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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SD157—85(试行)1

第一章 总则(全)1

目录1

三、供电、水利、林业1

第二节 编制规划的步骤和主要内容3

第一节 城网的范围和层次3

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要求(全)3

第三节 经济分析4

第五节 规划的审批6

第四节 规划的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6

第六节 规划的实施7

第一节 一般规定8

第三章 负荷预测(全)8

第二节 预测方法9

第三节 电力平衡11

第四章 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全)12

第一节 电压等级13

第二节 供电安全可靠性14

第三节 容载比15

第五节 高压配电网16

第四节 送电网16

第六节 中、低压配电网17

第八节 无功补偿及电压调整18

第七节 中性点运行方式18

第九节 短路容量20

第五章 供电设施(全)21

第十节 电压损失及分配21

第一节 变电所22

第二节 架空送电线路及高压配电线路24

第三节 配电所及架空中、低压配电线路25

第四节 电缆线路26

第五节 通信干扰28

第一章 总则(全)29

2.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SDJ 161—85(试行)29

第一节 一般规定31

第二章 电源方案设计(全)31

第二节 电力电量平衡32

第三节 系统调峰33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34

第三章 网络方案设计34

第二节 电压等级及网络结构(全)36

附录一 水电厂设计保证率表38

第三节 系统互联(全)38

第一章 总则(全)39

3.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J 52—83(试行)39

第二章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全)40

第三章 供配电系统(全)41

4.电力线路防护规程43

第一章 总则(全)46

5.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SDJ 2—7946

第一节 所址选择(全)47

第二章 所址选择和所区规划47

第一章 总则(全)48

6.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SDJ 2—8848

第二章 所址选择(全)49

第一节 所区规划50

第三章 所区规划及总平面布置50

第一章 总则(全)53

7.工业与民用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J 53—83(试行)53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54

第二章 变电所和配电所54

第二节 所址选择(全)55

第三节 变电所的型式与布置56

第一章 总则(全)58

8.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 GBJ 59—83(试行)58

第二章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全)59

第八章 防火要求(全)60

第一章 总则(全)62

9.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J 60—83(试行)62

第五章 屋外配电装置63

第一章 总则(全)66

10.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J 61—83(试行)66

第二章 路径选择67

第七章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全)68

第五章 导线排列68

第一章 总则(全)76

11.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SDJ 3—7976

第二章 路径(全)77

第十二章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全)78

第一章 总则(全)85

12.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 5—8585

第一节 安全净距86

第四章 配电装置的布置86

第二节 型式选择89

第一章 总则(全)90

13.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SDJ 206—8790

第五章 导线排列91

第九章 接户线92

第十章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全)93

第一章 总则(全)101

14.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 54—83(试行)101

第一节 绝缘导线布线(全)102

第五章 配电线路的敷设102

第二节 裸导体布线(全)105

第四节 电缆敷设(全)106

第一章 总则(全)111

15.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70—84(试行)111

第二章 矿山供配电112

第六章 地面炸药库及炸药加工房的配电114

第一章 总则(全)115

16.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JGJ 16—83(试行)115

(一)负荷分级116

第一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全)116

第二章 供电系统116

(二)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119

(一)一般规定120

第二节 高压供电系统(全)120

(三)二、三级负荷的供电要求120

(二)居民区高压配电121

(三)大型民用建筑高压配电122

(四)工厂高压配电123

(二)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全)124

第一节 35千伏总降压变电所124

第三章 变配电所及高压配电装置124

(二)所址选择(全)125

第二节 6~10千伏配电所125

(二)所址选择(全)126

第三节 6~10千伏变电所126

(四)变电所型式和布置(全)127

(四)屋外配电装置129

第五节 高压配电装置129

(二)架构、设备支架及其他131

(一)防火要求131

第六节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131

附录 3—1 屋外变、配电所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132

附录 3—3 35千伏配电装置的出线走廊宽度133

附录 3—2 冷却塔、喷水池与主变压器、屋外配电装置和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133

第一节 一般规定134

第六章 室外配电线路134

(二)导线选择和架设135

第二节 架空线路135

(六)接户线136

(七)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138

(二)电缆埋地敷设139

第三节 电缆线路139

(三)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144

(四)电缆在排管内敷设145

(一)一般规定146

第二节 低压配电系统146

第七章 低压配电及线路敷设146

第五节 照度水平(全)147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147

(三)高层民用建筑配电147

第九章 电气照明147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156

第十五章 高层民用建筑自动防火156

第二节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全)157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157

第十六章 建筑物的防雷157

第二节 设置范围(全)158

第十九章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158

第八节 安装要求159

附录 19—1 接收天线按接收频带分类表160

附录 19—2 我国电视频道划分及频率分配表161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163

第二十二章 电话163

第二节 电话站站址选择(全)164

第二节 管道电缆线路165

第二十三章 通信线路165

第三节 直埋电缆线路166

第四节 架空电缆167

第二十六章 直流子母钟168

第一章 总则(全)169

17.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动能设计规范 SDJ 11—77(试行)169

第二章 综合利用(全)170

第三章 防洪171

第七章 通航、过木、渔业、给水、卫生及水源保护(全)172

第一章 总则(全)175

1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 SDJ 12—78(试行)175

第二章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全)176

第三章 洪水标准(全)179

第四章 坝顶安全超高(全)181

第一章 总则(全)183

19.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 SD 130—84183

第二章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全)184

第四章 移民安置和受淹专项的处理(全)187

第一章 总则(全)190

20.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DJ 217—87(试行)190

第二章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全)191

第三章 洪水标准(全)193

第四章 堤坝顶安全超高(全)195

第一章 总则(全)197

21.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SD 238—87197

第二节 主要调查内容及其有关指标198

第二章 水土保持综合调查198

第一节 水土保持区划的任务(全)207

第三章 水土保持区划207

第二节 水土保持规划分级(全)208

第一节 水土保持规划目的要求(全)208

第二节 水土保持分区的基本原则(全)208

第四章 水土保持规划208

第四节 水土保持规划的基本原则(全)209

第三节 水土保持规划的水平年及规划阶段(全)209

第六节 土地利用规划(全)210

第五节 水土保持规划的准备工作(全)210

第七节 水土保持治理措施规划(全)212

第一节 一般规定214

第七章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214

附录一 规范主要名词术语解释215

附录二 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的划分218

1.总则(全)221

22.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暂行技术规范 SD 175—86221

2.工程规划223

第一章 总则225

23.林业局总体设计规范 LYJ 101—86225

第二章 林业局境界及林场区划226

第二节 总图227

第一节 一般规定227

第十三章 林业局址及林场址227

第三节 红线与竖向229

附表3.1 林场住宅及配套项目定额参考指标230

附录三 建筑参考指标230

附表3.2 局址公共建筑参考指标231

第一章 总则(全)234

24.贮木场工程设计规范 LYJ 391—81(试行)234

第二节 场址(全)235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235

第二章 场址及总体布置(全)235

第三节 总体布置(全)236

第四节 防火237

(Ⅲ)场地排水237

第四章 总平面布置237

第三节 竖向布置237

(Ⅱ)设计标高的确定和场地整平237

第一章 总则(全)239

25.林区窄轨铁路设计规范 LYJ 107—85239

(Ⅰ)平面240

第一节 区间线路的平面和纵断面240

第二章 线路240

(Ⅰ)平面241

第二节 站场线路的平面和纵断面(全)241

(Ⅱ)纵断面241

第三节 车站分布(全)242

(Ⅱ)纵断面242

(Ⅰ)路基面243

第二节 路基构造243

第三章 路基243

第七节 铁路用地(全)244

第五章 桥梁和涵洞245

第七章 接轨与交叉(全)247

第六章 隧道247

(Ⅰ)设备布置248

第一节 一般规定248

第八章 站场248

第二节 客、货运设备249

(Ⅲ)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距离249

(Ⅱ)线路有效长度249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250

第十二章 房屋建筑(全)250

第三节 生活房屋(全)251

第二节 生产房屋(全)251

附录一 762毫米轨距铁路限界:国家标准《GB 188—63》252

附录二 762亳米轨距铁路限界。林业部补充规定:257

第一章 总则(全)259

26.护林防火机场工程技术标准 LYJ 116—87(试行)259

第二章 航护机场的分类和分级(全)261

第三章 航护机场的选址262

第四章 一般规定263

第五章 飞行区技术标准265

第六章 地面工作区和生活建筑区268

第一章 总则271

27.自然保护区工程总体设计标准 LYJ 126—88271

第一节 功能分区的区划(全)272

第二章 内部区划、局(处)、站址选定与建设期272

第二节 局(处)、站址选定(全)273

第一节 生物资源的保护274

第三章 保护工程274

第二节 生物资源的恢复和发展275

第二节 景观资源利用276

第一节 生物资源利用276

第四章 经营利用工程276

第三节 多种经营278

第一节 道路工程279

第六章 其他工程(全)279

第二节 供电工程280

第三节 给排水工程281

第四节 通信工程282

第二节 人员编制283

第七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283

第五节 广播电视283

第二节 效益评价(全)284

第八章 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284

第一章 总则(全)285

1.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J 42—81(试行)285

四、电信、广播、电视285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286

Ⅰ 电话站规划286

第二章 厂(矿)区电话286

第五节 线路网的构成288

Ⅱ 音频线路网288

第二节 站址选择(全)288

(Ⅳ)直埋电缆线路290

第六节 线路敷设290

(Ⅵ)墙壁电缆线路291

(Ⅴ)架空线路291

第八节 电缆管道292

第一节 路由选择293

Ⅰ 明线载波线路293

第三章 长途通信293

第一节 有线广播网294

第五章 有线广播294

第二节 总平面设计和平面布置295

第一节 耐火等级与防震等级295

第二节 有线广播站295

第九章 建筑(全)295

附录二 架空电缆或明线线路与其它建筑物等之间的最小净距297

第一章 总则(全)299

2.长途通信干线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J 2—81299

第二章 电缆线路路由的选择(全)300

第一节 建筑及敷设要求302

第三章 电缆线路的建筑及敷设302

第二节 郊外站的站址选定304

第一节 设站类型304

第五章 站址选定(全)304

第四节 无人增音站的站址选定305

第三节 有人增音站的站址选定305

第七章 中继和进局(站)电缆线路306

第四节 防护措施308

第九章 外界电磁影响的防护308

第一章 总则(全)310

3.微波接力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J 3—80310

第一节 微波站站址312

第三章 微波站站址、水、电、路、联络电话设计要求312

第一节 总平面布置(全)313

第四章 微波站房屋建筑设计要求313

第二节 机房建筑(全)314

第一章 总则(全)317

4.长途通信明线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J 6—84317

第一节 路由选择的基本要求(全)318

第三章 线路路由的选择318

第二节 通信线路与交通线及其它建筑物的关系和间距要求(全)319

第四节 通信线路与其它线路的容许平行间距321

第一章 总则(全)322

5.市内电话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J 8—85322

第一节 一般要求(全)323

第二章 市话局所规划323

第二节 局所区域的划分(全)324

第二节 电缆线路325

第四章 线路设计325

第三节 局址勘定(全)325

第四节 中继方式(全)325

第五节 架空线路327

第四节 过河电缆线路327

第二节 管道的路由和选位330

第一节 管道规划的原则330

第五章 管道设计330

第五节 管道的埋设深度332

第一章 总则(全)334

6.市内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J 13—88334

第四章 光缆线路设计335

第一章 总则(全)337

7.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J 22—87337

第一节 站址选择的基本要求(全)338

第三章 地球站站址选择技术要求338

第一章 总则(全)342

8.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J 24—88342

第二章 局(台、站)址选择(全)343

第三章 建筑物的耐久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与耐火等级344

第四章 总平面设计(全)345

第一章 总则(全)348

9.邮政通信枢纽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J 25—88348

第二章 局址选择(全)349

第一节 一般要求(全)350

第三章 总平面设计350

第二节 生产楼的布置351

第一章 总则(全)353

10.城市邮电支局所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J 61—90353

第二章 局址选择(全)354

第二节 城市邮电支局邮政部分生产面积355

第三章 城市邮电支局建筑面积标准355

第六节 城市邮电支局建筑面积标准356

第三节 城市邮政所面积标准357

第一节 城市邮政所的功能和分类357

第四章 城市邮政所建筑面积标准357

第三节 总平面设计358

第五章 工艺设计358

第四节 生产用房平面布置359

第五节 营业厅设计360

第一章 总则(全)361

11.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GBJ 120—88361

第二章 系统设计362

第三章 天线363

第五章 线路367

第三章 微波站的房屋建设要求(全)369

第一章 总则(全)369

12.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 GYJ 28—87369

第一章 总则(全)372

13.广播电视微波工程线路设计规范 GYJ 30—87372

第二节 站址(全)373

第一节 路由(全)373

第三章 微波线路工程路由设计373

第四节 剖面类型(全)374

第三节 站距(全)374

第四章 微波天线、馈线和塔375

第一节 一般规定377

第二章 房屋建筑设计(全)377

14.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 GYJ 31—87377

第一章 总则(全)377

第二节 平面布置378

第一章 总则(全)380

15.中、短波广播发射台设计规范 GYJ 34—88380

第二章 场地及总平面布置(全)381

第三章 房屋建设规模383

第一章 总则(全)383

16.乡、镇级有线广播站建设规范 GYJ 35—88383

1.术语说明(全)385

17.省级电视中心建设规范 GY 23—84385

2.分类386

1.术语说明(全)387

18.省辖市级广播、电视中心建设规范 GY 24—84387

2.分类388

第一章 总则(全)389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试行)389

五、民用建筑389

第一节 建筑基地391

第二章 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全)391

第二节 建筑突出物393

第三节 建筑高度394

第四节 建筑复盖率、建筑容积率395

第一节 建筑布局396

第三章 建筑总平面(全)396

第三节 竖向397

第二节 通路397

第四节 绿化、管线398

第一章 总则(全)400

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JGJ 24—86(试行)400

第一节 批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要求(全)401

第三章 建筑热工设计要求401

第一章 总则(全)403

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 26—86(试行)403

第二章 采暖期度日数及室内计算温度(全)404

附录一 全国主要城镇采暖期度日数405

附录六 名词解释410

第一章 总则(全)411

4.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 96—86411

第五节 面积计算(全)412

第一节 套型412

第二章 户内设计412

第五节 附建公共用房413

第四节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413

第六节 层高和净高413

第三章 共用部分413

第二节 走廊和出入口413

第三节 垃圾管道413

第二节 建筑设备414

第四章 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414

第一章 总则(全)415

5.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 JGJ 47—88415

第二章 评价指标416

附录二 住宅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定量表418

第一章 总则(全)423

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423

第二节 学校用地(全)424

第一节 校址选择(全)424

第二章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424

第十节 风雨操场426

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选置426

第三节 总平面布局426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426

第一节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427

第五章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427

第一章 总则(全)428

7.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25—86(试行)428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29

附录一 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430

第一章 总则(全)439

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87(试行)439

第一节 一般规定440

第三章 建筑设计440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40

第二节 居室441

第一章 总则(全)442

9.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38—87(试行)442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43

第四节 防尘、防有害气体444

第三节 防湿、防潮444

第三章 建筑设计444

第一节 一般规定444

附录二 藏书空间单位使用面积容书量设计计算指标445

附录三 阅览室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446

附录四 目录厅(室)的使用面积设计计算公式447

第一章 总则(全)448

1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87(试行)448

第一节 基地选择(全)449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449

第一节 一般规定450

第三章 建筑设计450

第二节 总平面设计(全)450

第二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451

第一章 总则(全)453

11.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40—87(试行)453

第二节 总平面布置454

第一节 基地选择454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54

第二节 疗养用房455

第一节 一般规定455

第三章 建筑设计455

第三节 理疗用房456

第一节 给水排水458

第四章 建筑设备458

第一章 总则(全)460

12.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41—87(试行)460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61

第五节 行政管理部分462

第四节 专业工作部分462

第三章 建筑设计462

第一节 一般规定462

第二节 群众活动部分462

第三节 学习辅导部分462

第一章 总则(全)464

1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 48—88(试行)464

第一节 选址和布置(全)465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465

第二节 步行商业街(全)466

第二节 营业部分467

第一节 一般规定467

第三章 建筑设计467

第五节 专业商店469

第四节 辅助部分469

第三节 仓储部分469

附录一 名词解释471

第一节 防火471

第四章 防火与疏散471

第一章 总则(全)472

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49—88(试行)472

第二节 总平面473

第一节 基地(全)473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473

第二节 给水排水和污水消毒处理474

第五章 建筑设备474

附录一 手术部洁污分区476

附录二 核医学洁污分区477

第一章 总则(全)478

15.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试行)478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79

第一节 主台、侧台480

第五章 舞台480

第一章 总则(全)482

16.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88(试行)482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83

第一章 总则485

17.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485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486

第二节 客房部分487

第三章 建筑设计487

第三节 公共部分488

第一节 给水排水490

第五章 建筑设备490

第一章 总则(全)491

18.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 64—89491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492

第一节 一般规定493

第三章 建筑设计493

第三节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494

附录一 名词解释495

第四节 辅助部分495

第一章 总则(全)497

1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89497

第二节 总平面498

第一节 基地498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全)498

第一节 一般规定499

第三章 建筑设计(全)499

第三节 公共用房501

第二节 办公用房501

第四节 服务用房503

第一章 总则(全)506

20.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 60—89(试行)506

第一节 基地选择507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507

第一节 站前广场(全)508

第三章 站前广场和停车场508

第二节 总平面布置508

第六节 站台、行包装卸廊和发车位509

第二节 候车厅509

第二节 停车场509

第四章 站房设计509

第一节 一般规定509

第九节 附属建筑510

第八节 驻站用房510

附录一 名词解释511

第一节 给水排水511

第六章 建筑设备511

21.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内部发行)513

第一章 总则513

第一节 一般规定514

第二章 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514

第二节 教室520

第三节 图书馆521

第四节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522

第五节 风雨操场524

第七节 系行政用房525

第六节 校行政用房525

第八节 会堂526

第九节 学生宿舍527

第十二节 教工宿舍528

第十一节 教工住宅528

第十节 学生食堂528

第十三节 教工食堂529

第十四节 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530

第一节 一般规定531

第三章 高等专科学校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531

第二节 高等专科学校各项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533

第一节 一般规定536

第四章 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536

第二节 各项用地规划指标537

附录一 大学、专门学院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规划建筑面积指标540

附录二 大学、专门学院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及夜大学函授部用房规划建筑面积指标541

第一章 总则(全)542

22.纺织工业企业厂区行政管理及生活设施建筑设计规定 FJJ 107—87(试行)542

第一节 厂部办公楼543

第三章 厂区行政管理与生活设施543

第二章 厂区行政管理及生活设施内容及布置543

第二节 职工食堂544

第四节 卫生所545

第三节 乳儿托儿所545

第五节 汽车库546

第八节 倒班宿舍547

第七节 冷饮制备间547

第六节 浴室547

第十节 门卫值班室548

第九节 自行车棚548

第一章 总则(全)549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 13—86549

六、市政公用设施、勘察测量549

第二章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全)550

第一节 水源选择(全)553

第三章 水源553

(Ⅱ)管井554

(Ⅰ)一般规定554

第二节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全)554

(Ⅲ)大口井555

(Ⅳ)渗渠556

第三节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全)557

第五章 输配水(全)561

第六章 水厂总体设计(全)567

第一章 总则(全)569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 14—87569

第一节 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全)571

第二章 排水量571

第二节 雨水量(全)572

第三节 合流水量574

第二节 水力计算575

第一节 一般规定575

第三章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575

第十二节管道综合(全)576

第五章 污水处理厂的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577

附录二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579

第一章 总则(全)580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88580

第一节 用水定额和水压(全)581

第二章 给水581

第三节 系统选择(全)586

第二节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全)586

第十节 喷泉(全)587

第一节 系统选择(全)588

第三章 排水588

第一节 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589

第四章 热水及饮水供应589

第二节 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592

第七节 饮水供应593

第一节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的用地594

第一章 总则(全)594

4.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GBJ 102—87594

第一节 一般规定595

第二章 冷却塔595

第四节 开放式冷却塔596

第二节 机械通风冷却塔596

第三节 风筒式冷却塔596

第一节 一般规定597

第三章 喷水池597

第四章 水面冷却597

第三节 河道冷却598

第二节 冷却池598

第一章 总则(全)599

5.火力发电厂生活、消防给水排水和设计技术规定 DLGJ 24—81(试行)599

第一节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全)600

第二章 给水600

第二节 水源选择(全)603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604

第四章 消防给水604

第二节 室外消防用水量(全)605

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全)606

第五节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607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全)607

第二节 生活污水量和生产废水量(全)608

第五章 排水608

第一章 一般规定(全)610

6.焦化厂、煤气厂含酚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 05:88610

第二章 预处理(全)611

第三章 生物处理(全)612

第四章 污泥处理及其他(全)614

第一章 总则(全)615

7.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 07:88615

第二章 一般规定(全)616

第三章 处理流程及构筑物617

第六章 污泥处理618

第五章 放射性污水处理618

第七章 处理站619

第一章 总则(全)620

8.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GBJ 48—83(试行)620

第二章 排放标准(全)621

第三章 设计要求(全)622

2 一般规定(全)623

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18—86623

1 总则(全)623

3 水质标准(全)624

4 水质监测(全)625

1 总则(全)626

10.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CJ 25.1—89626

2 水质标准和要求(全)627

第一章 总则(全)628

11.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 15—87628

第一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629

第二章 车站和渡轮站629

第二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中途站(全)631

第三节 出租汽车营业站(全)632

第四节 渡轮站633

第八节 办公及生活性建筑(全)634

第九节 绿化(全)634

第七节 清扫机械634

第三章 停车场635

第一节 停车场的功能和选址(全)635

第二节 停车场的用地和布局(全)636

第三节 停车场的进出口(全)637

第十节 多层与地下停车库(全)639

第十一节 出租汽车停车场(全)641

第一节 功能与场址(全)642

第四章 保养场642

第二节 平面布置和用地643

第四节 油库(全)644

第三节 生产与生活性建筑644

第一节 建厂与用地645

第五节 出租汽车保养场(全)645

第五章 修理厂645

第三节 渡轮修理厂(全)647

第一章 总则(全)648

1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 TJ 28—78(试行)648

第一节 用气量649

第二章 用气量和煤气质量(全)649

第二节 煤气质量650

第二节 煤气管道(全)651

第五章 煤气的管网输配651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651

第三节 储配站655

第四节 调压室(全)656

第二节 储配站658

第六章 液化石油气的供应658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658

第四节 气化站和混气站(全)659

第三节 供应站(全)659

第一节 煤气引入管(全)661

第七章 煤气的应用661

第五节 居民生活和公共建筑用气(全)662

第四节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662

附录一 几种公共建筑用气量指标664

第一章 总则(全)665

13.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90665

第一节 热负荷(全)666

第二章 耗热量666

第三节 水质标准(全)669

第三章 供热介质669

第一节 供热介质选择(全)669

第四章 热力网型式(全)670

第一节 管网布置(全)671

第七章 管网布置与敷设671

第二节 管道敷设(全)672

第三节 民用热力站677

第九章 中继泵站与热力站677

附录一 名词解释678

2.1 圃地选择679

14.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 CJ 14—86679

1 总则679

2 圃地选择与区划679

8 苗木出圃680

2 建筑景观681

15.城市容貌标准 CJ 16—86681

1 引言(全)681

4 环境卫生682

3 公共设施682

5 园林绿化(全)683

7 公共场所684

6 广告标志684

第一章 总则(全)685

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JJ 27—89685

第一节 公共厕所686

第二章 一般规定686

第三章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686

第四节 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全)688

第二节 化粪池688

  第三节 垃圾管道688

第一节 垃圾转运站(全)689

第五节 废物箱689

第四章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689

第二节 垃圾、粪便码头(全)691

第五节 贮粪池692

第三节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全)692

第四节 垃圾最终处置场692

第七节 进城车辆清洗站693

第六节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693

第四节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全)694

第五章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及工作场所694

第二节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修造厂694

第七章 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通道695

第五节 水上环境卫生工作场所695

附录一 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的计算方法696

附录四 垃圾最终处置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698

附录三 垃圾、粪便码头岸线长度计算公式698

附录二 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698

附录五 本标准有关术语解释699

第二章 填埋物(全)701

第一章 总则(全)701

1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JJ 17—88701

第三章 填埋场703

附录 本标准中的有关术语705

第六章 填埋场评价705

第一章 总则(全)707

18.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CJJ 14—87707

第二章 公共厕所的规划(全)708

第一节 设计原则(全)710

第三章 公共厕所的设计710

第三节 公共厕所构造基本要求711

第二节 设计基本规定711

附录三 地下管线相互间及离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表714

附录四 地下管线交叉最小垂直净距716

附录六 架空电力线至建筑物、构筑物及通讯线最小垂直净距717

附录五 架空电力线至建筑物、构筑物及通讯线最小水平净距717

附录七 地下管线最小埋设深度718

1.总则(全)719

19.城市环境水文地质工作规范 DZ 55—87719

3.设计书的编制(全)720

4.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全)721

1.地下水环境评价及对策研究725

7.总则(全)728

20.城镇及工矿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DZ 44—86728

4.1 地下水水量计算与评价731

4.地下水资源评价731

4.2 地下水水质评价734

5.1 勘察期间地下水资源保护735

5.地下水资源保护(全)735

5.2 开采期间地下水资源保护736

第一章 总则(全)738

21.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CJJ 16—88738

第一节 开采状况调查740

第三章 开采地区的勘察方法与要求(全)740

第二节 补给条件调查741

第三节 地下水污染调查742

第四节 与地下水开采有关的环境地质调查744

第一节 评价原则(全)745

第四章 水量评价745

第一节 评价原则(全)746

第五章 水质评价746

第四节 水质预测(全)747

第二节 评价标准(全)747

第一节 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748

第六章 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全)748

第二节 地下水资源的保护750

第一章 总则(全)752

22.城市勘察物探规范 CJJ 7—85752

第二章 物探的基本条件及应用范围(全)753

第三章 物探任务与钢要(全)754

第十一章 物探成果报告(全)755

附录八 编写物探成果报告参考提纲756

第一章 总则(全)759

23.城市测量规范 CJJ 8—85759

第一节 一般规定763

第二章 城市平面控制测量763

第一节 一般规定764

第三章 城市高程控制测量764

第一节 一般规定(全)766

第四章 城市地形测量766

第六节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全)768

第七节 地形图的修测(全)772

第五章 城市航空摄影测量774

第一节 一般规定774

第六章 城市工程测量775

第一节 定线、拨地测量775

(Ⅰ)一般规定(全)775

(Ⅱ)定线测量(全)776

(Ⅲ)拨地测量(全)777

(Ⅳ)定线、拨地中的校核测量(全)778

第二节 城市工程测图779

(Ⅰ)一般规定779

(Ⅱ)水下地形测量779

(Ⅲ)市政工程测图(全)781

(Ⅰ)一般规定(全)783

第三节 市政工程测量783

(Ⅱ)中线测量(全)784

第四节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786

(Ⅰ)一般规定(全)786

(Ⅲ)纵、横断面测量(全)786

(Ⅱ)地下管线测量(全)788

第五节 地下人防工程竣工测量790

(Ⅰ)一般规定790

(Ⅱ)人防工程测量(全)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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