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1954年9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 作者 | 法律出版社 编者 | 
|---|---|
| 出版 | 北京:法律出版社 | 
| 参考页数 | 24 | 
| 出版时间 | 1955(求助前请核对) 目录预览 | 
| ISBN号 | 0016·787 — 求助条款 | 
| PDF编号 | 82530168(仅供预览,未存储实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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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1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7
附:关于「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的说明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维汉7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19
附:把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有步骤地改变为公私合营工业 人民日报社论19
1955《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1954年9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法律出版社 1955 北京:法律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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