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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冶萍公司及其档案史料概述(代序)1

汉冶萍公司及其档案史料概述(代序)1

编辑说明13

编辑说明13

汉冶萍公司事业纪要14

汉冶萍公司事业纪要14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光绪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1889.3.23)61

张之洞致洪均电 光绪十五年三月十八日(1889.4.17)61

洪钧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1889.5.21)61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初一日(1889.5.30)61

刘瑞芬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1889.6.6)61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十日(1889.6.8)61

张之洞致洪均电 光绪十五年三月初十日(1889.4.9)61

(一)订购设备与聘请洋匠61

一、炼铁厂的早期筹备61

官办时期(1889-1896)61

(一)订购设备与聘请洋匠61

一、炼铁厂的早期筹备61

官办时期(1889-1896)61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光绪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1889.8.23)62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七月十八日(1889.8.14)62

张之洞致洪钧电 光绪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1889.7.24)62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六月初二日(1889.6.29)62

刘瑞芬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889.6.26)62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1889.6.24)62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七日(1889.6.15)62

刘瑞芬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五日(1889.6.13)62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一日(1889.8.26)62

洪钧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十六日(1889.10.10)63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日(1889.9.14)63

张之洞致洪钧电 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1889.9.17)63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初二日(1889.9.26)63

刘瑞芬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初八日(1889.10.2)63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十一日(1889.10.5)63

刘瑞芬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十一日(1889.10.5)63

张之洞致洪钧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十四日(1889.10.8)63

刘瑞芬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1889.10.18)64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1889.10.19)64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1889.10.19)64

张之洞致刘瑞芬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1889.10.23)64

张之洞致洪钧电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90.1.15)64

(二)筹设铁厂与迁往湖北64

电传邸钞 光绪十五年七月十二日(1889.8.8)64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五年七月二十日(1889.8.16)64

张之洞致洪钧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十八日(1889.10.12)64

(二)筹设铁厂与迁往湖北64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1889.8.21)65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五日(1889.8.30)65

张之洞奏筹设炼铁厂折 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1889.9.20)65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1889.8.17)65

张之洞奏遵旨筹办铁路谨陈管见折 光绪十五年九月初十日(1889.10.4)66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初八日(1889.10.31)67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十六日(1889.11.8)68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五日(1889.11.27)69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十六日(1889.11.8)69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十七日(1889.11.9)69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1889.11.21)69

张之洞奏到湖广任谢恩折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889.12.19)69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889.12.21)70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七日(1890.1.27)70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十二日(1890.2.1)70

(一)勘办各地煤铁矿71

(一)勘办各地煤铁矿71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初一日(1889.10.24)71

张之洞札高培兰等查勘湘黔煤铁矿文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1890.1.10)71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五年十二日三十日(1890.1.20)71

二、汉阳铁厂的筹建71

二、汉阳铁厂的筹建71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890.3.16)72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十五日(1890.2.4)72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890.3.16)72

张之洞札札勒哈里等查勘大冶煤矿文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1890.1.20)72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890.3.16)72

张之洞委员查勘山西煤矿札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1890.3.17)73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初一日(1890.3.21)73

张之洞札梅冠林查勘兴国锰矿文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十日(1890.4.28)73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九日(1890.5.27)74

张之洞札蔡锡勇筹办煤铁事宜文 光绪十六年四月十六日(1890.6.3)74

张之洞晓谕民间多开煤斤示 光绪十六年十月初七日(1890.11.18)75

张之洞札徐建寅等开采转运湘煤文 光绪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1890.10.7)75

张之洞委员筹办荆当煤务札 光绪十六年十月初十日(1890.11.21)76

张之洞委员勘办大冶煤铁札 光绪十六年十月十九日(1890.11.30)76

张之洞札发鄂湘川省开采煤斤告示文 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日(1890.12.1)76

张之洞委员专办大冶煤矿札 光绪十七年三月初五日(1891.4.13)76

张之洞委高培兰开办江夏煤矿札 光绪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1891.7.5)77

张之洞严札申饬王三石煤局委员文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1893.1.17)77

张之洞委员采买油煤焦炭札 光绪十九年六月初六日(1893.7.18)77

张之洞委员选收商煤札 光绪十九年八月初二日(1893.9.11)77

张之洞札张飞鹏等开采大冶铁山文 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1890.12.2)78

(二)大冶铁矿的勘探与开采78

奎斌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1889.10.16)78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日(1890.11.2)78

张之洞致奎斌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初四日(1889.10.27)78

张之洞致奎斌电 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1889.9.20)78

(二)大冶铁矿的勘探与开采78

张之洞委员帮办煤务札 光绪十九年八月十四日(1893.9.23)78

张之洞批大冶县禀铁山运道情形文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1890.12.27)79

张之洞委员兴修大冶铁山运道札 光绪十七年三月初五日(1891.4.23)79

张之洞委员督催大冶铁山路工札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1892.6.18)80

张之洞批林佐禀大冶运道各工告竣文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1892.10.16)80

张之洞札查铁山开矿情形文 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1893.9.8)80

(三)铁厂经费的筹集81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890.1.17)81

张之洞致李瀚章电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90.1.18)81

李瀚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90.1.18)81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1890.1.20)81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三日(1890.1.23)81

(三)铁厂经费的筹集81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二月初三日(1890.2.21)82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四日(1890.4.22)82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二十七日(1890.4.16)82

李鸿章致李瀚章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四日(1890.1.24)82

张之洞致李瀚章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七日(1890.1.27)82

李瀚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九日(1890.1.29)82

张之洞致致李瀚章电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八日(1890.1.28)82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十日(1890.4.28)83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十日(1890.4.28)83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五日(1890.5.3)83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十六日(1890.5.4)83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五日(1890.4.23)83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1890.5.10)84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三十日(1890.5.18)84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三十日(1890.5.18)84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七日(1890.5.25)84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九日(1890.5.27)84

张之洞致潘霨电 光绪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1890.9.13)85

张之洞咨呈将新海防捐留支煤铁费用折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1890.12.17)85

张之洞咨呈约估筹办煤铁用款折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九日(1890.12.20)85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初六日(1891.1.16)88

海军衙门与户部奏议复勘定炼铁厂基续拨款项折 光绪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1891.3.4)88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七年二月二十月(1891.3.29)88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七年三月初四日(1891.4.12)89

张之洞咨呈办理新海防捐部分留用折 光绪十七年三月十八日(1891.4.26)89

张之洞致唐炯电 光绪十七年四月十六日(1891.5.23)89

户部奏议复续拨湖北省炼铁经费折 光绪十七年六月初八日(1891.7.13)89

户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七年六月初八日(1891.7.13)90

张之洞咨呈续估筹办煤铁用款折 光绪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1892.3.22)90

张之洞奏铁厂添购机护请拨借经费折 光绪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1892.3.25)90

张之洞致李鸿章函 光绪十八年十月十五日(1892.12.3)92

户部奏议复炼铁厂添购机炉折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七日(1892.6.11)92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1892.4.22)92

李鸿章致张之洞函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1892.12.22)96

张之洞奏预筹铁厂开炼成本折 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1893.4.11)97

海军衙门与户部奏速议鄂省铁厂预筹开炼成本折 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1893.5.14)99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九年九月十二日(1893.10.21)100

(四)汉阳铁厂的兴建100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七日(1890.5.5)100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1890.5.17)100

(四)汉阳铁厂的兴建100

张之洞奏铁广成本不敷折 光绪十九年五月十四日(1893.6.27)100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七日(1890.5.25)101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九日(1890.5.27)101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1890.7.13)101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十六年五月三十日(1890.7.16)101

张之洞奏勘定炼铁厂基暨开采煤铁事宜折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1890.12.17)102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日(1890.12.1)102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十月十六日(1890.11.27)102

海军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1890.9.12)102

张之洞致海军衙门电 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1890.9.6)102

汉阳铁厂告示 光绪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1891.8.2)104

张之洞委王廷珍任总监工札 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1891.9.27)104

汉阳铁厂动工兴建 光绪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891.1.30)104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月(1892.6.21)105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七日(1892.6.30)105

张之洞添派蔡国桢充总监工札 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1892.7.17)105

(五)添购机器与遣员留学105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1890.5.17)105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1890.6.9)105

(五)添购机器与遣员留学105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1890.7.8)106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1890.7.13)106

张之洞札验收第二批到鄂机器文 光绪十六年八月二十日(1890.9.14)106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六年九月初八日(1890.10.21)106

张之洞致许景澄电 光绪十九年八月二十日(1893.9.29)106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七年九月十八日(1891.10.20)106

张之洞致潘霨电 光绪十五年十月十六日(1889.11.8)106

(六)产品销路的筹划106

(六)产品销路的筹划106

许景澄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1891.12.11)106

张之洞致薛福成电 光绪十八年正月初九日(1892.2.7)106

张之洞致许景澄电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初九日(1891.12.9)106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三日(1890.5.21)107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十日(1890.5.28)107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1891.7.29)107

李鸿章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1891.8.2)107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893.1.16)107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七日(1893.1.24)108

蔡锡勇致汪凤藻电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1893.2.1)108

蔡锡勇致汪凤藻电 光绪十九年正月十四日(1893.3.2)108

张之洞致汪凤藻电 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九日(1893.3.26)108

汪凤藻致张之洞电 光绪十九年二月十二日(1893.3.29)108

张之洞致汪凤藻电 光绪十九年八月十四日(1893.9.23)108

三、汉阳铁厂的经营管理109

(一)铁厂告成与经营情况109

三、汉阳铁厂的经营管理109

张之洞奏炼铁全厂告成折 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1893.11.29)109

(一)铁厂告成与经营情况109

张之洞致李增荣电 光绪二十年正月初三日(1894.2.8)110

李增荣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年正月初十日(1894.2.15)110

张之洞奏报铁厂开炉日期折 光绪二十年二月初四日(1894.3.10)110

张之洞致许景澄电 光绪二十年四月初四日(1894.5.8)110

张之洞拟定铁厂开办后行销各省章程片 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1893.11.29)110

张之洞致刘坤一电 光绪二十年六月十七日(1894.7.19)111

张之洞奏铁厂著有成效请奖出力各员折 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四日(1894.8.24)111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1895.4.21)112

张之洞致许景澄电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1895.1.11)112

张之洞致总理衙门电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六日(1894.12.2)112

张之洞致谭继洵电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八日(1894.12.4)112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初六日(1895.1.31)112

黄遵宪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1895.6.7)113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二日(1895.4.26)113

恽祖翼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三日(1895.4.27)113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一日(1895.6.3)113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日(1895.6.2)113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四日(1895.7.25)114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八日(1895.7.29)114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九日(1895.7.30)114

恽祖翼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1895.8.15)114

铁政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1895.10.15)114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1895.6.18)114

张之洞奏查复煤铁枪炮各节通盘筹划折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1895.10.16)115

(二)生产经费的筹集118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初三日(1895.11.19)118

(二)生产经费的筹集118

张之洞请添炼铁厂用款片 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四日(1894.8.24)118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1895.12.5)118

张之洞致许景澄电 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四日(1895.10.31)118

张之洞呈炼成钢铁并咨送试验折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1895.10.16)118

张之洞奏铁厂拟开两炉请饬广东借拨经费折 光绪二十年十月初二日(1894.10.30)119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九日(1894.12.15)121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四日(1895.7.25)121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1895.8.12)121

张之洞奏凑拨铁厂开炼经费折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1895.10.16)121

张之洞请将铁厂煤矿招商承办片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1895.10.16)122

(三)招商承办的筹划123

上谕 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十二日(1895.8.2)123

(三)招商承办的筹划123

蔡锡勇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1895.12.14)124

蔡锡勇致盛春颐电 光绪二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1895.9.16)124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初四日(1895.12.19)124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十六日(1895.9.4)124

总理衙门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六日(1895.11.2)124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1895.12.12)124

张之洞致总理衙门电 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九日(1895.11.15)124

汪洪霆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九日(1896.1.23)125

陈宝箴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1896.1.30)125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1895.12.29)125

张之洞致蔡锡勇电 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五日(1895.12.20)125

官督商办时期(1896-1948)127

一、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127

(一)招商承办的过程127

张之洞致砚斋中堂函光绪二十二年正月(1896.2)127

(一)招商承办的过程127

一、汉阳铁厂的招商承办127

官督商办时期(1896-1908)127

张之洞致王文韶电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1896.5.8)127

盛宣怀:招商章程八条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1896.5)128

张之洞委盛宣怀督办汉阳铁厂札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二日(1896.5.14)129

盛宣怀呈接办汉阳铁厂禀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一日(1896.5.23)129

盛宣怀致德培函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1896.5.26)130

盛宣怀:招集湖北铁厂股东公告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初一日(1896.6.11)131

张之洞札盛宣怀添定铁厂招商章程文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十四日(1896.6.24)131

张之洞奏铁厂招商承办议定章程折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十六日(1896.6.26)132

户部奏遵旨议复铁厂招商承办折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十二日(1896.7.22)135

张之洞札盛宣怀将招商章程未经入奏各条立案文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1896.7.3)135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896.8.21)136

张之洞奏铁厂征税商情未便折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1896.10.29)137

张之洞奏查明炼铁建厂各项用款折 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三日(1898.5.3)137

郑官应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九日(1896.3.22)138

(二)与洋商合办的拟议138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1897.1.19)138

(二)与洋商合办的拟议138

张之洞致许景澄电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七日(1896.3.20)138

张之洞致李鸿章电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四日(1896.5.16)138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初八日(1898.8.24)138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初八日(1898.8.24)139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二日(1898.8.28)139

(三)招商承办后的经营139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四日(1898.8.30)139

德培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五日(1896.5.27)139

德培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五日(1896.5.27)139

盛宣怀致德培函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1896.5.26)139

(三)招商承办后的经营139

德培:办事条规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初八日(1896.6.18)140

德培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日(1896.6.1)140

汪钟奇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1896.7.3)141

郑官应:查勘大冶矿务节略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1896.7.3)141

徐庆沅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1896.7.7)143

郑官应:铁厂筹备事宜十八条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三十日(1896.7.10)144

汪应度:收发所及厂事条陈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初五日(1896.7.15)145

马鞍山生煤成本清单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1896.7.29)146

马鞍山焦炭成本清单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1896.7.29)146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1896.7.31)147

彭脱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1896.8.4)147

彭脱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1896.8.6)148

汉阳铁厂厂规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初八日(1896.8.16)148

郑官应:铁厂次第筹办张本六十条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1896.9.4)150

张之洞批大冶县属铁矿归汉阳铁厂开采文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四日(1896.8.22)150

德培致郑官应函 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十一日(1896.9.17)154

谈汝康:马丁炉炼钢用煤今昔情形说 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1896.12-1897.1)156

汉厂洋工师、洋匠名单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97.1.20)157

大冶矿石成本 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1897.3.2)158

生铁成本 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1897.3.2)158

盛宣怀致郑官应函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初四日(1897.3.6)159

徐庆沅:熟铁各项工料、煤数及贝色麻钢成本清折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初五日(1897.3.6)159

出钢数目160

密楷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1897.3)160

郑官应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897.3.27)161

郑官应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897.3.27)161

林佐呈勘查大冶各矿折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1897.3)163

盛宣怀致克虏伯厂函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1897.4)164

汉阳铁厂帕特勃克续订条款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1897.4)165

张之洞、盛宣怀致王文韶电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九日(1897.4.20)165

铁厂日需焦炭、萍煤约数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十八日(1896.6.17)165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1899.12.12)166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六年二月二十日(1900.3.20)166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初一日(1900.3.31)166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1900.6.18)166

盛宣怀致张之洞函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901.2.9)166

汉阳铁厂铁山煤矿公司股票存根 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初一日(1903.8.23)167

李维格呈出洋采办机器禀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二日(1905.1.17)167

汉阳铁厂出洋学习人员甘结 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1902.10.23)167

盛宣怀批李维格禀文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1905.3)172

载振奏汉阳铁厂用款情形折 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十二日(1905.5.15)172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1905.12.4)173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十日(1905.12.6)173

铁良、唐绍仪奏议复汉阳铁厂展限免税折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十八日(1906.12.3)173

盛宣怀致张之洞函 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六日(1907.8.14)174

张之洞咨盛宣怀饬铁厂商人勿再蹈卖矿与外人之辙文 光绪三十三年七月(1907.8)174

盛宣怀奏铁厂商本情形折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1908.3)175

许寅辉、文廷钧致郑官应函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1896.9.6)177

(一)早期的勘测与开采177

二、萍乡煤矿的勘采177

张之洞札恽积勋查勘萍乡煤矿文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十八日(1896.6.28)177

(一)早期的勘测与开采177

二、萍乡煤矿的勘采177

恽积勋致郑官应函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1896.10)178

文廷式致卢洪昶函 光绪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1896.9.28)178

恽积勋致郑官应函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1896.10)182

恽积勋致恽祖翼函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初九日(1986.10.15)183

许寅辉致盛宜怀函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1896.11.3)183

盛宣怀致郑官应函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1896.11.3)184

铁厂驻萍煤务局与广泰福汉号议立合同 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1896.11.23)185

马克斯:萍矿采运情形并筹改用西法办理节略 光绪二十二年十月(1896.11)185

卢洪昶、莫爔、王恂上盛宣怀禀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十五日(1897.3.17)192

盛宜怀札张赞宸文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1897.3.24)196

盛宣怀札卢洪昶、莫爔等文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五日(1897.4.16)196

卢洪昶、莫爔上盛宣怀禀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1897.4.29)197

盛宣怀批卢洪昶等禀文 光绪二十三年四月初七日(1897.5.8)197

盛宣怀札张赞宸文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十五日(1897.6.14)197

王庭铭致王××函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1897.6.24)198

萍乡各厂户公立条规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1897.6-7)199

张赞宸致盛宣怀函 光绪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1897.8.22)199

张之洞、盛宣杯会奏开办萍乡煤矿禁止另立公司片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1898.4.16)200

(二)正式开采及经营200

张之洞、盛宣怀会奏开办萍乡煤矿并筑造运煤铁路折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1898.4.16)200

(二)正式开采及经营200

军机大臣字寄张之洞、盛宣怀等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1898.5)201

盛宣怀致俞廉三函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1901.5.17)201

轮船招商局经办萍乡煤矿有限公司招股启 光绪二十七年九月(1901.10)201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903.1.25)201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903.1.26)202

萍乡矿务公司股票存根 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初一日(1903.8.23)202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906.12.9)202

张之洞致军机处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906.12.9)202

张之洞致岑春蓂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1906.12.11)203

张之洞致岑春蓂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1906.12.16)203

张之洞致岑春蓂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906.12.23)203

张之洞致王得胜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906.12.25)203

张之洞致林志熙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1906.12.27)203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初三日(1907.5.14)204

〔附录一〕张赞宸:奏报萍乡煤矿历年办法及矿内已成工程光绪三十年十二月(1905.1)204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1907.5.9)204

张之洞致岑春蓂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1906.12.29)204

张之洞致军机处电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1906.12.28)204

〔附录二〕俞燮堃:萍矿土法炼焦附图详说光绪三十三年孟冬月(1907.11)209

三、煤铁互售与举借外债216

(一)预借矿价与煤铁互售216

(一)预借矿价与煤铁互售216

与日本制铁所订立互购煤焦矿石合同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1899.4.7)216

三、煤铁互售与举借外债216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1899.3.26)216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五年六月十一日(1899.7.18)217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五年六月十五日(1899.7.22)217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1900.4.27)218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十一日(1900.6.7)218

煤铁互售合同第一次续订条款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900.6.21)218

煤铁互售合同第二次续订条款 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初五日(1900.8.29)218

矿石运输及装载章程 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1901.1)219

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草合同 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1903.11.9)220

内田致张之洞函 明治三十六年十二月一日(1903.12.1)221

盛宣怀致顾肇新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一日(1903.11.19)221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十五日(1903.12.3)221

张之洞致内田函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十五日(1903.12.3)222

外务部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1903.12.4)222

盛宣怀致张之洞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903.12.16)222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初六日(1903.12.24)222

盛宣怀致外务部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初六日(1903.12.24)222

张之洞致外务部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日(1903.12.27)223

内田致外务部函 明治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903.12.29)223

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正合同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04.1.15)224

张之洞致外务部电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1904.1.1)224

盛宣怀咨外务部文 光绪三十年六月二十二日(1904.8.3)225

张之洞奏查明招商局保借洋款扩充萍矿有益无碍折 光绪二十五年六月十七日(1899.7.24)226

(二)举借外债的经过226

(二)举借外债的经过226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初六日(1903.2.3)228

张之洞致鹿传霖电 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初九日(1903.3.7)228

汉阳铁厂与三井洋行订立一百万日元借款合同 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日(1906.2.13)228

张之洞致盛宣怀电 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七日(1900.12.28)228

萍乡煤矿向日本大仓组订借日金二百万元合同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九日(1907.5.1)229

汉阳铁厂与汉口正金银行订立日金三十万元借款合同 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1907.12.13)230

盛宣怀致上海正金银行函 明治四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1910.2.27)230

商办时期(一)(1908-1915)231

(一)合并厂矿筹建公司231

一、综合231

汉冶萍公司组织章程 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初一日(1907.11.6)231

盛宣怀奏汉冶萍厂矿现筹合并扩充办法折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1908.3.13)231

(一)合并厂矿 筹建公司231

一、综合231

商办时期(一)(1908-1915)231

盛宣怀奏请改督办为总理并改铸关防片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1908.3.13)232

盛宣怀奏委李维格为公司协理片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1908.3.13)233

盛宣怀咨农工商部注册文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日(1908.3.22)233

农工商部咨文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1908.3)234

(二)招集股金235

盛宣怀奏请将原存公款改作公股折 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四日(1908.4.14)235

农工商部注册局颁发执照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1908.3.26)235

(二)招集股金235

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推广加股详细章程 光绪三十四年三月(1908.4)236

盛宣怀为公司推广加股详细章程征求意见书 光绪三十四年三月(1908.4)239

盛宣怀致邮传部函 光绪三十四年七月二十日(1908.8.16)240

盛宣怀致陈璧函 光绪三十四年七月(1908.8)241

盛宣怀致陈夔龙函 光绪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1908.8.25)241

盛宣怀致熊希龄函 光绪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1908.8.21)241

盛宣怀致宗耿吾函 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七日(1908.9.2)242

李维格为公司招股事在汉口商会上的演说词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初一日(1908.10.25)242

盛宣怀致绍英函 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六日(1908.9.1)242

盛宣怀致左廉访函 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六日(1908.9.1)242

盛宣怀致袁珏生函 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六日(1908.9.1)242

盛宣怀致奎俊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1908.12.23)244

盛宣怀致袁珏生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1908.12)244

盛宣怀致溥伦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四日(1908.12.26)245

盛宣怀致陈夔龙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1909.1.1)245

盛宣怀致吴重憙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1909.1.6)245

盛宣怀致沈瑜庆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1909.1.6)246

盛宣怀致陈邦瑞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1909.1)246

盛宣怀致恽毓鼎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909.1.11)246

盛宣怀致吴蔚若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909.1.11)246

盛宣怀致陆润庠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909.1.11)247

盛宣怀致吴重憙函 宣统元年二月初二日(1909.2.21)247

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招股章程启 宣统元年(1909)247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及董事更替249

盛宣怀致宗子戴函 宣统元年三月初十日(1909.4.29)249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及董事更替249

盛宣怀致陆润庠函 宣统元年六月初三日(1909.7.19)249

盛宣怀致杨士琦函 宣统元年六月初十日(1909.7.26)249

盛宣怀致韩古农函 宣统元年三月十六日(1909.5.5)249

盛宣怀致熊希龄函 宣统元年三月十三日(1909.5.2)250

李维格在第一届股东大会上的报告 宣统元年三月二十七日(1909.5.16)250

王锡绶在第一届股东大会上的报告 宣统元年三月二十七日(1909.5.16)252

林志熙在第一届股东大会上的报告 宣统元年三月二十七日(1909.5.16)252

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查帐董事、权理董事票选数目清单 宣统元年三月二十七日(1909.5.16)253

盛宣怀致端方函 宣统元年四月初五日(1909.5.23)254

公司第二届股东常会报告 宣统二年十一月十七日(1910.12.18)254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1912.3.22)256

公司股东常会议案 民国元年四月十三日(1912.4.13)258

公司董事会致唐文治函 民国元年六月二十二日(1912.6.22)260

公司董事会致陈廷绪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九日(1912.4.29)260

唐文治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六月二十七日(1912.6.27)260

公司董事会致李经方函 民国元年七月一日(1912.7.1)260

何声灏致杨学沂函 民国元年六月二十日(1912.6.20)260

公司董事会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八日(1912.4.28)260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九日(1912.4.29)260

公司特别股东大会议案 民国元年八月十二日(1912.8.12)261

公司董事会常会议案 民国元年八月一日(1912.8.1)261

周晋镳等致董事会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日(1912.12.10)263

公司董事会致袁思亮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四日(1912.12.14)263

袁思亮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六日(1912.12.16)263

公司董事会致施则敬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912.12.23)263

公司董事会议案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一日(1913.2.21)264

公司董事会致周晋镳等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912.12.23)264

公司董事会致王存善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一日(1913.2.21)264

公司董事会议案 民国二年二月十八日(1913.2.18)264

王存善等致赵凤昌函 民国二年二月十九日(1913.2.19)264

公司董事会致袁思亮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912.12.23)264

公司董事会致周晋镳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一日(1913.2.21)265

公司董事会致王驾六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一日(1913.2.21)265

王存善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二日(1913.2.22)265

王驾六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三日(1913.2.23)265

公司董事会为票举王存善接任会长通电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四日(1913.2.24)265

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议案 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九日(1913.3.29)265

公司董事会致张武镛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四日(1913.2.24)265

公司董事会致盛宣怀函 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九日(1913.3.29)266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九日(1913.3.29)266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三月三十日(1913.3.30)267

公司董事会议案 民国二年三月三十一日(1913.3.31)267

公司董事会常会议案 民国二年四月五日(1913.4.5)268

陈廷绪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二日(1913.4.22)268

公司股东常会议案 民国二年五月二十日(1913.5.20)269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九日(1914.1.29)272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二月二十三日(1914.2.23)272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二月十二日(1914.2.12)272

周晋镳、施则敬致李维格函 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1913.11.5)272

公司董事会常会议案 民国二年十二月五日(1913.12.5)272

公司董事会致孙德全、陶兰泉函 民国二年五月二十一日(1913.5.21)272

盛宣怀致王存善函 民国三年二月二十四日(1914.2.24)273

公司股东大会议案 民国三年三月七日(1914.3.7)273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四月三日(1914.4.3)274

公司董事会致股东联合会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日(1914.4.10)274

公司股东大会议案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七日(1915.5.27)275

沈敦和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914.12.28)275

公司董事会致杨学沂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三日(1914.4.23)275

公司股东联合会致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二日(1914.4.22)275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农商部电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八日(1915.5.28)277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八日(1915.5.28)277

公司董事会致政事堂、农商部电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四日(1915.6.24)278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四日(1915.7.4)278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四日(1915.6.24)278

公司股东联合会致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四日(1915.7.24)278

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议案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四日(1915.6.24)278

孙宝琦咨盛宣怀文 民国四年六月四日(1915.6.4)278

孙宝琦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九日(1915.5.29)278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盛宣怀函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五日(1915.7.25)279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一日(1915.11.1)279

公司董事会致周晋镳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二日(1915.11.2)279

(四)辛亥起义 员司散避279

李维格致盛宣怀函 宣统三年十月初二日(1911.11.22)279

(四)辛亥起义 员司散避279

(五)申请撤销驻汉冶厂矿监督员281

公司董事会致黎元洪电 民国元年五月四日(1912.5.4)281

两监督一律取消 又破了两个金饭碗281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二年十一月十四日(1913.11.14)281

(五)申请撤销驻汉冶厂矿监督员281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三年一月十二日(1914.1.12)282

公司董事会致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13.12.24)282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三年二月七日(1914.2.7)282

吴健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一月十八日(1914.1.18)282

(六)申请敢消赣省代办萍矿及查禁私井283

(六)申请取消赣省代办萍矿及查禁私井283

李烈钧咨汉冶萍公司股东会文(第十六号) 民国元年六月二十九日(1912.6.29)283

公司董事会咨李烈钧文 民国元年六月十七日(1912.6.17)283

公司董事会呈工商部文 民国元年七月五日(1912.7.5)284

李烈钧咨汉冶萍公司文 民国元年七月六日(1912.7.6)285

汉冶萍公司咨李烈钧文 民国元年七月八日(1912.7.8)285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七月八日(1912.7.8)285

公司董事会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八月十三日(1912.8.13)285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八月十三日(1912.8.13)285

工商部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八月十六日(1912.8.16)286

李烈钧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八月十八日(1912.8.18)286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三日(1912.8.23)286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四日(1912.8.24)286

公司董事会致北洋政府大总统等电 民国元年九月四日(1912.9.4)286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元年八月十三日(1912.8.13)286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九月六日(1912.9.6)287

株洲转运局致薛宜琳电 民国元年九月六日(1912.9.6)287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元年九月六日(1912.9.6)287

公司董事会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九月七日(1912.9.7)287

谭延闿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九月四日(1912.9.4)287

公司董事会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日(1912.9.10)288

工商部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九月(1912.9)288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日(1912.9.10)288

公司董事会致李寿铨电 民国元年九月九日(1912.9.9)288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元年九月九日(1912.9.9)288

李烈钩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一日(1912.9.11)289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一日(1912.9.11)289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三日(1912.9.13)289

北洋政府国务院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四日(1912.9.14)289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四日(1912.9.14)289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九月十五日(1912.9.15)290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九月二十一日(1912.9.21)290

公司董事会致李寿铨电 民国元年九月二十八日(1912.9.28)290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月一日(1912.10.1)290

李烈钧致谭延闿电 民国元年十月五日(1912.10.5)290

谭延闿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十月五日(1912.10.5)290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六日(1912.10.16)291

赵凤昌致孙中山函 民国元年十月十一日(1912.10.11)291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日(1912.10.10)291

张轶欧致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一日(1912.10.11)291

公司董事会致王铁珊电 民国元年十月三十一日(1912.10.31)292

工商部致余焕东电 民国元年十一月一日(1912.11.1)292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六日(1912.10.16)292

工商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月二十二日(1912.10.22)292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月二十一日(1912.10.21)292

公司董事会致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八日(1912.10.18)292

张子武致聂其杰电 民国元年十一月六日(1912.11.6)293

公司董事会上孙中山节略 民国元年十一月六日(1912.11.6)293

公司董事会致黄兴电 民国元年十一月三十日(1912.11.30)294

公司董事会致李烈钧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七日(1912.12.7)294

公司董事会呈工商部文 民国二年十月十八日(1913.10.18)294

公司董事会致王铁珊函 民国元年十一月七日(1912.11.7)294

北洋政府交通部批(第二百九十一号) 民国二年十月二十七日(1913.10.27)295

北洋政府工商部批 民国二年十月二十九日(1913.10.29)295

汉冶萍公司呈江西巡按使文 民国三年六月八日(1914.6.8)295

(七)申请收归国有296

西泽致小田切函 大正元年八月十七日(1912.8.17)296

(七)申请收归国有296

公司董事会呈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总理、工商部文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日(1912.8.20)297

高木致小田切函 大正元年八月二十一日(1912.8.21)298

叶景葵与小田切谈话记录 大正元年九月十四日(1912.9.14)298

公司董事会呈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十月一日(1912.10.1)299

公司董事会呈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十月七日(1912.10.7)299

北洋政府国务院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日(1912.10.10)299

工商部致王治昌函 民国元年十一月九日(1912.11.9)299

工商部批文 民国元年九月十七日(1912.9.17)299

赵凤昌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工商部电 民国元年十一月十七日(1912.11.17)300

工商部致公司函 民国元年十一月九日(1912.11.9)300

公司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函 民国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912.11.23)300

汉冶萍公司呈北洋政府大总统电 民国元年十一月(1912.11)300

张謇、李维格、叶景葵致交通部函 民国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912.11.29)301

赵凤昌致唐绍仪函 民国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912.11.29)301

赵凤昌等呈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四日(1912.12.4)302

汉冶萍公司、正金银行上海规银贰百伍拾万两借款契约书 民国元年十二月七日(1912.12.7)302

北洋政府国务院致公司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日(1912.12.10)302

张謇致北洋政府大总统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五日(1912.12.5)302

北洋政府国务院致张謇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日(1912.12.10)303

朱启钤致上海正金银行分行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三日(1912.12.13)303

孙武致北洋政府大总统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九日(1912.12.19)303

公司董事会致北洋政府大总统等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日(1912.12.20)303

工商部致公司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12.12.22)303

工商部致公司电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912.12.29)304

公司董事会呈北洋政府大总统、国务院、工商部电 民国二年一月九日(1913.1.9)304

工商部指令 民国二年一月二十三日(1913.1.23)304

财政部说贴 民国二年三月(1913.3)304

(八)申请官商合办及政府派员调查304

张謇致杨廷栋函 民国二年十一月三十日(1913.11.30)304

(八)申请官商合办及政府派员调查304

叶景葵致盛宣怀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七日(1913.12.17)305

交通部致杨廷栋电 民国三年一月八日(1914.1.8)305

杨廷栋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一月九日(1914.1.9)305

汉冶萍公司简明节略 民国三年一月十日(1914.1.10)305

杨廷栋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一月十八日(1914.1.18)306

杨廷栋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一月十二日(1914.1.12)306

盛宣怀致叶景葵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四日(1914.1.24)307

杨廷栋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八日(1914.1.28)307

盛宣怀致杨廷栋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八日(1914.1.28)307

杨廷栋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九日(1914.1.29)307

汉冶萍公司与矿务局商议条件 民国三年一月(1914.1)307

叶景葵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一日(1914.1.21)307

公司董事会致李维格函 民国三年一月三十日(1914.1.30)308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九日(1914.1.29)308

公司董事会呈国务院、农商部电 民国三年二月二日(1914.2.2)308

公司董事会致杨廷栋函 民国三年一月三十日(1914.1.30)308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九日(1914.1.29)308

北洋政府国务院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三年二月五日(1914.2.5)309

公司董事会致国务院电 民国三年二月十三日(1914.2.13)309

水津致盛宣怀函 大正三年二月十四日(1914.2.14)309

盛宣怀致水津函 民国三年二月二十六日(1914.2.26)309

公司董事会致国务院、农商部电 民国三年三月七日(1914.3.7)309

公司董事会呈国务院、农商部暨鄂都督、省长文民国三年三月九日(1914.3.9)309

农商部批(第五五六号)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七日(1914.4.27)310

公司董事会致农商部电 民国三年五月十四日(1914.5.14)310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五月二十六日(1914.5.26)310

盛宣怀致王勋等函 民国三年五月二十六日(1914.5.26)310

农商部致公司董事会电 民国三年五月二十日(1914.5.20)310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经理函 民国三年六月一日(1914.6.1)311

公司董事会致曾述棨、王治昌函 民国三年六月二十四日(1914.6.24)311

曾述棨、王治昌致董事会条件 民国三年六月(1914.6)311

公司董事会答复曾述棨、王治昌条件 民国三年六月(1914.6)312

汉冶萍公司辛亥军兴损失总细数目册 民国三年六月(1914.6)315

汉冶萍公司历史说略 民国三年六月(1914.6)315

曾述 上袁世凯报告书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日(1914.7.20)317

盛宣怀致包希蔺函 民国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914.6.28)317

公司董事会详交通部、农商部、财政部文 民国三年八月二日(1914.8.2)318

张謇呈大总统文 民国三年八月五日(1914.8.5)318

盛宣怀致施肇曾函 民国四年一月十四日(1915.1.14)319

水津致王勋函 大正四年一月十四日(1915.1.14)319

公司董事会致施肇曾函 民国四年一月二十日(1915.1.20)320

农商部呈大总统文 民国四年二月四日(1915.2.4)320

张謇呈大总统文 民国四年二月二十八日(1915.2.28)320

(九)三百万元日金借款及日本帝国主义谋划中日“合办”321

(九)三百万元日金借款及日本帝国主义谋划中日“合办”321

西泽致中村函 明治四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1911.11.14)321

小田切致盛宣怀函 大正元年一月十七日(1912.1.17)322

陈荫明致王勋电 民国元年元月十七日(1912.1.17)322

小田切致盛宣怀电 明治四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1911.11.16)322

王勋致陈荫明电 民国元年元月十四日(1912.1.14)322

盛宣怀致小田切函 民国元年元月十四日(1912.1.14)322

盛宣怀致伊集院函 宣统三年九月二十七日(1911.11.17)322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一日(1912.1.21)323

何天炯致汉冶萍公司函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一日(1912.1.21)323

盛宣怀致小田切函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三日(1912.1.23)323

小田切致盛宣怀函 大正元年元月二十四日(1912.1.24)323

黄兴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二日(1912.1.22)323

盛宣怀致黄兴电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四日(1912.1.24)324

黄兴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六日(1912.1.26)324

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草约(南京)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六日(1912.1.26)324

上海三井物产会社致孙中山函 大正元年元月二十七日(1912.1.27)325

汉冶萍公司筹款条款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七日(1912.1.27)325

盛宣怀致森恪函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七日(1912.1.27)325

盛宣怀给李维格的委任状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九日(1912.1.29)326

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草约(神户)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九日(1912.1.29)326

盛宣怀给李维格的委任状 民国元年元月三十日(1912.1.30)326

盛宣怀致黄兴电 民国元年元月二十九日(1912.1.29)326

上海三井物产会社致孙中山函 民国元年二月一日(1912.2.1)327

叶景葵致聂其杰、何范之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日(1912.2.2)327

汉冶萍公司致各股东公函 民国元年二月(1912.2)327

李维格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七日(1912.2.7)327

高木致盛宣怀电 大正元年二月九日(1912.2.9)328

预借矿石价值三百万日金合同 民国元年二月十日(1912.2.10)328

李维格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八日(1912.2.8)328

山本、李维格等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九日(1912.2.9)328

特别合同 民国元年二月十日(1912.2.10)329

汉冶萍公司致制铁所、横滨正金银行函 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1912.2.12)330

制铁所、横滨正金银行致汉冶萍公司函 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1912.2.12)330

王勋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1912.2.12)330

王勋致李维格电 民国元年二月十八日(1912.2.18)331

孙中山致黎元洪电 民国元年二月十三日(1912.2.13)331

孙中山致章炳麟函 民国元年二月十三日(1912.2.13)331

张謇致孙中山、黄兴函(节录) 民国元年二月(1912.2)332

孙中山致张謇函 民国元年二月(1912.2)332

黎元洪咨参议院文 民国元年二月(1912.2)332

孙中山咨参议院文(节录) 民国元年二月十八日(1912.2.18)332

盛宣怀致王勋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912.2.23)333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一日(1912.2.21)333

李维格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日(1912.20)333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日(1912.2.20)333

高木致盛宣怀电 大正元年二月十九日(1912.2.19)333

盛宣怀致李维格电 民国元年二月十九日(1912.2.19)333

李维格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912.2.23)334

盛宣怀致袁世凯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912.2.23)334

盛宣怀致孙中山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912.2.23)334

盛宣怀致李维格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912.2.23)334

孙中山第二次咨参议院文(节录)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912.2.23)334

盛宣怀致李维格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912.2.24)334

内田致伊集院函 明治四十五年二月二十四日(1912.2.24)334

盛宣怀致李维格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912.2.24)335

盛宣怀致李维格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912.2.24)335

盛宣怀致杨学沂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912.2.24)335

民社等之“汉冶萍合资公揭”(节录)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五日(1912.2.25)336

公司上海股东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1912.2.26)336

公司董事会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1912.2.26)336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股东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1912.2.26)336

盛宣怀致杨学沂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1912.2.26)337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1912.2.26)337

高木致盛宜怀电 大正元年二月二十七日(1912.2.27)337

盛宣怀致杨学沂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七日(1912.2.27)337

盛宣怀致杨学沂函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1912.3.1)338

盛宣怀致杨学沂电 民国元年三月二日(1912.3.2)338

高木致王勋电 大正元年三月三日(1912.3.3)338

公司董事会致盛宣怀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九日(1912.2.29)338

湖北省共和促进会通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八日(1912.2.28)338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致袁世凯、孙中山电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1912.3.22)339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致盛宣怀公电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1912.3.22)339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致湖北、湖南、江西都督电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1912.3.22)339

盛宣怀、李维格致小田切函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三日(1912.3.23)339

孙中山致章炳麟电 民国元年三月五日(1912.3.5)339

章炳麟致孙中山电 民国元年三月三日(1912.3.3)339

王勋致高木电 民国元年三月四日(1912.3.4)339

高木交盛宣怀关于废除汉冶萍中日合办草约后办法 大正元年三月二十五日(1912.3.25)340

盛宣怀分呈袁世凯、孙中山、唐绍仪及外务部长、工商部长文 民国元年四月(1912.4)340

李维格致盛宣怀函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四日(1912.3.24)340

公司董事会委任高木赴日接洽借款函 民国二年七月十八日(1913.7.18)341

公司董事联名授权盛宣怀承办借款合同 民国二年七月十八日(1913.7.18)341

(十)一千五百万元日金借款及聘用日本“顾问”341

公司股东常会决议借款 民国二年五月二十日(1913.5.20)341

(十)一千五百万元日金借款及聘用日本“顾问”341

高木致李维格函 大正二年八月四日(1913.8.4)342

高木致盛宣怀、李维格函 大正二年八月十四日(1913.8.14)342

高木致盛宣怀、李维格函 大正二年八月二十二日(1913.8.22)343

盛宣怀致高木函 民国三年八月三十日(1913.8.30)344

高木致井上函 大正二年十一月九日(1913.11.9)344

高木致井上函 大正二年十一月十一日(1913.11.11)347

高木致正金银行总行电 大正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913.11.29)348

高木致正金银行总行电 大正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913.11.29)348

公司股东联合会通过借款合同议案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日(1913.12.2)349

甲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日(1913.12.2)349

乙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日(1913.12.2)350

别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日(1913.12.2)351

附件一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月(1913.12.2)352

附件二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日(1913.12.2)352

公司董事会致日本制铁所和正金银行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三日(1913.12.3)353

公司董事会致日本制铁所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三日(1913.12.3)353

正金上海分行致北京分行电 大正二年十二月十日(1913.12.10)353

高木致井上函 大正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913.12.11)353

最高顾问工程师职务规程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五日(1913.12.15)354

聘请最高顾问工程师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五日(1913.12.15)354

会计顾问职务规程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五日(1913.12.15)355

聘请会计顾问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五日(1913.12.15)356

盛宣怀致中村、井上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九日(1913.12.19)357

盛宣怀致王勋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913.12.27)357

盛宣怀致高木电 民国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13.12.31)357

农商部致汉冶萍公司电 民国三年一月十一日(1914.1.11)357

汉冶萍公司呈农商部文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三日(1914.1.23)357

山座致孙宝琦警告书 大正三年二月二十一日(1914.2.21)358

正金上海分行致总行总经理及小田切电 大正三年二月二十七日(1914.2.27)358

孙武等呈农商部文 民国三年三月(1914.3)359

牧野致山座第一○六号密电 大正三年二月二十八日(1914.2.28)359

农商部第三一三号批 民国三年二月二十八日(1914.2.28)359

农商部批 民国三年三月(1914.3)360

农商部第二四六号指令 民国三年三月四日(1914.3.4)361

山座致有吉明第二十四号密电 大正三年三月四日(1914.3.4)361

公司聘藤田为顾问工程师襄办人合同 民国三年三月十二日(1914.3.12)361

汉冶萍公司呈农商部文 民国三年三月十四日(1914.3.14)362

汉冶萍公司呈农商部文 民国三年三月十七日(1914.3.17)364

盛宣怀致中村、井上函 民国三年三月二十一日(1914.3.21)365

公司聘大野弘为会计顾问襄办人合同 民国三年九月二十日(1914.9.20)365

公司聘笠原为会计顾问合同 民国四年十月十一日(1915.10.11)366

(十一)日本帝国主义提出“二十一条”中有关汉冶萍公司的条款367

(十一)日本帝国主义提出“二十一条”中关于汉冶萍公司的条款367

加藤致日置益训令及对中国“二十一条”要求 大正三年十二月三日(1914.12.3)367

加藤致日置益函 大正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914.12.17)367

曹汝霖回忆录(节略)369

中日外交官员第二次会谈纪要 民国四年二月五日(1915.2.5)370

小田切致盛宣怀电 大正四年三月六日(1915.3.6)370

盛宣怀致小田切电 民国四年三月二十八日(1915.3.28)370

新闻报导四则371

汉冶萍事项之换文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五日(1915.5.25)372

(十二)请求政府维持及向通惠公司借款372

关于中日交涉问题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七日(1915.5.27)372

孙宝琦、王存善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六月八日(1915.6.8)372

日本政府交北洋政府的修正案 大正四年四月二十六日(1916.4.26)372

(十二)请求政府维持及向通惠公司借款372

北洋政府交日方最后修正对案 民国四年五月一日(1915.5.1)372

盛宣怀致孙宝琦、王存善电 民国四年六月十一日(1915.6.11)373

孙宝琦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915.6.21)373

池田致井上第一四三号函 大正四年六月二十六日(1915.6.26)373

孙宝琦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六月三十日(1915.6.30)373

盛宣怀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七月二日(1915.7.2)373

盛宣怀拟总经理权限及整顿公司办法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五日(1915.7.25)374

赵椿年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八月十五日(1915.8.15)375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八月十三日(1915.8.13)375

孙宝琦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八月十九日(1915.8.19)376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二日(1915.8.22)376

孙宝琦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三日(1915.8.23)376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四日(1915.8.24)376

孙宝琦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九月一日(1915.9.1)376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九月二日(1915.9.2)376

公司董事会聘请赵椿年为总经理函 民国四年九月六日(1915.9.6)377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九月十五日(1915.9.15)377

公司董事会呈北洋政府大总统文 民国四年九月十五日(1915.9.15)378

公司董事会呈北洋政府大总统文 民国四年九月十五日(1915.9.15)378

孙宝琦、王存善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九月二十九日(1915.9.29)379

孙宝琦、王存善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九月二十九日(1915.9.29)380

汉冶萍公司向通惠公司借款合同草案 民国四年十月(1915.10)380

汉冶萍公司向通惠公司借款合同草案附件 民国四年十月(1915.10)380

盛宣怀致王勋函 民国四年十月十三日(1915.10.13)381

盛宣怀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月十五日(1915.10.15)381

儿玉致公司董事会函 大正四年十月十六日(1915.10.16)381

盛宣怀致孙宝琦电 民国四年十月十七日(1915.10.17)381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一日(1915.10.21)381

公司董事会致股东联合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一日(1915.10.21)384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三日(1915.10.23)384

公司股东联合会致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五日(1915.10.25)385

儿玉致公司董事会函 大正四年十月二十五日(1915.10.25)385

盛宣怀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五日(1915.10.25)385

日正金总行致儿玉函 大正四年十月二十九日(1915.10.29)386

日正金银行致儿玉电 大正四年十月三十日(1915.10.30)386

盛宣怀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五日(1915.11.5)386

盛宣怀致儿玉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915.10.27)386

盛宣怀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六日(1915.10.26)386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六日(1915.11.6)387

盛宣怀致儿玉照会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六日(1915.11.16)390

小田切致孙宝琦函 大正四年十一月十六日(1915.11.16)390

小田切致孙宝琦函 大正四年十一月十六日(1915.11.16)390

孙宝琦致盛宣怀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八日(1915.11.18)390

孙宝琦致盛宣怀电 民国四年十一月七日(1915.11.7)390

盛宣怀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七日(1915.11.7)390

小田切致井上第二八二号函 大正四年十一月十九日(1915.11.19)391

儿玉致盛宣怀说帖 大正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915.11.24)393

高木向日外务省及正金银行提出的意见书 大正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15.11.26)393

丁立中、时象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四月三日(1913.4.3)396

(十三)与湖北官绅交涉债捐396

(十三)与湖北官绅交涉债捐396

丁立中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四月十六日(1913.4.16)397

公司董事会致丁立中函 民国二年四月十九日(1913.4.19)398

丁立中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日(1913.4.20)399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一日(1913.4.21)400

公司关于铁捐改填股票之条议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一日(1913.4.21)400

官本改填股票预算帐单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一日(1913.4.21)401

请拨官山归商开采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一日(1913.4.21)402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二日(1913.4.22)402

湖北民政府致孙端函 民国二年六月十四日(1913.6.14)402

孙武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六月二十八日(1913.6.28)403

公司董事会致湖北代表说帖 民国二年七月九日(1913.7.9)403

李钟蔚、丁立中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七月十四日(1913.7.14)403

公司董事会致李钟蔚、丁立中函 民国二年七月二十二日(1913.7.22)404

李钟蔚、丁立中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七月二十三日(1913.7.23)405

北洋政府工商部指令(第二七九号) 民国二年八月二十二日(1913.8.22)405

公司董事会代表与湖北代表会议记略 民国三年正月三日(1914.1.3)406

公司董事会呈工商部文 民国二年八月三十日(1913.8.30)406

湖北行政公署委任令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913.12.11)406

王存善致魏景熊等函 民国三年三月十七日(1914.3.17)407

公司董事会致股东联合会函 民国三年元月八日(1914.1.8)407

魏景熊致湖北都督、省长函 民国三年三月十一日(1914.3.11)407

魏景熊对于公司申明旧案五条 民国三年四月一日(1914.4.1)408

魏景熊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四月三日(1914.4.3)409

盛宣怀致魏景熊函 民国三年四月五日(1914.4.5)409

汉冶萍公司致湖北代表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日(1914.4.10)410

魏景熊致汉冶萍公司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二日(1914.4.12)415

魏景熊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二日(1914.4.12)415

盛宣怀致魏景熊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三日(1914.4.13)417

魏景熊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八日(1914.4.18)417

汉冶萍公司致魏景熊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一日(1914.4.21)418

魏景熊致盛宣怀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三日(1914.4.23)419

魏景熊致湖北省政府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九日(1914.4.29)419

(十四)拟议总事务所迁汉420

公司股东联合会致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一日(1915.8.11)420

(十四)拟议总事务所迁汉420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盛宣怀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四日(1915.8.14)420

公司董事会致股东联合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四日(1915.8.14)420

二、机构人事421

(一)股东联合会、经理处421

二、机构人事421

(一)股东联合会、经理处421

公司聘请高木为驻日商务代表合同 宣统二年十月初十日(1910.11.11)421

公司董事会致张謇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日(1912.4.20)421

公司董事会致叶景葵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日(1912.4.20)421

公司董事会致杨学沂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日(1912.4.20)421

叶景葵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一日(1912.4.21)421

公司董事会致张謇函 民国二年四月十日(1913.4.10)422

盛宣怀致李维格函 民国二年四月七日(1913.4.7)422

张謇致李维格、叶景葵函 民国二年四月四日(1913.4.4)422

李维格、叶景葵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元年五月十六日(1912.5.16)422

公司董事会致李维格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六日(1912.4.26)422

张謇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六日(1912.4.26)422

张謇致李维格、叶景葵函 民国二年四月十四日(1913.4.14)423

公司董事会致张謇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二日(1913.4.22)423

公司董事会致陈廷绪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八日(1913.4.28)423

公司股东联合会致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六月十日(1913.6.10)423

(二)运输所、商务所、会计所424

公司股东联合会简章 民国二年六月(1913.6)424

(二)运输所、商务所、会计所424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二年四月十四日(1913.4.14)424

公司董事会致王勋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六日(1912.4.26)424

公司商务所职员名单(节录) 民国二年七月(1913.7)425

公司董事会致项兰生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五日(1912.4.25)425

盛宣怀致王存善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日(1913.4.2)425

公司董事会致杨静祺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三日(1913.4.23)425

公司董事会致于焌年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三日(1913.4.23)425

杨静祺致公司董事会函 国民二年四月二十四日(1913.4.24)425

于焌年致李维格函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九日(1913.4.29)426

公司会计所暂行试办规则 民国二年四月(1913.4)426

公司会计所职员名单(节录) 民国二年七月(1913.7)430

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六日(1913.12.16)431

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九月(1914.7.9)433

(三)汉阳铁厂434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五日(1912.4.25)434

吴健致公司经理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六日(1913.12.6)434

(三)汉阳铁厂434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八日(1914.7.28)435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三日(1914.11.3)435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四日(1914.7.24)435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六月十三日(1914.6.13)435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六日(1914.11.6)436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十四日(1914.11.14)436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914.11.27)436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一月九日(1915.1.9)436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十六曰(1915.3.16)436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15.3.31)437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二日(1915.6.22)437

汉阳铁厂办事员人数薪水表 民国四年六月(1915.6)437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八日(1915.6.28)437

卢成章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一日(1915.7.1)43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三日(1915.7.3)439

卢成章致吴健函 民国四年七月三日(1915.7.3)440

公司董事会致孙德全函 民国四年七月八日(1915.7.8)440

孙德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日(1915.7.20)441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十一日(1915.10.11)44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九日(1915.11.9)442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5.11.25)442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三日(1915.8.3)442

公司董事会致刘维庆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五日(1912.4.25)443

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九日(1914.7.9)443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六月二十日(1914.6.20)443

(四)大冶铁矿44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二月十三日(1915.12.13)443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四年十二月五日(1915.12.5)443

(四)大冶铁矿44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八月二十日(1914.8.20)444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月九日(1914.10.9)444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914.11.24)444

大冶铁矿全体同人公电 民国四年一月十八日(1915.1.18)445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914.12.26)445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一月六日(1915.1.6)445

公司董事会致吕逢镳函 民国四年二月四日(1915.2.4)446

孙德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一日(1915.3.1)446

孙德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一日(1915.3.1)447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函 民国四年三月二十日(1915.3.20)447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八日(1915.4.8)447

公司董事会致大冶矿局函 民国四年四月八日(1915.4.8)448

公司董事会致孙德全函 民国四年四月八日(1915.4.8)448

徐增祚、孙德全、王宠佑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十四日(1915.4.14)44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十七日(1915.4.17)45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二十日(1915.4.20)452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王宠佑电 民国四年五月十日(1915.5.10)45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六月一日(1915.6.1)452

徐绍勉请愿书 民国四年七月(1915.7)453

余××致公司董事会函(节录) 民国四年八月十日(1915.8.10)45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九日(1915.8.19)455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九日(1915.8.19)455

徐增祚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六日(1915.8.26)455

公司董事会致余晓楼函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七日(1915.8.27)456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函 民国四年八月三十一日(1915.8.31)456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函 民国四年九月一日(1915.9.1)456

徐增祚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九月七日(1915.9.7)456

孙德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九月十一日(1915.9.11)458

公司董事会致杨华燕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915.11.27)458

公司董事会致季厚堃函 民国四年十二月十八日(1915.12.18)458

杨华燕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915.12.29)458

公司董事会致段书云函 民国四年十月十三日(1915.10.13)459

公司董事会致段书云函 民国四年九月二十日(1915.9.20)459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函 民国四年十月十三日(1915.10.13)459

(五)大冶厂矿巡警459

公司董事会致段书云函 民国四年八月七日(1915.8.7)459

(五)大冶厂矿巡警459

徐增祚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四日(1915.10.24)460

公司董事会致段书云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八日(1915.11.8)460

徐增祚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一日(1915.11.11)460

段书云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四日(1915.11.14)460

公司董事会致徐增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九日(1915.11.19)461

徐增祚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九日(1915.11.19)461

(六)萍乡煤矿461

(六)萍乡煤矿461

公司董事会致林志熙函 民国元年四月二十六日(1912.4.26)461

公司董事会呈工商部文 民国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12.11.26)462

公司董事会呈工商部文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日(1913.2.20)462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李烈钧电 民国二年四月四日(1913.4.4)463

赖伦致公司经理函 民国二年十月十一日(1913.10.11)463

李维格、叶景葵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五日(1913.2.25)463

公司董事会致王治昌、王琴希函 民国二年三月十七日(1913.3.17)463

公司董事会呈工商部文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913.12.27)464

北洋政府农商部批(第五十八号) 民国三年一月十二日(1914.1.12)465

公司董事会呈江西民政长文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三日(1914.4.23)465

李寿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五月十二日(1914.5.12)465

公司董事会致刘鹤庄函 民国三年六月二十日(1914.6.20)465

公司董事会致李寿铨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九日(1914.7.29)466

公司董事会详内务部文 民国四年元月三十日(1915.1.30)466

(一)大冶铁厂新建467

三、厂矿基建467

三、厂矿基建467

(一)大冶铁厂新建467

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议案 民国三年九月二十二日(1914.9.22)467

公司董事会委任吴健赴美订购机炉嘱托书 民国三年九月二十五日(1914.9.25)467

吴健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九月二十五月(1914.9.25)46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八日(1915.4.8)46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五月四日(1915.5.4)46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九日(1915.5.29)469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四年六月二十八日(1915.6.28)46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十六日(1915.7.16)469

公司董事会议案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三日(1915.7.23)46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二日(1915.8.12)469

公司董事会议案 民国四年八月十三日(1915.8.13)470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七日(1915.8.17)470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九月一日(1915.9.1)471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九月十一日(1915.9.11)47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八日(1915.10.28)473

公司董事会致李维格函 民国二年五月二十四日(1913.5.24)474

李维格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913.7.24)474

(二)汉厂、冶矿、萍矿扩充工程预算474

(二)汉厂、冶矿、萍矿扩充工程预算474

公司董事会议案 民国四年十一月一日(1915.11.1)474

李维格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八月一日(1913.8.1)482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一月二十四日(1914.1.24)48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914.12.29)482

(三)汉阳铁厂扩充48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一月十三日(1915.1.13)483

池田致公司董事会函 大正四年三月十五日(1915.3.15)48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十八日(1915.3.18)483

(三)汉阳铁厂扩充483

(四)大冶铁矿扩充484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二十九日(1915.3.29)484

(四)大冶铁矿扩充484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六月十七日(1914.6.17)484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六月三十日(1914.6.30)485

大冶铁矿补加扩充工程预算 民国三年六月三十日(1914.6.30)485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914.12.17)486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十一日(1914.12.11)486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三日(1914.12.3)486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八日(1914.7.28)486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元月二日(1915.1.2)487

王勋、于焌年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元月八日(1915.1.8)487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三月二十九日(1915.3.29)487

(五)萍乡煤矿扩充48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十四日(1915.7.14)488

(五)萍乡煤矿扩充48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二月二十四日(1914.2.24)48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914.12.28)48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三十日(1914.12.30)48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元月三十日(1915.1.30)489

盛宣怀致王勋函 民国四年二月五日(1915.2.5)490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二月六日(1915.2.6)490

池田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二月四日(1915.2.4)490

盛宣怀致陈夔龙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1908.12.31)491

四、厂矿生产491

汉厂钢轨质量验证书 1909年7月26日491

邮传部奏拟请厘定全国轨制折 宣统三年五月十八日(1911.6.14)491

(一)汉阳铁厂491

四、厂矿生产491

(一)汉阳铁厂491

邮传部会奏遵订铁路钢轨验收章程并绘呈轨制图式折 宣统三年闰六月十七日(1911.8.11)492

汉冶萍公司呈湖北矿务监督文稿 民国二年夏(1913.夏)495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函 民国二年十一月十七日(1913.11.17)496

汉厂历年炼出钢铁数目册 民国三年六月(1914.6)496

公司董事会致股东联合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七日(1914.11.7)497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七日(1914.11.7)497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十日(1914.11.10)498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一日(1915.4.1)49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六月十四日(1915.6.14)499

(二)大冶铁矿499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二月六日(1915.12.6)499

(二)大冶铁矿499

刘维庆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十月二日(1913.10.2)49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八月七日(1914.8.7)501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八月二十一日(1914.8.21)501

孙德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六月九日(1915.6.9)501

孙德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六月十一日(1915.6.11)50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六月十四日(1915.6.14)502

王宠祐致孙德全函 民国四年七月三十一目(1915.7.31)50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五日(1915.8.5)50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三十一日(1915.8.31)50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九月十三日(1915.9.13)503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十月九日(1915.10.9)504

(三)高坑煤矿504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二日(1915.7.22)504

(三)高坑煤矿504

盛宣怀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六日(1915.8.6)504

公司董事会致黄锡赓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一日(1915.8.11)505

黄锡赓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三日(1915.8.23)505

(四)佛宁门煤矿506

公司董事会致黄锡赓函 民国四年九月六日(1915.9.6)506

公司董事会致黄锡赓电 民国四年十二月十五日(1915.12.15)506

(四)佛宁门煤矿506

盛宣怀致江南矿政总局照会 宣统二年十月初三日(1910.11.4)506

江南矿政总局呈盛宣怀文 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三日(1910.12.4)507

程德全咨汉冶萍公司文 民国元年七月(1912.7)507

北洋政府工商部批 民国元年七月十一日(1912.7.11)508

汉冶萍公司呈程德全文 民国元年十二月三十日(1912.12.30)508

江苏省民政长指令(第四百五十一号) 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1913.1.14)509

程德全、应德闳致汉冶萍公司函 民国二年二月二十四日(1913.2.24)509

汉冶萍公司通告 民国二年三月十七日(1913.3.17)510

程德全、应德闳致汉冶萍公司函 民国二年三月十二日(1913.3.12)510

(五)常耒锰矿511

公司经理意见书 民国二年四月(1913.4)511

(五)常耒锰矿511

曾纪和、杨超骃、卜彦伟呈湖南都督文民国元年七月(1912.7)511

湖南实业司发给开矿执照(开字第二十六号) 民国元年十一月八日(1912.11.8)511

湖南实业司发给开矿执照(开字第二十七号) 民国元年十一月八日(1912.11.8)511

温秉仁、魏允济查勘常耒锰矿弊端谨拟改革条陈折 民国三年四月一日(1914.4.1)512

公司董事会致王汝淮、魏允济函 民国三年十月二十九日(1914.10.29)514

公司董事会致梅兆豫函 民国四年一月二十日(1915.1.20)515

魏允济、梅兆豫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四月二十一日(1915.4.21)515

公司董事会致魏允济函 民国四年七月六日(1915.7.6)517

公司董事会致严濂函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七日(1915.7.27)517

吴健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十日(1915.8.10)518

公司董事会致严濂电 民国四年九月二日(1915.9.2)518

(六)马鞍山煤矿519

(六)马鞍山煤矿519

严濂关于马鞍山煤矿局实存各项节略 民国元年十月十七日(1912.10.17)51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3.11.25)51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日(1914.4.2)520

吴宝棣致汉阳铁厂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十一日(1914.12.11)520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914.12.17)520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四年八月三十一日(1915.8.31)521

(七)安溪铁矿521

公司董事会常会议案 民国二年四月十八日(1913.4.18)521

(七)安溪铁矿521

公司董事会常会议案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五日(1913.4.25)521

汉冶萍公司与华宝公司议订合办安溪铁矿草约 民国二年四月(1913.4)521

五、煤铁运输523

五、煤铁运输523

盛宣怀致陈壁函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九日(1908.11.12)523

萍乡煤矿局与萍株铁路局订立运煤合同 宣统二年十月(1910.11)523

卢洪昶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五月二十四日(1913.5.24)524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二年六月二日(1913.6.2)525

公司董事会致黎元洪电 民国二年七月二十八日(1913.7.28)525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二年七月二十九日(1913.7.29)525

湖北都督府副官处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八月二日(1913.8.2)525

公司董事会致工商部电 民国二年八月十一日(1913.8.11)525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函 民国二年八月十二日(1913.8.12)526

北洋政府交通部批(第二二四号) 民国二年八月十二日(1913.8.12)526

公司董事会致黎元洪电 民国二年八月二十六日(1913.8.26)526

卢洪昶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二年八月二十七日(1913.8.27)526

公司董事会致黎元洪电 民国二年八月三十日(1913.8.30)527

公司董事会致谭延闿电 民国二年八月三十日(1913.8.30)527

汉冶萍公司呈交通部文 民国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3.11.25)527

汉冶萍公司致交通部电 民国三年一月三日(1914.1.3)527

潘国英致王勋函 民国三年一月七日(1914.1.7)527

公司驻汉萍矿运销处呈段芝贵文 民国三年一月十三日(1914.1.13)529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二月四日(1914.2.4)529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三年二月七日(1914.2.7)530

叶恭绰致王存善函 民国三年四月十七日(1914.4.17)530

叶恭绰致王存善电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九日(1914.4.29)530

王存善致叶恭绰电 民国三年五月五日(1914.5.5)530

叶恭绰致王存善电 民国三年五月六日(1914.5.6)530

卢洪昶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四日(1914.7.4)531

卢洪昶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五日(1914.7.25)531

公司董事会致吴健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七日(1914.7.27)531

公司董事会致叶恭绰电 民国三年五月十六日(1914.5.16)531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九日(1914.7.29)532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九日(1914.7.29)532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电 民国三年八月二日(1914.8.2)532

卢洪昶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八月八日(1914.8.8)533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三年八月十日(1914.8.10)534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三年八月十三日(1914.8.13)534

交通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八月二十八日(1914.8.28)534

交通部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九月十八日(1914.9.18)535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电 民国四年四月七日(1915.4.7)535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函 民国四年五月二日(1915.5.2)535

颜德庆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一日(1915.11.1)535

公司董事会致孙宝琦函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九日(1915.11.19)536

六、产品销售537

(一)钢铁销售537

川路公司购轨合同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1908.5.16)537

六、产品销售537

(一)钢铁销售537

川路公司购轨付价附合同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1908.5.16)537

盛宣怀致张望屺函 宣统元年二月初六日(1909.2.25)538

盛宣怀致吕海寰函 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九日(1909.3.20)538

盛宣怀致吕海寰函 宣统元年三月初七日(1909.4.26)538

盛宣怀致陆润庠函 宣统元年四月初四日(1909.5.22)539

汉冶萍公司与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订立售卖生铁合同 宣统二年二月十二日(1910.3.22)539

汉冶萍公司与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订立售卖矿石合同 宣统二年二月十二日(1910.3.22)540

汉冶萍公司与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订立生铁、矿石价款附约 宣统二年二月十二日(1910.3.22)541

汉冶萍公司与西方炼钢公司、大来洋行订立租船合同 宣统二年二月十二日(1910.3.22)542

汉冶萍公司与若松制铁所订立售铁草合同 宣统二年十月初六日(1910.11.7)543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1910.11.7)544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二年十月初六日(1910.11.7)544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二年十月初六日(1910.11.7)544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1910.11.7)544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二年十月初六日(1910.11.7)544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二年十月初六日(1910.11.7)545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10.11.28)545

津浦铁路北段总局与汉阳铁厂订立购买钢轨草合同 宣统二年十月十一日(1910.11.12)545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1910.11.7)545

暨南公司与汉冶萍公司订立在南洋包销煤铁合同 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二日(1910.12.3)546

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制铁所订立购售生铁合同 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3.31)546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3.31)548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11.3.31)548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3.31)548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11.3.31)548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3.31)548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11.3.31)549

北洋政府财政部札汉冶萍公司文 民国元年七月十二日(1912.7.12)549

汉冶萍公司致中村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12.25)549

上海交货生铁加价合同附件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12.25)549

税务处致汉冶萍公司函 民国二年九月二十三日(1913.9.23)550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914.12.26)550

中村致汉冶萍公司函 大正二年二月二十一日(1913.2.21)550

大来洋行致汉冶萍公司函 1914年12月28日551

王勋致公司董事会函 民国三年十二月三十日(1914.12.30)551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函 民国四年五月四日(1915.5.4)551

北洋政府农商部饬(第五○五号) 民国四年五月二十六日(1915.5.26)552

(二)煤焦销售552

(二)煤焦销售552

汉冶萍公司致程德全函 民国元年七月十二日(1912.7.12)552

程德全致张謇函 民国元年七月二十七日(1912.7.27)552

汉冶萍公司致程德全函 民国元年七月三十日(1912.7.30)553

公司董事会致卢洪昶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3.12.25)553

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案 民国四年三月十九日(1915.3.19)555

公司董事会常会议案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五日(1915.11.15)555

(三)合办东方商运公司555

(三)合办东方商运公司555

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案 民国二年十二月一日(1913.12.1)555

公司董事会致商务所函 民国二年十二月五日(1913.12.5)556

东方商运公司与汉冶萍公司订立煤铁批发转运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三日(1913.12.13)556

合办东方商运公司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三日(1913.12.13)556

七、财务收支557

(一)帐略557

(一)帐略557

汉冶萍公司第一届帐略 宣统元年三月(1909.5)557

七、财务收支557

汉冶萍公司第三届帐略 辛亥年七月(1911.9)564

汉冶萍公司第四届帐略 民国二年四月二十五日(1913.4.25)568

汉冶萍公司第五届帐略 民国三年四月(1914.4)573

汉冶萍公司历年收进股本册 民国三年六月(1914.6)577

汉冶萍公司历年收支盈亏总结清册 民国三年六月(1914.6)577

汉冶萍公司债款总细清册 民国三年六月(1914.6)578

汉冶萍公司历年支出利息清单 民国三年六月(1914.6)580

汉冶萍公司历年销售钢铁煤焦价银表 民国三年六月(1914.6)581

汉冶萍公司第六届帐略 民国四年一月(1915.1)583

汉冶萍公司第七届帐略 民国四年六月(1915.6)587

(二)辛亥革命前之借款591

公司与汉口正金银行订立洋例银五十万两押款合同 宣统元年二月三十日(1909.3.21)591

(二)辛亥革命前之借款591

汉阳铁厂向汉口交通银行订借洋例银五十万两合同 宣统二年六月十二日(1910.7.18)592

公司向横滨正金银行借款日币一百万元合同 宣统二年八月初七日(1910.9.10)592

追加合同 民国二年十二月二日(1913.12.2)593

汉冶萍公司向横滨正金银行订借规元一百万两契约书 宣统二年十月十六日(1910.11.17)593

借据 宣统二年十一月十五日(1910.12.16)593

六合公司致汉冶萍公司函 宣统二年十一月(1910.12)594

汉冶萍公司致六合公司函 宣统二年十一月(1910.12)594

汉冶萍公司致六合公司函 宣统三年十月(1911.12)594

公司与北京正金银行订立日金六百万元暂借款合同 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911.1.26)595

六合公司致汉冶萍公司函 宣统三年十月(1911.12)595

公司与制铁所、横滨正金银行订立预借铁价日金六百万元正合同 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3.31)596

横滨正金银行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11.3.31)597

汉冶萍公司致横滨正金银行函 宣统三年三月初二日(1911.3.31)597

横滨正金银行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911.3.31)597

公司与制铁所、横滨正金银行订立预借生铁价值续合同 宣统三年四月初三月(1911.5.1)597

横滨正金银行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五月一日(1911.5.1)598

汉冶萍公司致日本制铁所函 宣统三年四月初三日(1911.5.1)599

日本制铁所致汉冶萍公司函 明治四十四年五月一日(1911.5.1)599

汉冶萍公司与邮传部订立预付轨价洋例银二百万两合同 宣统三年六月初六日(1911.7.1)599

汉冶萍公司致横滨正金银行函 宣统三年四月初三日(1911.5.1)599

公司董事会呈农商部文 民国三年二月六日(1914.2.6)600

(三)股息600

公司董事会致株萍路局函 民国三年四月二十五日(1914.4.25)600

(三)股息600

公司董事会致交通部函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4.11.25)601

附录:公司主要有关人物姓名、字号对照表603

附录:公司主要有关人物姓名、字号对照表603

1992《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 上》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湖北省档案馆编 1992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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