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教育费附加文件摘编》求取 ⇩

一、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1984年12月月13日)1

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摘录)(1985年5月27日)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摘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4

四、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86年4月28日)5

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办法》的通知(1985年8月5日)8

六、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1990年6月7日)11

七、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财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2年4月27日)14

八、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992年11月23日)18

九、浙江省教育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下做好1993年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1993年3月18日)22

十、浙江省教委、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省税务局关于提高教育费附加计征率及调整分成办法的通知(1993年4月12日)24

十一、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财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提高教育费附加计征率及调整分成办法意见的通知(1993年4月24日)26

十二、浙江省教委、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省税务局关于开征高等教育费附加的通知(1993年11月5日)28

十三、宁波市教委、财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开征高等教育费附加的通知(1994年1月11日)30

十四、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摘录)(1994年7月20日)31

十五、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要求办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函(摘录)(1994年12月2日)33

十六、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关于转发省教委、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95年2月11日)35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39

十八、浙江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摘录)。(1985年6月13日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4月29日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修正)42

十九、城乡教育费附加计征率对照表46

1995《征收教育费附加文件摘编》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