞券破坏币制概况4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自三十四年一月至三十四年九月)4

第一目 登记敌伪劫失债券4

第三目 运销管制概要4

第三节 管理进口出口物资4

第四目 国债之偿还4

第六节 民国三十二年六月4

第一目 总述5

第二目 登记收缴敌伪发行债券5

第一节 主席关于财政政策之训示5

第二目 抗战胜利后敌伪发行钞券之整理5

表三 英国一九四六年度岁入岁出预算表5

第二章 战时财政政策概述5

第九节 民国三十二年九月5

第八节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5

第七节 民国三十二年七月5

第四目 关务5

第四目 征榷改制概要6

第十节 民国三十二年十月6

第十一节 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6

第一目 房捐6

第二节 整理县市税课6

第六目 田赋6

第三目 处理对敌债务6

第四目 恢复偿付及补付内债6

第五目 盐政6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自三十四年十月至三十五年十二月)6

第二目 特种基金预算6

第二节 租税制度7

第二章 民国三十三年财政大事记7

第三目 普通基金决算7

第一节 民国三十三年一月7

第二节 民国三十三年二月7

第五目 缉务交接概要7

第一目 所得税及超额所得税7

第六目 处理敌人持有我国债券7

第五目 发行土地债券7

第十二节 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7

第四目 我军接收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流通货币之措施7

第二目 租税7

第三目 东北苏军发行军用票之整理7

第二章 内债8

第四节 金银8

第二目 辅币券之停发8

第一目 合金辅币之停发8

第三节 辅币8

第四目 特种基金决算8

第三目 公债8

第四目 金融8

表四 英国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单身者所得税率比较表8

第一目 黄金出入8

第一节 概述8

第七目 金融8

第二节 民国三十二年以前之内债8

第一目 接收敌伪盐田工厂及存盐8

第二目 屠宰税8

第二节 复员后之盐政概况8

第六目 硝矿管制概要8

第三节 民国三十三年三月8

第一目 收购外销物资9

第一目 民国二十六年度预算概况9

第二节 各年度预算9

第六目 财务行政9

第五节 民国三十三年五月9

第四节 民国三十三年四月9

第二目 调节产量9

第三目 白银之管制与黄金之运用9

第四节 国营贸易业务9

表五 英国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结婚夫妇无子女者所得税率比较表9

第二目 白银出入9

第五目 贸易9

第六节 民国三十三年六月10

第三节 稽征方法及退税免税10

表六 英国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结婚夫妇有子女者所得税率比较表10

第三目 营业牌照税10

第七节 民国三十三年七月10

第一目 征收方法10

第五目 稳定销市10

第四目 疏运存盐10

第三目 调节运额10

第八目 公债10

第一目 外汇管理委员会之结束10

第五节 外汇10

第八节 民国三十三年八月11

第九节 民国三十三年九月11

第二目 随赋征购及征借粮食11

第六目 调整盐税11

第九目 专卖11

第二目 退税11

第一目 总述11

第二目 中央银行管理外汇之概况11

第七目 地方财政11

表七 英国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结婚夫妇有二子女者所得税率比较表11

第二节 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及历届中央全会关于财政政策之决议案11

第二目 民国二十七年度预算概况11

第四目 筵席及娱乐税12

第十一目 贸易12

第十二目 花纱布管制12

第十二节 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12

第三目 金融12

第十一节 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12

第十节 民国三十三年十月12

第八目 统一盐贷12

第三目 民国二十八年度预算概况12

第十目 缉私12

第七目 划一单照12

第二目 分期核定税价税额12

第一目 实行商号商标登记12

表八 英国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结婚夫妇有三子女者所得税率比较表12

第二目 租税12

第三目 免税12

第四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12

第一节 民国三十四年一月13

第三节 民国三十四年三月13

表九 英国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遗产税率比较表13

第二节 民国三十四年二月13

第九目 紧缩机构13

第三章 民国三十四年财政大事记13

第五目 取缔手工卷烟厂户13

第二目 销售外销物资13

第三目 华侨汇款之概况13

第十目 加强缉私13

第二节 出口税则13

第十三目 货运管理13

第四目 物资13

第四目 加强查缉舶来私烟13

第三目 民国三十二年粮食库券13

第三目 改善新牌卷烟核税办法13

第二目 民国三十二年整理省债公债13

第一目 民国三十二年同盟胜利公债13

第三节 民国三十二年以来之内债13

第二目 遗产税13

第六目 地方财政14

第四目 民国三十三年同盟胜利公债14

第五目 民国三十三年四川省征借粮食临时收据14

第三章 外债14

第一节 概述14

第二节 民国三十二年以前之外债14

第五目 使用牌照税14

第五目 财务行政14

第三目 印花税14

第六目 严格管制卷烟用纸14

第七目 严密查禁伪证私烟14

第五节 税收状况14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14

表十 英国关税各项税收比较表(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14

第四目 民国二十九年度预算概况14

第四节 民国三十四年四月14

第五目 关税14

第四目 国防捐及过分利得税14

第十四目 研究14

第五节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14

第三目 带征县级公粮15

第一节 改进概况15

第三章 薰烟叶税15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15

第八节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15

第七节 民国三十四年七月15

第六节 民国三十四年六月15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15

第一节 概述15

第三节 民国三十二年以来之外债15

第二章 场产15

第九节 民国三十四年九月15

第六目 特别税课16

第五目 储藏16

第六目 副产品16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16

第三节 山东16

第三目 产量16

第四目 中美铁路购料借款16

第三目 中美棉借款16

第二目 中加信用借款16

第六目 国产税16

第二目 制法16

第一目 产区16

第五目 民国三十年度预算概况16

第十节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16

第四目 外汇之封存及解封16

第五节 对苏易货偿债16

第二节 长芦16

表十一 英国国产税各项税收比较表(一九四五及一九四六年度)16

第四目 价本16

第一目 总述16

第十一节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16

第一目 中英财政协助协定16

第二目 制法16

第三目 产量16

第一目 产区16

第三节 国民参政会关于财政政策之决议案16

第四目 价本16

第七目 汽车捐17

第三目 产量17

第八目 中美购买发电机借款17

第四章 民国三十五年财政大事记17

第十二节 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17

第七目 中美购船借款17

第六节 内汇17

第六目 中美采煤设备借款17

第五目 中美租借剩余物资接管合约17

第一目 军政汇款概况17

第二目 畅通内地汇兑17

第八目 各项税收统计17

表十二 英国战时历年各项税收统计表17

第四目 价本17

第二章 财务人事17

第二目 租税17

第二目 各县市清理公有款产概况17

第一目 清理县市公有款产办法17

第三节 清理县市公有款产17

第二目 所属机关人事管理机构17

第一目 部内人事管理机构17

第一节 人事管理机构17

第二目 制法17

第五目 储藏17

第一节 民国三十五年一月17

第六目 副产品17

第四节 西北17

第一目 产区17

第二节 稽征方法及退税免税17

第一目 征收方法17

第二目 退税与免税17

第五目 储藏18

第五节 陕西18

第三节 公债18

第一目 发行公债总数18

第一目 产区18

第二目 制法18

第三目 产量18

第四目 价本18

第二节 民国三十五年二月18

第二目 改良薰烟叶种籽18

第三节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18

第四目 调查薰烟叶产量18

第四节 庚子赔款18

第一目 已订新约各国部份18

第二目 未订新约各国部份18

第三目 敌国部份18

第四目 庚款担保各债18

第二节 人事行政18

第一目 概述18

第三目 公债18

第四目 金融18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18

第一目 放宽烟农贷款及押汇18

表十三 英国国债统计表(截至一九四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18

第三目 制止附加捐税18

第六目 民国三十一年度预算概况18

第七节 中央造币厂18

第一目 总厂18

第三目 产量19

第二目 制法19

第一目 产区19

第六节 山西19

第六目 副产品19

第五目 储藏19

第四节 民国三十五年四月19

第五节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19

第四节 税收状况19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19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19

第五目 中央造币厂之复员19

第五目 物资19

第四目 昆明分厂之概况19

第二目 编制与员额19

第三节 关税附加税19

第三目 桂林分厂之概况19

第二目 成都分厂之概况19

第六目 副产品20

第五目 储藏20

第四目 价本20

第六目 财务行政20

表十四 英国战时发行公债统计表20

第二目 战时公债20

第二节 省公债之整理20

第一节 概述20

第一目 中央信托局印制处之改组20

第四章 省公债20

第四节 船舶吨税(船钞)20

第八节 国内自制钞券概况20

第七节 东北20

第六节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20

第六节 对外借款购料20

第一目 对苏购料20

第一目 产区20

第一节 设关20

第三章 关政20

第五节 战时消费税20

第一节 所得税暂行条例之修正20

第九节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20

第八节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20

第七节 民国三十五年七月20

第二章 所得税20

第二节 稽征方法及退税免税20

第四章 洋酒啤酒税20

第一节 改进概况20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20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20

第一目 征收方法20

第十节 民国三十五年十月21

第二目 对美购料21

第二目 中央印制厂之概况21

第七目 地方财政21

第三节 省公债之换偿21

第二节 田赋征实征购(借)粮食及折征法币实施概况21

第一目 三十二年度田赋征实征购(借)概况21

第七目 民国三十二年度预算概况21

第十二节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21

第十一节 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21

第二目 退税与免税21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21

第一目 修订条例提高税率21

第五目 储藏21

第二目 制法21

第三目 产量21

第四目 价本21

第二节 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之举办21

第一目 总述22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22

第四节 税收状况22

第三目 厘定洋酒土酒划分标准22

第二目 改进花证粘贴办法22

第一目 财政部之组织与控制其他各部之法律根据22

第四节 财务行政22

第三目 产量22

第四节 行政院宋院长关于财政政策之阐述22

第二目 制法22

第一目 产区22

第八节 两淮22

第三目 税率及计算22

第二目 课税范围与减免22

第一目 举办理由与立法经过22

第六目 副产品22

第三节 免税23

第一目 产区23

第一目 救济物资23

第九节 湖北23

第六目 副产品23

第一目 火柴专卖23

第二目 制法23

第五目 储藏23

第五章 火柴税23

第二节 进出口物品管制23

第四目 贸易23

第三目 金融23

第四目 价本23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23

第二目 租税23

第三目 中央造纸厂之概况23

第一节 专卖时期概况23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24

第二节 改进概况24

第二目 取消专卖改办统税24

第三目 产量24

第四目 价本24

第五目 储藏24

第八目 民国三十三年度预算概况24

第十节 湖南24

第四节 缉私24

第一目 概述24

第三节 所得税法之修正与综合所得税之筹办24

第三目 产量24

第四目 价本24

第三目 教育用品24

第五目 储藏24

第二目 学校暨宗教慈善团体价购美国军用剩余物资24

第六目 副产品24

第一目 总述24

第五节 孔前兼部长关于财政政策之阐述24

第五目 地方财政24

第二目 制法24

第四目 驻在本国外交官及领事官等用品24

第一目 所得税法与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法之合并修正24

第一目 产区24

第三章 银行25

第一节 银行管制之概况25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25

第一目 产区25

第一目 管制法令之变迁25

第四目 价本25

第三目 产量25

第二目 制法25

第二目 预算制度25

第十一节 川康25

第五目 储藏25

第一目 征收方法25

第四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25

第一目 办理厂商登记25

第三节 稽征方法及退税免税25

第二目 退税与免税25

第二目 限期禁制黄燐火柴26

第二目 编练关警26

第一目 糖类专卖26

第一节 专卖时期概况26

第六章 糖类税26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26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26

第五节 税收状况26

第二目 综合所得税之筹办26

第二目 制法26

第一目 产区26

第一目 岁入岁出总述26

第一节 收支概况26

第二章 美国财政概况26

第十二节 川北26

第六目 副产品26

第二目 取消专卖改办统税征实27

第四目 防止路运客货走私27

第三目 配备巡船27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27

附表一 美国历年度岁入岁出总额比较表27

第二目 租税27

第二节 改进概况27

第二目 简化稽征办法之演进27

第一目 实施简化稽征之理由与根据27

第四节 简化稽征之实施27

第三目 产量27

第四目 价本27

第五目 储藏27

第六目 副产品27

第一节 民国三十二年以来海关税收概况28

第五目 储藏28

第五目 借调海军舰艇缉私28

第四章 税收28

第四目 价本28

第六目 副产品28

第九目 民国三十四年度预算概况28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28

附录法规28

第二目 制法28

第一目 产区28

第十三节 两浙28

第三目 对英购料28

一 收复区银行战时劫失债票处理办法28

第三目 公债28

二 民国三十二年同盟胜利公债条例28

第三目 产量28

第二目 银行检查机构之变迁28

第一目 产区29

第二目 制法29

第二目 制法29

第四目 价本29

第十五节 两广29

第六目 副产品29

第五目 储藏29

第三目 产量29

第一目 产区29

第十四节 上海29

第二目 加工29

第一目 进口税29

第一目 查搞与清算29

第三目 银行及其业务之管制29

第四目 金融29

第三目 驻厂场征收29

第三节 稽征方法29

第三目 实施结果之检讨29

三 民国三十二年整理省债公债条例29

第二节 关税29

第二目 收入概况29

表二 美国历年度战时岁入比较表29

第十目 民国三十五年度预算概况30

表三 美国历年度战时岁出比较表30

第二目 制法30

第一目 产区30

第四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30

第十六节 福建30

第四目 海关代征30

第五目 储藏30

第四目 价本30

第三目 产量30

第五目 贸易30

第三目 支出概况30

第五节 各类所得税征收概况30

第三目 船舶吨税(船钞)30

第三目 考试与甄选30

五 民国三十三年同盟胜利公债条例30

第二目 出口税30

四 民国三十二年粮食库券条例30

第三目 产量31

第三目 产量31

表四 美国历年度战争与安全费比较表31

第三节 关税附加税31

第二目 制法31

第一目 产区31

第十七节 台湾31

第五目 储藏31

第四目 价本31

第六目 财务行政31

第二目 简化稽征之实施31

第四节 战时消费税31

第一节 改进概况31

第七章 棉纱税31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31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31

第五节 税收状况31

第一目 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暂行条例之修正31

第一节 修正税法与实施简化稽征31

第三章 过分利得税31

表五 美国历年度与作战有主要关系费比较表32

第五节 代征各捐32

第七目 地方财政32

第四目 价本32

第五目 储藏32

第六目 副产品32

第十八节 云南32

第一目 产区32

第二目 课税范围32

第一目 举办理由与税法之制定32

第三节 特种过分利得税之筹办32

第二节 过分利得税征收概况32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32

第六节 俞部长关于财政政策之阐述33

第七节 促进民营贸易33

第五节 废除苛杂摊派33

第三目 税率及计算33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33

第一目 总述33

第一目 贸易总值33

第一节 进出口贸易33

第五章 海关进出口统计33

表六 美国战时历年度普通政费比较表33

第二目 取消棉纱直接织成品补征纱税办法33

第一目 酌采分级评价33

第二目 海关代征33

第一目 驻厂征收33

第二节 稽征方法33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33

第三目 各县市乡镇造产收益33

第二目 各县市推行乡镇造产概况33

第一目 实施乡镇造产办法33

第四节 实施乡镇造产33

第二节 租税制度34

第一目 所得利得税34

第四节 税收状况34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34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34

第八章 麦粉税34

第一节 沿革34

第二目 制法34

第三节 各年度决算34

第一目 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度国家岁入岁出总决算34

第一目 概述34

第二目 废除苛杂摊派办法34

第二目 三十三年度田赋征实征借概况34

第二目 贸易埠别34

第八节 协助外销物资增产34

第四章 遗产税34

第一节 税法之修正34

第一目 遗产税暂行条例暨施行条例之修正34

第三目 废除苛杂摊派情形35

第二目 租税35

表七 美国一九四二及一九四四年度个人超额所得税率比较表35

第一目 推广工作35

第二目 遗产税法暨施行细则之修订35

第三目 产量35

第四目 价本35

表八 美国战时个人所得税负担比较表36

第一目 驻厂征收36

第二节 稽征方法36

第二目 海关代征37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37

第一目 厘订机制与半机制麦粉区分标准37

第二目 门市零售半机制麦粉免税37

第三目 规定代磨军粉免税手续37

第四目 救济用麦粉免税37

第五目 储藏37

第六目 副产品37

第三目 公债37

第二目 研究工作37

第十九节 统计37

第四目 金融37

第四目 检查银行之实施37

第一节 沿革38

第一目 加强稽征38

第二节 征收方法之改进38

第四节 税收状况38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38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38

第九章 水泥税38

第二目 控制税源38

第六目 财务行政39

第二章 花纱布管制39

第五目 物资39

第一节 概述39

表九 美国个人所得税战时历年度收入比较表39

第三目 奖励告密39

第五目 统一银行会计制度之实施39

表一○ 美国一九四二及一九四四年度公司税率比较表40

第七目 地方财政40

第三目 贸易国别40

第三节 推行状况40

第二目 规定水泥厂自制成品征税办法41

第一节 总述41

第八目 收复区财政金融之措施41

第三章 复员时期财政政策概述41

第七目 商业银行复员概况41

第一目 调查水泥装式重量41

第二目 划一县市税捐征收机构41

第一目 推行财务行政联综制度41

第六节 健全财务行政41

第二节 稽征方法41

第一目 驻厂征收41

第二目 简化证照41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41

第六目 胜利后银行清理整理办法之公布及实施概况41

第四目 训练41

第二节 促进生产41

第三章 运销41

第一目 促进棉花生产41

第五章 印花税41

第一节 印花税制之演进41

第一目 行盐区域41

第二节 长芦41

第一节 概述41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42

第四节 税收状况42

第二目 运输方式42

第一目 分配国税处理办法42

第七节 国税分配42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42

表一一 美国历年公司所得税及过分利得税收入数目比较表42

第二目 各种国内税42

第三目 征课制度42

第二目 税率42

第一目 课免范围42

第二节 现行印花税法之内容42

第二目 促进纱布生产42

第四目 销务实况42

第五目 任用42

第十章 茶类税42

第一目 行盐区域42

第三节 河南42

第三目 运务实况42

第二节 中央银行42

第一节 沿革42

第二节 稽征方法及退税免税43

表一二 美国一九四一及一九四四年度遗产及赠与税率及纳税额比较表43

第二节 租税43

第四目 销务实况43

第三目 运务实况43

第二目 运输方式43

第三节 推行状况43

第二目 历年分拨国税统计43

第一目 征收方法43

第二目 退税与免税43

第八节 推行督导制度44

第六目 待遇44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44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44

第四节 税收状况44

第三目 关税之调整44

第二目 货物税之调整44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44

第一目 直接税之调整44

第四目 进口货品44

第三目 运务实况44

第三目 三十四年度田赋征实征借概况44

第一节 税法之修正44

第三目 运务实况44

第二目 运输方式44

第六章 营业税44

第一目 行盐区域44

第五节 西北44

第四目 销务实况44

第四节 山东44

第一目 行盐区域44

第二目 运输方式44

第二目 运输方式45

第一目 行盐区域45

第六节 陕西45

第四目 销务实况45

第三目 运务实况45

第四目 盐税之调整45

第一目 统购棉花45

第三节 掌握物资45

第十一章 皮毛税45

第一节 沿革45

第二节 征收方法之改进45

第一目 简化稽征45

第二目 控制行商45

第二节 稽征方法45

第一目 驻厂场征收45

第三章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45

第一节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之经过45

第一目 六届二中全会之决议45

第四目 销务实况45

第三节 公债46

表一三 美国历年酒税收入分类比较表46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况46

第一目 规定存货处理办法46

第一目 核定减免46

第三节 推行状况46

第二目 规定征税范围46

第二目 实施改订财政收支系统会议之决议46

第一目 国债之整理46

第二目 海关代征46

第八节 东北46

第七节 山西46

第一目 行盐区域46

第二目 运输方式46

第一目 行盐区域46

第二目 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度财政部主管二级决算46

第三目 运务实况46

第四目 销务实况46

第三目 运务实况47

第四目 三十五年度田赋征实征借概况47

第二目 敌伪债券之处理47

第三目 历年税收47

第二目 收复区税务之推行47

第二目 运输方式47

第一目 行盐区域47

第十节 湖北47

第四目 销务实况47

第二目 运输方式47

第三目 运务实况47

第四目 销务实况47

第二目 棉田田赋征实47

第三目 换收纱布47

第九节 两淮47

第一目 行盐区域47

第三节 营业税经收情形48

第二节 印花税经收情形48

第四节 金融48

第一目 币值之稳定48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48

第四目 举办厂商登记48

第四节 税收状况48

第十一节 湖南48

第七目 考核48

第三目 规定出口皮毛免税手续48

表一四 美国历年烟税收入比较表48

第一节 所利得税及遗产税经收情形48

第七章 经收制度48

第四节 移交地方接管之经过48

第二目 运输方式48

第三目 运务实况48

第四目 销务实况48

第十二章 锡箔及迷信用纸税49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49

第一节 沿革49

第三节 设计印花税票会计制度49

第四目 销务实况49

第三目 运务实况49

第二目 运输方式49

第一目 行盐区域49

第二节 稽征方法49

第五目 出口货品49

第三节 中国银行49

第十二节 江西49

第二节 举办岁入统制记录49

第一节 制定特种公务税务征课会计制度49

第八章 会计制度49

第四节 供应军需49

第一目 统筹供应军用花纱布情形49

第二目 供应青年志愿军用花纱布情形49

第三目 统筹供应军用花纱布与财政之关系49

表一五 美国历年印花税收入比较表49

第二目 金融之管制49

第二目 加工49

第一目 驻厂场征收49

第三目 财政收支系统法之修订50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50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50

第一目 举办厂商登记50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50

第五节 调剂民用50

第一目 民用花纱布管制之方针50

第一目 行盐区域50

第二目 运输方式50

第三目 运务实况50

第二目 规定征税范围50

第四节 税收状况50

表一六 美国历年货物出厂税收入比较表50

第四节 规定国家与地方共分各税会计事项51

第二目 生活补助费及公粮之拨发51

第一节 沿革51

第一目 经常费之配备与拨发51

第二目 布疋配销政策之演进51

第四目 销务实况51

第五节 经临费之配备与拨发情形51

第四目 销务实况51

第十三节 安徽51

第一目 行盐区域51

第二目 运输方式51

第三目 运务实况51

第三目 各项临时费之拨发51

第三目 敌伪金融之清理51

第一目 调整地方收支51

第二节 修正财政收支系统办法之实施51

第十三章 饮料品税51

第一节 概述52

第二节 分配标准与划拨手续52

第二节 稽征方法52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52

表一七 美国历年货物零售税收入比较表52

第二目 核拨补助款52

第一目 行盐区域52

第九章 中央分配县市国税52

第二目 运输方式52

第十五节 川康52

第四目 销务实况52

第三目 运务实况52

第十四节 下关52

第一目 行盐区域52

第三节 历年划拨概况53

第五节 财务行政53

第六节 地方财政53

第五目 调整省财政厅职掌53

第四目 处理国地共分各税53

第三目 调剂县市财政盈虚53

第十四章 化妆品税53

第三章 货运管理53

第四节 税收状况53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53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53

第一节 概述53

第一节 开征缘起53

第二节 管制货运53

第一目 对沦陷区输出入物资之管制53

第四章 战后地方财政特别措施54

第二节 金银进出口价值54

第三目 东北台湾复员措施54

表一九 美国历年杂税收入比较表54

表一八 美国杂税税率比较表54

第二目 自治财政复员办法54

第一目 概述54

第二目 办理输出入商登记54

第三目 厘订奖助商人抢购办法54

第四目 货运管理机构之配备54

第一节 收复区地方财政措施54

第二节 稽征方法54

第二目 海关代征54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54

第一目 厂商登记54

第二目 变通贴用完税证照54

第三目 修订征税品目54

第一目 驻厂征收54

第三目 花纱布及粮食抢购情形55

第四章 结论55

第四节 税收状况55

第十五章 国产烟酒类税55

第一节 总述55

第一目 核拨绥靖区复员经费55

第二节 绥靖区地方财政措施55

第二节 改进概况55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55

附录法规55

第一目 政府自行经办抢购业务55

一 所得税法55

第三节 进出口商船55

第三节 推进抢购业务55

第二目 策动商人经营抢购业务55

第三目 运务实况56

第四节 布置运输机构56

附录法规56

表二○ 美国战时历年度各种国内税收入比较表56

第二目 运输方式56

第三目 运务实况56

第四目 销务实况56

一 全国生丝统购统销暂行办法56

第二目 运输方式56

第一目 行盐区域56

第十六节 川北56

第三目 就业税57

第五目 抗战胜利免赋概况57

附录法规57

一 进出口贸易暂行辨法57

第十七节 两浙57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57

第一目 行盐区域57

第十八节 上海57

第四目 销务实况57

第三目 运务实况57

第二目 运输方式57

第一目 行盐区域57

二 全国羊毛统购统销办法57

第四目 销务实况57

第四目 关税58

表二一 美国战时历年度就业税收入比较表58

第四节 交通银行58

三 战时管理进口出口物品条例58

第一目 行盐区域58

第三目 运务实况58

第二目 运输方式58

第十九节 两广58

第二目 运输方式58

第三目 运务实况58

第四目 销务实况58

第二目 减免绥靖区税捐59

第四目 销务实况59

第二十节 福建59

第一目 行盐区域59

第二目 运输方式59

第三目 运务实况59

第四目 销务实况59

第二十一节 台湾59

表二二 美国历年进口关税课税比较表59

第一目 行盐区域59

第二目 运输方式59

第三节 田赋整理59

第一目 继续推进土地陈报59

第三目 运务实况60

第四目 销务实况60

第二十二节 云南60

第一目 行盐区域60

第二目 运输方式60

二 修正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60

第三目 运务实况60

表二三 美国历年关税收入比较表60

第五目 各项税收统计61

第四目 销务实况61

二 所得税法施行细则(附营利事业资产估价方法及各类应纳税额计算公式)62

第二十三节 统计62

第五章 地方预算62

第一节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前之县市预算62

第一目 县市预算编审办法62

表二四 美国战时各项租税收入统计表62

表二五 美国历年度公债发行额与每人负担数额比较表63

第一目 公债发行总数63

第三节 公债63

第八目 保障63

第二目 县市预算科目实例63

第三目 改装改制64

第三节 稽征方法64

第九目 调遣64

第一目 征收手续64

第二目 改运分运64

四 修正特许进口出口物品领证报运办法65

第四目 出口退税65

第一目 修正条例提高税率65

第三目 规定酒税分期匀缴办法65

第二目 规定烟丝税缴纳限期65

第四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65

第四目 制定管理烟叶经纪行栈办法66

第五目 核定改进国产烟酒类税计划66

第十目 保证66

第五节 中国农民银行66

表二六 美国历年度(一九三四至一九四六)公债分类发行数额表66

第一节 各区盐专卖利益征率及专卖取消后盐税征率67

第五节 税收状况67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67

五 战时管理封锁区由后方购销民生日用品办法67

第四章 征榷67

三 学校暨宗教慈善团体价购美国军用剩余物资免税办法67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68

六 沦陷区物资内运奖助办法68

表二七 美国战时八种公债发行日期表68

第二目 战时公债发行概况68

四 教育用品免税规则68

第一节 总述69

第十六章 矿产税69

七 管理棉花布疋土纱交易规则70

第二节 改进概况70

表二八 美国战时八种战债发行预定额与实销额比较表70

第一目 抗战后期概况70

八 棉花购销运存陈报办法71

第二目 复员期间概况71

表二九 美国战时八种战债各类债券销售数额比较表72

第三目 各省历年县市预算统计72

第二目 厉行田赋推收72

第三目 废止硝磺征税查验办法72

九 战时棉田田赋征收棉花暂行办法72

第二目 改订钨锑锡汞铋钼征税查验手续72

第一目 制定矿产税条例72

第三节 三十五年度行政概要72

第十一目 进修与考察72

第四节 税收状况73

第二目 三十五年度各月税收实数73

十 棉田田赋征收棉花经征经收划分联系办法73

第四目 核定各煤矿自用煤斤征免标准73

第五目 重定月终结税保证办法73

第十二目 休假养恤及福利73

第六目 金矿矿产税继续免征73

第一目 历年税收总额之比较73

十一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奖助商人抢购棉花内运办法74

第二节 征收手续74

十二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供应原料换收成品办法75

第二节 财务视察工作实况75

附录法规75

一 货物税条列75

第一目 部视察75

第三章 财务视察75

第一节 概述75

第三节 秤放手续75

第二目 直接税之督察76

第四节 收入统计76

十三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管理小型动力纱厂花纱交换办法76

十四 布业商人营业登记办法76

十六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手纺户花纱交换办法77

第三目 货物税之督察77

第四目 关务之视察77

第一目 整编地方预算办法77

十五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管理厂纱加盖标记办法77

第二节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后之地方预算77

第三目 公债利息77

第六节 中央信托局77

表三○ 美国历年公债现负数与全年利息负担数比较表78

第三目 办理全县业户总归户78

第一节 概述78

第五目 盐政之视察78

第三章 会计78

二 货物税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修正条文78

第五章 缉务78

第一节 管理78

第一目 税警改编后改组概况78

第二目 恢复区制后管辖概况78

三 综合所得税联合申报委员会组织规程78

十七 战时争取物资办法大纲78

第六目 国库之稽核79

第七目 金融之稽核79

第二节 制度79

第一目 财政部特种公务税务征课会计制度79

第二目 财政部特种公务盐税征课会计制度79

第三目 国库出纳会计制度79

四 薪给报酬所得税简化稽征办法79

十八 封锁线输出输入实物结算办法79

三 麦粉税稽征规则79

第二节 编训79

表三一 美国最近五年度公债利息应付及实付数目比较表79

第二目 训练79

第一目 编组79

五 自由职业者薪给报酬所得税简化稽征办法80

四 水泥税稽征规则80

第四目 财政部财务收支统制会计制度80

第八目 地方财政之督导80

六 第二类丙项其他从事各业者薪给报酬所得税暨第三类各项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简化稽征办法80

第七节 邮政储金汇业局80

第三节 统计80

第二目 省市收支统计80

第一目 缉获私盐案件80

附录法规81

一 财政部直接税署组织法草案81

第四目 美国公债现况81

表三二 美国截至一九四六年六月底止各类债券现负数额表81

第二目 盐警经费81

第四章 统计81

第一节 概述81

第一目 财政统计与行政之配合81

第二目 财政统计之绩效81

第二节 各级财政统计机构81

第一目 财政部各单位81

第三目 县市收支统计81

第三目 械弹82

五 茶类税稽征规则82

七 所得税法关于法币金额东北九省规定依流通券对法币一比十之折合率换算流通券数额82

第二目 财政部所属各级机关82

十九 封锁线输出入商及货运登记办法82

第六章 硝磺83

二 财政部省区直接税局组织条例草案83

第一节 业务概要83

第一目 改进管制制度83

第二目 厉行自力更生83

二十 争取物资奖金发给办法83

第八节 中央合作金库84

六 皮毛税稽征规则84

第三目 实行计划生产84

二二 特许出口物品输出封锁线领证报运办法84

二一 抢购商向银行融通资金实施办法84

第四目 办理国防囤硝84

第五目 调整机构84

第六目 恢复开封炼硝厂84

第七目 取消硝磺管制84

第二节 产制概况84

第三章 苏联财政概况85

三 财政部县市直接税分局组织条例草案85

八 行商一时所得税稽征办法85

第一节 收支总述85

第九节 省银行85

附表一 苏联最近九年度岁入岁出预算比较表85

第三节 财政统计工作概况86

七 锡箔迷信用纸税稽征规则86

第一目 国防费86

第二目 税收旬报之改进86

第二节 岁出概况86

第一目 各类公务统计方案之实施86

四 财政部省区货物税局组织条例草案86

表三 苏联历年国营经济事业费比较表87

五 财政部县市货物税分局组织条例草案87

表二 苏联历年国防费比较表87

第二目 国营经济事业费87

第三目 统计分析及研究87

第四目 编绘统计手册提要及图表87

第十节 县市银行87

第五目 战时损失统计之编制87

九 三十六年度第一类营利事业所得税稽征办法87

表五 苏联历年行政费比较表88

表四 苏联历年文化及社会事业费比较表88

一○ 三十六年度第一类营利事业所得税稽征办法应行注意事项88

第四目 行政费88

第四节 各项主要统计88

第六目 所属统计机构工作之督导88

第三目 文化及社会事业费88

六 财政部盐政局组织法草案88

八 饮料品税稽征规则88

一 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台湾银行券发行数额统计表89

二 全国银行设立及停业统计表89

第四目 收复区整编田赋征册89

九 化妆品税稽征规则89

一一 所得税纳税行住商申请登记办法89

第一目 经济周转税89

第三节 租税制度89

一 整理自治财政办法89

附录法规89

表六 苏联历年度经济周转税收入预算数比较表90

五 中央信托局办理战时陆地兵险统计表90

四 中央六行局各种储蓄存款统计表90

三 全国各银行储蓄存款暨缴存保证金数额统计表90

七 各省(市)田赋粮食管理处组织规程90

七 华侨汇款数额统计表91

一二 第一类营利事业所得税暨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简化稽征办法91

六 中央信托局办理战时运输兵险统计表91

第三目 个人直接所缴各税91

第二目 国营企业利润税91

表七 苏联历年度国营企业利润税收入比较表91

一○ 国产烟酒类税条例91

一一 矿产税条例92

八 各县(市)田赋粮食管理处组织规程92

二 房捐条例92

八 全国各重要城市利息行市统计表92

一三 三十三年度所得税及利得税简化稽征办法92

九 重庆市内汇行市统计表93

表八 苏联历年度个人税收入比较表93

九 财政部银行监理官办公处组织规程93

三 屠宰税法93

一○ 上海市内汇行市统计表93

第四目 关税93

第五目 其他杂税94

一二 糖类统税征实办法94

十一 全国各重要城市黄金行市统计表94

十二 重庆市银钱业票据交换数额统计表94

十一 财政部清理伪中央储备银行总处组织规程94

十 财政部清理敌伪金融机构督导委员会组织规程94

一四 三十三年度所利得税简化计税暂行办法94

四 使用牌照税法94

表九 苏联战前关税税率表94

第四节 公债95

表一○ 苏联历年度公债发行数额比较表95

一三 台湾征收国税暂行办法95

一四 糖类统税稽征规则95

一五 特种过分利得税法95

十二 财政部派员监理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95

五 营业牌照税法95

十三 上海市票据交换数额统计表95

附录法规96

十四 法币折合黄金存款统计表96

一六 特种过分利得税法施行细则96

十三 财政部整理省公债委员会组织章程96

一 盐专卖条例96

十四 财政部公债筹募委员会组织章程97

六 筵席及娱乐税法97

十八 四联总处核定放款统计表97

十九 注册银行增减资金统计表97

一五 国外输入货物税货品海关代征办法98

七 清理各县市公有款产规则98

十五 财政部专卖事业管理局组织条例草案98

一七 遗产税法98

二○ 农业贷款及农业投资余额及其指数统计表98

二一 收兑金银数值统计表98

一六 卷烟用纸制销购运管理规则99

二 盐政纲领99

二四 三十四年度国库收支统计表99

十六 财政部各省区专卖事业局组织条例草案100

三 财政部所属各产盐区增产考成办法101

第一节 中央主管时期推进情形101

八 各县市公产租佃办法101

第二目 业务之推动101

第一目 税制之改进101

第二章 地价税暨土地增值税101

二五 历年国税及专卖利益收入统计表101

九 县市公有款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102

四 财政部盐务总局运务人员考成规则102

十七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组织条例102

一八 遗产税法施行细则102

第二节 财政收支系统改制后之办理情形103

第一目 移交地方接管103

十 各县市清理公有款产奖励举发办法103

二九 三十一年同盟胜利国币公债募解数额统计表103

二八 三十一年同盟胜利美金公债募解数额统计表103

第三节 地籍整理104

第二目 税款划拨标准104

五 凭证计口授盐办法104

三一 三十三年同盟胜利国币公债募解数额统计表104

十二 乡镇造产办法104

十九 财政部各区战时货运管理处组织规程104

十八 财政部战时货运管理局组织条例104

十一 乡镇财产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104

三○ 三十二年同盟胜利国币公债募解数额统计表104

十三 市造产办法105

第十一节 商业银行105

六 硝磺类管理条例105

二十 财政部财政研究委员会组织条例105

三二 上海统一公债行市统计表105

二一 财政部人事处组织规程106

一九 遗产税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106

七 硝磺类供应办法106

二○ 印花税法107

三六 海关进口货物净值国别表107

二二 财政部人事处办事细则107

十四 县市局预算编审办法107

八 制炼硝磺许可及领证办法108

十五 营业税移交地方接管办法108

十七 县市税捐稽征处组织规程109

二三 特种考试财务人员考试规则109

十六 院辖市财政局税捐稽征处组织规程109

三七 海关出口货物净值国别表109

十八 财政部战时授权各省财政厅长处理国家财务办法110

二四 特种考试财务人员考试委员会组织规程110

九 制造硝磺类管理查验办法110

二五 财务人员考试委员会分区设置办事处办法111

三八 海关进口货物数量与价值统计表111

十九 各省财政厅职权调整办法111

三九 海关出口货物数量与价值统计表112

二六 三十五年特种考试财务人员考试及格人员分发学习任用办法112

二十 财政部自治财政督导人员工作纲要112

第四节 征收概况112

二七 财政部货物税直接税分局长登用办法113

二一 印花税法施行细则114

四○ 海关进出口金银价值统计表114

第三章 契税115

第一节 中央主管时期概况115

四一 各区产盐数量统计表115

四二 各区销盐数量统计表115

二二 印花税票记账办法116

二八 财政部裁并各机关职员任用办法116

二九 财政部直接货物税分局长税收考核办法116

第二目 评定不动产标准价格116

第二节 移交地方接管情形116

第三节 业务之推进116

四三 各区制盐成本统计表116

第一目 修订税法116

三十 直接税各级工作人员调迁复职办法117

第四目 整饬税款缴纳117

第三目 实行监证制度117

四四 财政部各级机关单位及职员人数统计表117

第五目 执行考成118

第五章 公库118

第一节 公库制度118

第一目 公库制度之推行118

三一 财政部各级直接税局审核员任免轮调办法119

二三 营业税法119

第六目 整理收复区契税119

第四节 征收概况120

三二 财政部税务人员保证办法120

第二目 公库系统及其机构121

二四 营业税法施行细则121

三三 财政部职员国外进修办法121

三四 修正财政部职员考勤规则122

第二目 捐献款项之统收123

第二节 库款处理123

第一目 概述123

三五 财政部职员宿舍管理规则125

第三目 生活补助费之拨发126

二五 三十三年营业税简化稽征办法126

附录法规127

二六 牙业行栈督促行商遵章缴纳营业税应行注意事项127

二七 证券交易税条例127

二八 司法机关依财务法规科处罚锾支配办法127

一 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条例127

二 勘报灾歉条例128

第四目 库款之考核128

第二目 民国二十六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29

第一目 概述129

第三节 国库收支129

第五目 财物之保管129

三 修正土地赋税减免规程129

第三目 民国二十七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31

四 颁发土地管业执照办法132

五 办理全县(市)业户总归户办法133

第四目 民国二十八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33

第五目 民国二十九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34

六 土地陈报复查更正办法135

七 田赋征收人员淡征时期整理征粮底册办法136

八 田赋征收人员淡征时期协助办理土地陈报办法136

九 土地陈报改订田赋科则办法137

第六目 民国三十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37

一○ 收复地区土地权利清理办法138

一一 修正绥靖区田赋粮食管理办法139

第七目 民国三十一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39

一二 二五减租办法140

第八目 民国三十二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41

一三 土地法(土地税编)141

第九目 民国三十三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44

一四 征收定期土地增值税办法145

一五 土地改良物税征收规则146

第十目 民国三十四年度国库收支概况147

一六 土地所有权移转延不履行登记处理办法147

一七 土地移转买卖匿报地价逃避增值税处罚办法147

一八 各级土地行政与土地税征收工作联系办法148

一九 征收土地税工作竞赛办法149

第十二节 外国银行150

二○ 战时征收土地税考成办法150

一 财政收支系统法151

附录法规151

第一目 交易所概述152

第一节 交易所概况152

第四章 特种金融152

第一目 增设办理储金机构153

第二节 邮政储金概况153

第二目 上海证券交易所153

二二 契税条例153

二一 土地税移交地方接管办法153

第二目 推展储蓄业务154

第三节 信托公司概况155

二三 契税条例施行细则155

第四节 有彩储蓄概况156

二四 各县(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156

二五 各县(市)不动产评价实施办法157

第五节 各种储蓄举办概况157

第二目 特种有奖储蓄券157

第一目 节约建国储金及节约建国储蓄券157

第三目 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158

二六 征收契税考成办法158

二七 征收契税工作竞赛办法大纲159

第四目 乡镇公益储蓄159

二八 收复区域各省县市整理契税办法159

二九 契税移交地方接管办法160

第一目 概述160

第六节 保险业概况160

第二目 保险业现状160

第三目 举办再保险161

二 财政收支系统法施行条例161

三 战时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三十二年修正)161

第七节 战时兵险概况162

四 战时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三十三年修正)附战时国家总预算部门科目表162

第一目 运输兵险162

第二目 陆地兵险164

第一节 总处组织及分支机构之演变167

第五章 中中交农四银行联合办事总处167

五 三十三年度国家总预算编审原则168

第二节 历年工作概况169

六 三十三年度概算编审标准169

七 三十四年度国家总预算编审原则169

八 编制三十四年度国家总预算注意事项170

第六章 办理生产贷款概况170

第一节 工矿贷款170

九 三十五年度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171

一○ 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后各级政府三十五年度总预算整编办法173

第二节 盐粮及交通事业贷款173

第三节 农业及土地贷款174

十一 三十六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编审办法175

十二 各级政府共分各税预算编制办法176

第七章 绥靖区金融紧急措施177

第一节 国家行局及省银行机构之推设177

十三 中央分配县市国税处理办法177

十四 中央分年豁免各省田赋补助县市经费办法177

十五 三十五六两年度豁免田赋省县中央补助经费办法178

十六 国地共分各税征收缴纳办法179

第三节 实物土地债券之筹办179

第二节 小本贷款之举办179

十七 各机关分配预算编制办法180

十八 三十三年度各机关分配预算编制办法180

第一节 国际货币金融会议召集经过180

第八章 参加国际金融机构概况180

十九 三十三年度国家总预算各项经费保留数动支办法180

二○ 三十五年度中央各机关追加经常支出预算标准181

二一 战时营业预算编审办法181

第一目 国际货币基金181

二二 修订战时营业预算编审办法182

二三 营业基金预算科目183

第二目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83

第三目 其他战后国际货币金融问题184

二四 营业预算科目及预算决算结算格式说明184

第二节 国际货币基金之成立及其发展情形184

第三节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之成立及业务概况185

二五 非营业循环基金预算科目186

二六 非营业循环基金预算科目及预算结算格式说明188

二八 各省编制三十三年度岁出预算要点190

二七 各省三十三年度岁出单位概算书编列原则190

二九 省市单位预算执行补充办法191

三○ 各省市编制三十四年度岁出预算要点192

三一 三十六年度省及院辖市预算编审办法193

三二 三十六年度省市预算编制要点193

三三 战时县市预算编审办法195

三四 中央各机关编制三十一年度决算注意事项196

三五 中央各机关编制三十二年度决算注意事项196

三六 中央各机关编制年度决算之要点197

三八 战时营业决算编审办法198

三七 各省市编制年度决算之要点198

三九 各省市机关编制三十一年度决算注意事项199

四○ 财政部所属各机关审编各项会计报告应行注意要点199

四一 会计审计简化办法205

四二 职工福利金条例205

四三 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办法206

四四 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办法施行细则208

四五 中央公务员医药生育补助办法补充规定209

四六 三十三年度中央公粮(包括实物及代金)拨发办法210

四七 三十四年度中央公粮拨发办法211

四八 三十三年度各机关公务员生活补助费及公粮(包括实物及代金)编列预算办法214

四九 省级公务员战时医药生育补助办法补充规定218

五○ 公务员生活补助办法(附应自三十五年度起废止之法令一览表)219

五一 国营事业机关人员待遇办法220

五三 党政各机关工作计划及概算配合编造通则221

五二 机关结束费发给办法221

五四 公务员交代条例226

五五 财政部所属机关公务员交代条例施行规则227

第九章 接收清理敌伪金融机构概况228

五六 财政部所属各级机关办理机关结束或长官更迭交代事项应负责任及交代不清处理办法230

五七 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机关审计条例231

五八 财政部公务统计方案实施办法232

五九 简化统一统计表册实施办法233

六○ 财政部所属各省区直接货物税局统计室办事细则234

附录法规234

一 妨害国币惩治条例234

三 东北九省汇兑管理办法235

二 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发行办法235

四 收复县市补办苏军票登记办法235

六一 财政部所属各区直接税局所属各分局电报每旬税收办法236

五 财政部外汇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236

六 中央银行外汇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37

七 公私机关服务人员汇往收复区家属赡养费汇款办法237

六二 货物税每旬税收电报及表报办法237

六三 财政部所属各税收机关报告税收旬报惩奖办法238

八 中央银行管理外汇暂行办法238

六四 改进国库款项支拨办法238

六六 国库撤退及暂失联络各地库款收支紧急措施实施办法240

六五 未设国库地方各国税机关收解税款临时处理办法240

九 财政部管理银行办法241

六七 收复区库款收支紧急处理办法241

六九 东北及热河各省市区域内库款收支暂行办法补充办法242

六八 东北及热河各省市区域内库款收支暂行办法242

一○ 票据承兑贴现办法243

七○ 军政机关公款存汇办法243

七一 三十二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244

七二 三十三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245

一二 财政部授权中央银行检查金融机构业务办法245

一一 银行存放款利率管理条例245

一三 财政部授权各省财政厅监理县银行业务办法246

一四 上海票据交换所章程247

七三 三十四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247

七四 三十五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248

七五 清查国有财产暂行办法249

一六 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补充办法249

一五 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249

七六 公有土地管理办法250

一七 商业银行设立分支行处及迁地营业办法250

一八 合作金库条例250

一九 省银行条例252

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营业细则254

二二 华侨复业贷款办法264

二一 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266

二四 办理各地生产事业贷款通则267

二三 四行局对战时生产局洽订战时生产贷款办法267

二五 四联总处核办投资贴放方针268

二六 中国农民银行办理农贷办法纲要269

二七 农贷方针270

二八 中国农民银行办理绥靖区小本贷款办法271

二九 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绥靖区土地债券办法272

三○ 财政部督导接收敌伪金融机构整理清理办法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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