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通论》求取 ⇩

目录1

一、全面修改刑法的原因和经过1

二、修改刑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5

三、刑法修改和补充的主要内容6

四、新刑法的特点10

五、全面修改刑法的重要意义12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15

第一章 刑法概论15

第一编 总则15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16

第三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18

第四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20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26

第二章 犯罪概论26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27

第三节 犯罪的分类28

第一节 刑事责任的概念32

第三章 刑事责任概论32

第二节 刑事责任年龄34

第三节 刑事责任能力36

第四节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40

第一节 犯罪构成的概念43

第四章 犯罪构成43

第二节 犯罪客体45

第三节 犯罪的客观方面48

第四节 犯罪主体54

第五节 犯罪的主观方面58

第一节 正当防卫65

第五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65

第二节 紧急避险69

第一节 犯罪阶段的概念72

第六章 犯罪阶段72

第二节 犯罪预备73

第三节 犯罪未遂75

第四节 犯罪中止78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81

第七章 共同犯罪81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87

第三节 有组织犯罪90

第四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93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100

第八章 刑罚概论100

第二节 刑罚的体系104

第三节 刑罚的种类106

第一节 量刑119

第九章 刑罚的适用119

第二节 累犯122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124

第四节 数罪并罚127

第五节 缓刑、减刑、假释132

第六节 追诉时效139

第七节 赦免141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修改情况145

第一节 总论145

第二编 分则145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145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47

三、认定危害国家安全罪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48

一、背叛国家罪150

第二节 分论150

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罪152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罪154

四、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罪156

五、策动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罪158

六、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160

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161

八、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163

九、投敌叛变罪165

十、叛逃罪166

十一、间谍罪168

十二、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170

十三、资敌罪172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改情况174

第一节 总论174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174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75

一、放火罪177

第二节 分论177

二、决水罪178

三、爆炸罪179

四、投毒罪181

五、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82

六、失火罪184

七、过失决水罪185

八、过失爆炸罪186

九、过失引起中毒罪187

十一、破坏交通工具罪188

十、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88

十二、破坏交通设备罪190

十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91

十四、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193

十六、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94

十五、过失破坏交通设备罪194

十七、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195

十八、劫持航空器罪197

十九、劫持船只、汽车罪199

二十、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罪200

二十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02

二十二、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03

二十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04

二十四、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205

二十五、企业违法制造、销售枪支罪206

二十六、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08

二十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09

二十八、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11

二十九、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212

三十、丢失枪支罪213

三十一、非法携带管制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罪214

三十二、重大飞行事故罪216

三十三、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217

三十四、交通肇事罪218

三十五、重大责任事故罪220

三十六、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222

三十七、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224

三十八、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罪225

三十九、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226

四十、拒绝消防监督罪227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229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29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30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修改情况230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31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33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235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236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237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38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239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241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242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244

第三节 走私罪245

一、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罪246

二、走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249

三、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250

四、走私淫秽物品罪251

五、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罪252

一、骗取公司登记罪255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255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58

三、诈欺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罪261

四、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265

五、非法清算公司、企业财产罪267

六、商业受贿罪270

七、商业行贿罪272

八、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273

九、损公肥私罪275

十、单位负责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276

十一、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罪277

十二、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279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81

一、伪造货币罪282

二、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罪284

三、金融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罪287

四、金融人员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罪289

五、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290

六、变造货币罪292

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294

八、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296

九、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罪298

十、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300

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302

十二、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305

十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306

十四、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308

十五、扰乱证券公平交易罪310

十六、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罪311

十七、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313

十八、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314

十九、非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315

二十、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罪318

二十一、非法拆借、放贷客户资金罪319

二十二、非法出具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罪321

二十三、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罪323

二十四、逃汇罪324

二十五、洗钱罪327

一、集资诈骗罪330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330

二、贷款诈骗罪333

三、票据诈骗罪335

四、使用伪造、变造的银行结算凭证罪338

五、信用证诈骗罪340

六、信用卡诈骗罪343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346

八、保险诈骗罪349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353

一、偷税罪354

二、抗税罪356

三、逃税罪357

四、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359

五、虚开专用发票罪360

六、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64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67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69

九、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其他发票罪370

十、非法出售其他发票罪373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374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374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377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378

四、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79

五、假冒他人专利罪381

六、侵犯著作权罪383

七、销售侵权复制品罪385

八、侵犯商业秘密罪386

一、侵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389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389

二、虚假广告罪391

三、非法投标罪393

四、合同诈骗罪395

五、非法经营罪398

六、强行交易罪400

七、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402

八、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404

九、提供虚假资信证明文件罪405

十、过失提供虚假资信证明文件罪407

十一、逃避商品检验罪409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修改情况412

第一节 总论412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12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413

一、故意杀人罪414

第二节 分论414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418

三、故意伤害罪420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422

五、强奸罪423

六、猥亵、侮辱妇女罪426

七、猥亵儿童罪427

八、非法拘禁罪428

九、绑架罪430

十、偷盗婴幼儿勒索罪431

十一、拐卖妇女、儿童罪432

十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435

十三、聚众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罪437

十四、诬告陷害罪438

十五、强迫职工劳动罪440

十六、非法搜查罪442

十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443

十八、侮辱罪445

十九、诽谤罪447

二十、刑讯逼供罪448

二十一、暴力取证罪450

二十二、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451

二十三、指使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454

二十四、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罪455

二十五、出版侮辱、歧视少数民族的物品罪456

二十六、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458

二十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459

二十八、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461

二十九、妨害邮电通讯罪463

三十、报复陷害罪465

三十一、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467

三十二、破坏选举罪469

三十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471

三十四、重婚罪472

三十五、破坏军人婚姻罪473

三十六、虐待罪475

三十七、遗弃罪476

三十八、拐骗未成年人罪478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481

第一节 总论481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481

二、对侵犯财产罪量刑时应当注意的问题482

一、抢劫罪483

第二节 分论483

二、盗窃罪486

三、诈骗罪490

四、抢夺罪492

五、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494

六、侵占他人财物罪496

七、侵占单位财物罪499

八、挪用单位资金罪502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504

十、敲诈勒索罪506

十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508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510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513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13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13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修改情况514

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515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515

二、阻碍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罪516

三、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罪517

四、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518

五、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519

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520

七、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522

八、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523

九、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524

十、非法制造、买卖警服、警用标志、警械罪525

十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526

十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527

十三、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528

十四、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529

十五、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30

十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31

十七、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罪532

十八、干扰无线电通讯罪533

十九、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534

二十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536

二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536

二十二、聚众斗殴罪537

二十四、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539

二十三、寻衅滋事罪539

二十五、到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541

二十六、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542

二十七、传授犯罪方法罪543

二十八、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罪544

二十九、携带管制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546

三十一、侮辱国旗、国徽罪547

三十、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547

三十二、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548

三十三、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人致死罪550

三十四、聚众淫乱罪551

三十六、赌博罪552

三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552

三十七、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554

一、伪证罪555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555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证罪556

三、干扰证人作证罪557

四、帮助伪证罪558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559

七、窝藏包庇罪560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560

八、拒绝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罪562

九、窝藏、转移、买卖赃物罪563

十、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罪564

十一、非法处置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566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567

十四、劫夺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568

十三、脱逃罪568

十五、组织越狱罪569

十六、暴动越狱罪570

十七、聚众持械劫狱罪571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572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573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575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576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577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579

六、偷越国(边)境罪580

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582

七、破坏边境界碑、界桩罪582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583

一、损毁文物罪584

二、损毁名胜古迹罪586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587

四、私自出售、赠送文物罪588

五、倒卖文物罪590

六、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591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593

八、盗掘古化石罪594

九、抢夺、窃取国家档案罪595

十、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档案罪598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599

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罪600

二、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601

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602

四、非法组织、强迫他人卖血罪604

五、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605

六、非法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606

八、医疗责任事故罪607

七、违法检测血液及其制品罪607

九、非法行医罪609

十、擅自进行节育手术罪610

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611

一、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罪612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612

二、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罪614

三、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罪615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16

五、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18

六、非法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620

七、非法狩猎罪622

八、非法占用耕地罪624

九、非法采矿罪625

十、破坏性采矿罪626

十一、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627

十二、盗伐林木罪629

十三、滥伐林木罪631

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634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35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36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639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640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641

五、窝藏毒品、毒赃罪642

六、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644

七、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645

八、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646

九、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648

十、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649

十一、强迫他人吸毒罪651

十二、容留他人吸毒罪652

十三、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653

一、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655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55

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657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659

四、传播性病罪661

五、嫖宿幼女罪662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663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663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665

三、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罪667

四、传播淫秽物品罪668

五、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670

六、制作、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罪671

七、组织淫秽表演罪672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674

第一节 总论674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674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要件675

一、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罪676

第二节 分论676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677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679

四、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681

五、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683

六、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罪684

七、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686

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688

九、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罪689

十、接送不合格兵员罪691

十一、妨害军队公文、证件、印章罪693

十二、非法生产、买卖部队制服、专用标志罪695

十三、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罪696

十四、拒绝、逃避兵役罪699

十五、提供虚假敌情罪701

十六、扰乱军心罪702

十七、窝藏、资助逃离部队的军人罪704

十八、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罪705

十九、拒绝军事征用罪707

一、关于贪污贿赂罪的修改情况709

第一节 总论709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709

一、贪污罪711

第二节 分论711

二、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711

二、挪用公款罪718

三、受贿罪720

四、单位受贿罪724

五、间接受贿罪725

六、行贿罪727

七、贿赂单位罪730

八、介绍贿赂罪731

九、单位行贿罪732

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734

十一、隐瞒境外存款罪735

十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736

十三、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罪739

一、渎职罪的修改情况741

第一节 总论741

第九章 渎职罪741

二、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742

一、滥用职权罪743

第二节 分论743

二、玩忽职守罪745

三、泄露国家秘密罪748

四、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罪750

五、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752

六、过失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罪754

七、非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罪756

八、不移交追究刑事责任罪757

九、违法批准、登记公司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罪759

十、违法减免税款罪760

十一、违法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762

十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764

十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765

十四、超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767

十五、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罪768

十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770

十七、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罪771

十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773

十九、放纵走私罪774

二十、伪造商检结果罪774

二十一、商检人员失职罪777

二十二、伪造检疫结果罪778

二十三、检疫人员失职罪779

二十四、不履行追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职责罪780

二十五、非法办理出入境证件罪782

二十六、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783

二十七、拒绝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784

二十八、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786

二十九、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罪787

三十、违法招收公务员、学生罪788

三十一、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罪790

第一节 总论792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修改情况792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792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793

第二节 分论794

一、违抗命令罪794

三、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刑事责任794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796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798

四、自动投降敌人罪800

五、临阵脱逃罪801

六、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罪803

七、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804

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806

九、指挥人员消极作战罪808

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810

十一、军人叛逃罪811

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813

十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814

十四、泄露军事秘密罪816

十五、动摇军心罪817

十六、自伤身体罪819

十七、逃离部队罪820

十八、武器装备肇事罪821

十九、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823

二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825

二十一、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827

二十二、遗弃武器装备罪829

二十三、遗失武器装备罪830

二十四、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832

二十五、虐待部属罪834

二十六、遗弃伤病军人罪836

二十七、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罪837

二十八、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838

二十九、私放俘虏罪840

三十、虐待俘虏罪842

1997《新刑法通论》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王金彪主编 1997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刑法新罪名论(1993 PDF版)
刑法新罪名论
1993 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新论(1929 PDF版)
刑事诉讼法新论
1929
刑法学通论(1997年06月第1版 PDF版)
刑法学通论
1997年06月第1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通论(1983 PDF版)
刑法通论
1983
刑法新论  总则(1951 PDF版)
刑法新论 总则
1951
刑法新罪名通论(1997 PDF版)
刑法新罪名通论
1997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新刑法通论(1997 PDF版)
中国新刑法通论
1997 北京:群众出版社
新刑法释论(1997 PDF版)
新刑法释论
1997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国际刑法通论(1993 PDF版)
国际刑法通论
1993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刑法史新论(1992 PDF版)
中国刑法史新论
1992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1985 PDF版)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1985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刑法学通论(1993 PDF版)
刑法学通论
1993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行政诉讼法学(1990 PDF版)
行政诉讼法学
1990 警察教育出版社
中国刑法新论(1997 PDF版)
中国刑法新论
1997 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通论(1938 PDF版)
刑事诉讼法通论
1938 智慧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