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工作文件选编 艺术 1951-1959》求取 ⇩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通知职业文艺团体开展创作运动,准备参加文艺会演由(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七日)1

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函 为转发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给辽西省公安厅关于剧院管理工作上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希协同执行由(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八日)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转知《大劈棺》一剧应暂予停演由(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三日)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为通知各地抓紧结束文艺整风并将总结及早报来由(一九五一年八月七日)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函 为函知展开对批判武训及电影《武训传》的讨论学习由(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九日)4

附: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展开对武训及电影《武训传》批判讨论的通知(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日)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转发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第一五六七号通知由(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一日)5

附: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通知 关于抗美援朝宣传运动中美术作品及图片上存在的偏向应予纠正由(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七日)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报告 为报告检查戏改工作情况由(一九五一年十月三十一日)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函 为发戏曲节目审定标准供各地参考由(一九五一年十月三十一日)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函 为发《剧场管理暂行条例》及《关于统一经营全国公营电影院和剧场的建议》由(一九五一年十月三十一日10

附:剧场管理暂行条例(草案)10

关于统一经营管理全国公营电影院和剧场的建议1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转知京剧《全部钟馗》可禁演、昆曲《嫁妹》应予保留由(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九日)1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通知准备参加东北五二年创作干部会议由(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二日)1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抄转禁演评戏《黄氏女游阴》等六剧,京剧《薛礼征东》等两剧不在少数民族地区演出由(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3

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函 为填报戏曲审定问题执行情形、查询两项希即详细报部由(一九五一年十月六日)1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关于《薜礼征东》和《八月十五杀鞑子》两剧停演情况报告(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二日)1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报告 为呈报我省戏改材料由(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六日)1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关于批判《武训传》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八日)2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省音乐工作者协会筹委会关于召开音乐工作会议的通知2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关于文工团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九日)27

吉林省文工团工作改进情况总结28

五○年以来吉长二市文工团创作工作情况总结30

东北区内有关违反戏改政策的一部分情况3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函 为函送“戏曲学校临时报表”由(一九五二年二月九日)34

附:戏曲学校临时报表3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关于我省创作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37

附:关于《红绸舞》的创作——王兆一3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为转知禁演评剧全部《小老妈》由(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三日)3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报告 为汇总吉林省文艺创作及文艺整风进行等情况报部由(一九五二年五月十九日)39

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禁用国歌等改编交际舞曲的通知(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4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报告 为呈报吉林省戏曲界“三反”运动初步总结由(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八日)41

附:吉林省戏曲界“三反”运动初步总结(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八日)42

长春市人民政府文教局函 为呈报长春市戏曲界“三反”学习情况总结由(一九五二年六月三日)45

吉林市人民政府文教局报告 为汇报吉林市“三反”运动戏曲改革工作总结(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四日)4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通知 转发中央文化部为查禁京剧本《引狼入室》指示遵照办理由(一九五二年七月四日)55

附: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指示 为查禁京剧本《引狼入室》指示遵照办理由(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一日)56

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保留延边汉族文工团事宜的批复(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八日)5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报告 呈报吉林省文艺整风总结及参加整风人数统计表由(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二日)58

附:吉林省两月来的文艺整风58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评剧《贞节坊》草本有原则性错误,在未经修改审定前,希劝告暂停公演、发售由(一九五二年九月二日)62

附: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通知 《贞节坊》草本有原则性错误,在未经修改审定前,希劝告暂停上演、发售由(一九五二年八月三十日)6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函 为转发修改审定评剧剧目计划三十六种草案及选定修改的剧目表由(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日)64

附:选定准备进行修改审定评剧剧目三十六出的简要说明64

选定准备修改审定评剧剧目表68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为转发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文化部、公安部关于通知调查处理“奇人展览团”等团体的指示由(一九五二年十月八日)7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为通知各文化机关文艺团体学校积极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由(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六日)7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71

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中苏友好月”广泛进行文艺宣传活动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7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吉林省第二届文艺会演大会简要报告(一九五三年一月三日)7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为通知做好十月会演准备工作(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九日)7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报 关于抽查部分市、县会演情况的通报(一九五二年十月五日)7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关于召开省第二届文艺会演大会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一日)78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函 为发布戏曲改革工作调查提纲由(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四日)79

附:戏曲调查提纲7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关于创作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三年一月九日)8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关于开展婚姻法宣传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六日)8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指示 为贯彻中央文化部《关于整顿与加强全 国剧团工作的指示》由(一九五三年二月十日)84

附:吉林省一九五三年地方国营剧团编制及开支标准8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报告 为呈送国营剧团整编工作及学习《关于整顿与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改革和发展民族戏曲艺术》的报告由(一九五三年三月十四日)8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吉林省总工会联合通知 转发东北文化局、东北总工会关于文艺活动领导的分工的决定(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日)87

附: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东北总工会联合通知(一九五三年三月十日)8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呈报吉林省京剧团延边评剧团材料的报告(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九日)88

附一:吉林省京剧团88

附二:延边评剧团8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呈报调查私营剧团进行民主改革的经验和移营公助剧团的一些情况由(一九五三年四月六日)9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转发中央文化部关于歌舞团音乐工作组方针任务的通知(一九五三年四月七日)91

附: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代电)(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七日)9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为报告组织年画座谈情况及一九五三年的美术工作计划由(一九五三年四月三十日)9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为呈报评剧剧目整理修改组人员名单及修改剧本预交日期并呈送汇集之剧本《琵琶记》由(一九五三年五月六日)94

附:吉林省评剧剧目整理修改组人员名单及修改剧本预定交移日期表95

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函 希传达“东北评剧剧目整理修改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并从速组成小组提出具体计划限期报局由(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九日)9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呈报本省选定德惠评剧团为私营公助剧团由(一九五三年五月九日)97

附:德惠评剧团概况97

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函 函复同意你省选德惠评剧团为私营公助剧团由(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五日)98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函 函复对内容毒素严重又非广泛流行的小型说唱节目的禁演问题可由大行政区文化局径行处理由(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一日)9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夜宿花亭》改编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一日)9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为呈送《夜寄花亭》改编本初稿由(一九五三月五月二十七日)10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组织剧团到工矿区工地巡回演出的报告(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九日)101

附:吉林省京剧团到工矿区工地的演出剧目 吉林省评剧团到工矿区工地的演出剧目 吉林省话剧团到工矿区工地的演出剧目102

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代电) 为电知应即组织剧团赴工矿区工地作巡回演出由(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三日)10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为呈报本省评剧团不足额人员(需要人员)及评剧团编余人员在经费上有困难请求补助由(一九五三年六月九日)10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对农村业余剧团活动的初步意见(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三日)105

附:对农村业余剧团活动的初步意见(一九五三年六月三日)10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请示成立省美术创作室的报告(一九五三年六月十八日)10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报 为通报怀德县七区民兵殴打艺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拖延半年多至今未作处理由(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一日)107

附:对怀德县七区民兵殴打艺人事件的调查报告(一九五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08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有关领袖像制品的规定(一九五三年七月三十一日)11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转发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私营职业流动剧团不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报(一九五三年八月十八日)11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召开戏曲工作会议的通知(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一日)111

附:关于戏曲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参考提纲11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通知报来五三年上半年戏剧创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制定五三年下半年戏剧创作计划由(一九五三年十月八日)11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音乐工作情况报告(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三日)114

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通知(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日)11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汇报我省执行一九五三年东北地区戏剧创作计划执行情况由(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五日)115

附:吉林省执行东北区一九五三年戏剧创作计划执行情况(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三日)116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 为将省音乐工作组并入话剧团组成话剧音乐舞蹈队由(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17

附:吉林省话剧团音乐舞蹈队成立计划草案118

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函 函复拟将音乐工作组并入话剧团附设音乐舞蹈队的问题(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报吉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总结由(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一日)119

附:吉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简要总结(一九五三月十二月一日)12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通知 为通知准备全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工作由(一九五三年四月十五日)12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发《吉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大会工作计划》希参照从速准备由(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一日)124

附:吉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大会工作计划12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延期举行省民间艺术会演由(一九五三年九月四日)12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报 介绍长春市民间音乐、舞蹈会演的准备工作(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12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报 吉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简报(一)(一九五三年九月十八日)128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转发中央文化部通报《香妃》剧本内容有严重错误,在未修正前暂停上演由(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三日)130

附:京剧《伊帕尔罕》的主要错误和缺点以及修改情况13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指示 为开展春节文艺活动,做好总路线宣传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日)13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同意在延边歌舞团附设话剧队的通知(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33

附: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函 为在延边民族歌舞团原列编制内附设话剧队的意见(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34

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函 为转告中央函复吉林省京剧团不改为国营剧团由(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3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请示将我省地方自营京剧团由一九五四年起改为国营京剧团由(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35

附件一:吉林省京剧团简史137

附件二:主要演员、音乐人员、老艺人简介137

附件三:经常上演剧目139

附件四:业务人员名单140

附件五:剧场、宿舍、艺术设备情况144

附件七:组织机构表144

中央文化部关于民间职业剧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的指示14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关于慰问志愿军伤病员演出费用的几项通知(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一日)147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慰问志愿军伤病员演出费用的几项通知(一九五四年一月八日)147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联合通知 关于各地区伤病员看戏、看电影暂行办法(一九五三年九月十一日)148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统一编制慰问志愿军伤病员演出预算报告的通知(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14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转发“抄复关于如何改革长篇书曲问题”(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三日)150

附: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函 希考虑如何改革长篇书曲问题(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50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函 为函复如何改革长篇书曲问题(一九五四年一月十六日)15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大力组织美术创作更好地为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由(一九五四年二月十八日)15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关于著名艺人解放前灌制的唱片禁止出口的通知(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六日)152

附: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函 为规定著名艺人在解放前灌制的唱片禁止出口名单及有计划地搜集戏曲旧唱片供作戏曲改革的研究资料(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53

著名戏曲艺人在解放前灌制的唱片禁止出口名单15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召开省戏曲工作会议由(一九五四年三月十日)155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转发文化部“建议停演或禁演评剧《麻疯女》的意见”由(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二日)156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批复 为批复“建议停演或禁演评剧《麻疯女》”的意见由(一九五四年四月十六日)15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抄转实验歌剧院审查、排练、演出工作制度(一九五四年五月十三日)157

附:中央实验歌剧院审查、排练、演出工作制度158

排练场规则及演出管理条例15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通知认真组织有关干部和艺人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领导和管理的指示由(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七日)162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通知 印发本部关于第四次文化工作会议的报告及本部关于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领导管理的指示(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六日)163

附:中央文化部关于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领导和管理的指示(修正草案)16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通知派人参加戏曲剧团短期业务学习会由(一九五四年七月一日)16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学习《关于加强民间职业剧团的领导和管理的指示》情况报告16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规定各国营剧团报告、计划、总结制度(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一日)16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报送省评剧团剧目整理改编工作简单情况及整理改编人员名单(一九五四年九月七日)170

吉林省评剧团关于改编创作情况与经验教训17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报告 执行中央文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厂矿工地企业中文化艺术工作的指示》的情况报告172

吉林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总结(一九五四年十月六日)175

吉林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奖团体与个人名单(一九五四年十月六日)180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代电) 了解各国营话剧团参加全国话剧观摩演出、话剧工作会议的准备情况及目前工作、学习中的问题、经验和意见,希各团派人来京汇报(一九五四年十月九日)181

附:国营话剧团汇报提纲182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代电) 发下有关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及话剧工作会议的各项规定希即执行(一九五四年十月三十日)18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召开全省戏曲工作座谈会(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九日)185

附:座谈会提纲18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通知全省戏曲工作座谈会日期(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五日)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通知(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18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通知举办小型民间音乐、舞蹈会演由(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日)18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联合通知开展反对美蒋“共同防御条约”宣传及结合进行春节文艺活动的通知(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0

一九五四年艺术工作总结193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复 同意民间职业剧团登记管理条例(一九五五年一月三日)197

附:吉林省民间职业剧团登记管理条例(一九五五年一月十日)19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为加强各文化主管部门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的学习通知(一九五五年一月三日)199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关于安图县剧团处理意见(一九五五年一月七日)20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吉林省抗美援朝分会联合通知 关于春节各地慰问伤病员看电影看戏问题(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三日)20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指示 关于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七日)202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联合通知 为通知提前举办会演,望各地迅速筹备由(一九五五年一月十八日)204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抽调有关人员参加民间职业剧团登记试点工作由(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一日)206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通知在你县进行民间职业剧团登记试点,请作好准备(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二日)207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通知 通知一九五五年全省戏曲会演要点由(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一日)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通知 周信芳先生于纪念演出后将赴你处演出,请给予协助(一九五五年四月四日)209

吉林省文化局函 发送《吉林省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要点》由(一九五五年五月九日)210

附:吉林省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要点(一九五五年五月九日)211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民间职业剧团参加会演办法(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四日)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通知 发去《全国“编外国营剧团”处理办法》请遵照执行(一九五五年六月十五日)216

附:全国“编外国营剧团”处理办法216

吉林省文化局函 为报送一九五四年春节群众文艺活动总路线宣传总结由(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四日)220

附:吉林省一九五四年春节群众文艺活动总路线宣传总结220

吉林省文化局函 选择有关“肃反”剧目排练演出(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223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通知各地剧团积极上演配合当前坚决肃清胡风集团及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的剧目(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三日)224

附件一: 《镇压反革命分子专刊》内容介绍225

附件二:近年来《剧本》月刊发表的歌颂人民民主专政,反映对敌斗争一类主题的剧本目录226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在人民群众中开展广泛深入地肃清反革命分子宣传补充通知(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日)22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补充通知(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七日)228

附:文化部关于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229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转文化部《关于加强国营话剧院(团)、歌舞团为少年儿童演出的通知》 (一九五五年十月四日)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通知 关于加强国营话剧院(团)、歌舞团为少年儿童演出的通知(一九五五年九月十四日)232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召开戏曲干部和演员业务会议(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23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召开戏曲干部演员会议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五日)234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发布《吉林省剧团奖励暂行办法》(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日)235

附:吉林省剧团奖励暂行办法(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日)235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 报告民间职业剧团登记材料(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37

吉林省文化局函(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238

对各地明地艺人及流动文艺团体的管理意见(草稿)(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日)240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 报告《吉林省剧团奖励暂行办法》及我局奖励了三个剧团的材料(一九五五年十一日二十六日)241

吉林省文化局通报 奖励三个为工农兵巡回演出有成绩的剧团并通报其事迹(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七日)242

吉林省文化局通报 奖励剧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话剧会演准备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函 发下“关于举行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会的通知(一九五五年九年十日)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举行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会的通知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通知 通知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会筹备委员会已告成立(一九五五年九月十日)249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 召开全省职业剧团团长会议并通知本局对省外剧团到我省演出及我省剧团到外省演出的规划(一九五六年一月十一日)250

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化局函 发送吉林省职业剧团工作会议记录(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九日)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同意将延边歌舞团话剧团分组同延吉县文工队合并改为国营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州话剧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二月十六日)252

吉林省文化局请示 申请批准将延边歌舞团话剧分组同延吉县文工队合并,改为国营延边民族自治州话剧团(一九五六年一月九日)253

附:话剧导演、演员、舞台工作人员名单等254

榆树县人民委员会文化科函 为函请榆树县民间职业剧团改国营评剧团由(一九五六年十八日)2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统一国营和民间职业剧团户口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日)268

吉林省文化局指示 批准长春市京剧团、长春市杂技团为国营剧团(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日)269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将京剧团杂技团接管为国营剧团的请示270

吉林省老艺人三十年以上舞台生活纪念会名单(初稿)(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日)271

吉林省老艺人三十年以上舞台生活纪念会工作计划275

吉林省文化局发送马可同志关于戏曲演员声乐问题的汇报及本局对此问题初步意见(一九五六年四月十五日)277

附:关于评戏演员声乐问题的汇报——马可278

吉林省文化局请确切填报你地剧团中老艺人材料以便本局统一安排处理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日)280

吉林省文化局抄转北京《少年儿童戏剧音乐周工作总结》函(一九五六年四月三十日)281

少年儿童戏剧音乐周工作总结(一九五六年三月)281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我省1956、1957年传统剧目整理改编工作规划及剧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九五六年五月五日)285

吉林省文化局发送吉林省传统剧目整理改编工作座谈会记录(一九五六年五月五日)285

附:吉林省传统剧目整理、改编工作座谈会记录286

吉林省文化局发下老艺人舞台生活纪念会图片请各剧团展览的函(一九五六年五月八日)290

吉林省文化局函 推荐《十五贯》(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二日)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影院剧场书场茶社等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意见的批复(一九五六年五月三十日)291

文化部艺术事业管理局关于戏曲剧团演出时可采用幻灯字幕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六月七日)292

吉林省文化局批准国营剧团的函(一九五六年六月十二日)29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延边聘请民间舞蹈编导教员问题的函(一九五六年六月十八日)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事业管理局函 关于延边歌舞团聘请民间舞蹈编导事(一九五六年六月九日)294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化处关于对中央为延边歌舞团聘请的朝鲜舞蹈专家的工作安排的请示(一九五六年七月二日)294

吉林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处前进话剧团转交吉林市领导的公函(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七日)295

吉林省文化局批复 批准敦化评剧团申请改为国营剧团(一九五六年七月二日)296

吉林省文化局召开全省戏曲剧目工作会议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七月十日)296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根据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精神改变我省戏曲剧目工作严重落后状况的意见》的报告(一九五六年七月十二日)298

根据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精神改变我省戏曲剧目工作严重落后状况的意见(一九五六年七月十日)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派延边歌舞团、话剧团五人赴朝观摩8.15公演事(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五日)30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化处关于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观摩8.15会演人员名单的报告(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六日)306

吉林省青年美术展览会总结(一九五六年八月七日)307

吉林省文化局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文联联合通知 为举办“吉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会”征集作品由(一九五六年三月五日)311

吉林省文化局为征集参加青年美展未寄来之作品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七月十日)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内务部有关木偶戏、猴戏、耍把戏等艺人外出作艺的几个问题的复函31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老艺人王云鹏与文化部信件中所提问题的报告(一九五六年九月二日)314

附:关于《杨八姐游春》的主要情况及我局意见(一九五六年九月二日)315

吉林省抄转文化部关于“各县(市)文化科、剧团不要滥发通报”(一九五六年九月二日)318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各县(市)文化科、剧团不要滥发通报(一九五六年八月一日)319

附件1:天律市文化局为建议由省、市文化局签发通报的函(一九五六年六月十八日)320

吉林省文化局批准磐石、临江两县评剧团为国营剧团(一九五六年九月三日)320

吉林省文化局答复伊通县文化科要求成立剧团函(一九五六年九月三日)321

伊通县人民委员会文化科为报告请示成立评剧团(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四日)321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戏曲名老艺人申请福利基金的指示(一九五六年九月四日)322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话剧团应抓紧进行业务学习规划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四日)323

吉林省文化局公布“吉林省传统戏曲剧目发掘记录征集办法”(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五日)324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乌盆记》改后可恢复上演函的函(一九五六年十月十四日)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函 为通知京剧《乌盆计》经适当修改后可恢复上演由(一九五六年十月五日)324

吉林省文化局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大力开展戏曲、说唱艺人中间的扫盲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一日)325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大力开展戏曲、说唱艺人中间的扫盲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六年六月七日)326

吉林省文化局函复对“初拟给予奖励第一批戏曲剧目单”意见(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328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批转省文化局《关于对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改造的几个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意见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二日)330

附: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对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改造的几个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意见的请示报告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国画界及特种工艺艺人救济和安排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三日)333

吉林省文化局拨发对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职业艺人救济安排款项通知(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三日)33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提高艺术质量及培养学员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三日)335

吉林省文化局批复瞻榆县关于呈请成立民间职业剧团问题(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五日)337

瞻榆县人民委员会文化科关于成立民间职业剧团并给予登记的呈请(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九月)338

瞻榆县委、县人委对成立民间职业剧团的意见(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九日)339

吉林省文化局对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职业艺人进行救济和安排工作的报告(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七日)339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青年团吉林省委员会关于选拔推荐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节目和人才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日)341

吉林省文化局为检查对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改造工作进行情况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三日)343

附:检查提纲343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我省剧目工作情况(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四日)34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调查由1956年到1958年剧目工作规划、各职业剧团现有学员名单及1957年省内巡回演出意见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六日)345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文化部以前禁演剧目未经文化部明令恢复上演前不准公演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日)347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以前文化部公布停演的剧目在未经文化部明令恢复上演前不要公演可将修改本报部审核批准后上演(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日)3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会剧本评奖结果及授给作者奖金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五日)349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文化部转发的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化组关于戏剧座谈会纪要(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六日)353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化组关于戏剧座谈会的纪要(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353

各地戏剧工作者反映一些问题和意见(一九五六年十月十日)354

吉林省文化局对临江县剧团的几个问题答复(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八日)359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对私营文化事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及民间职业艺人救济安排工作的通报(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二日)360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文化部通报各剧团、剧场注意安全设备以免发生危险(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361

吉林省文化局抄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沈阳市文化局丰富曲艺上演节目的批复意见(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七日)3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于沈阳市文化局丰富曲艺上演节目的批复意见(一九五六年十月十八日)362

附:沈阳市曲艺节目的上演情况363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我局对(56)文艺戏字第249号的意见(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364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关于“各地对民间职业艺术团体与民间职业艺人救济和安排工作情况简报”择录(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365

各地对民间职业艺术团体与民间职业艺人进行救济与安排工作情况简报(第一号)(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日)365

各地对民间职业艺术团体与民间职业艺人进行救济与安排工作情况简报(第二号)(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二日)366

各地对民间职业艺术团体与民间职业艺人进行救济与安排工作情况简报(第三号)(一九五六年十月九日)367

各地对民间职业艺术团体与民间职业艺人进行救济与安排工作情况简报(第四号)(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八日)368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商业厅为发布对全省30人以下的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零散活动的职业艺人进行一次普遍登记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370

吉林省文化局请对“吉林省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意见的函(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371

附①:吉林省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371

附②:关于“吉林省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几点说明37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救济补助款冻结问题的答复(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37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推荐应奖曲艺节目的报告(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3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为制止不合手续的“挖角”事情请各省市注意掌握(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378

吉林省文化局艺术科一九五六年上半年工作总结379

吉林省文化局呈报吉林省地区地方戏剧种情况(一九五七年一年三日)381

附:关于吉林省评剧、二人转剧种情况381

吉林省文化局转文化部“关于国营剧团试行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一月十八日)383

吉林省文化局为呈报“吉林省1956——1958年剧目工作规划”的函(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八日)386

附:吉林省各市县剧团1956——1958年剧目工作规划386

吉林省戏曲研究室1956——1958年剧目工作规划39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我省对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职业艺人进行救济安排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一日)399

吉林省文化局1959年对私营文化事业、企业管理改造的工作总结(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二日)403

吉林省文化局请制订解散剧团工作方案报请延边自治州批示(一九五七年二月十四日)406

吉林省文化局批复安图县解散剧团经费(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六日)407

吉林省文化局函 请部邀请我省李岱同志作为有代表性的评戏艺人参加第二次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一九五七年三月四日)40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白城、怀德等县曲艺艺人登记试点工作通报(一九五七年三月五日)408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我省戏曲剧目工作情况(一九五七年三月八日)411

附:1956年8月至1957年2月吉林省戏曲剧目工作情况报告412

吉林省传统戏曲剧目发掘记录征集办法(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八日)417

吉林省文化局发“吉林省1956年——1958年戏曲剧目工作规划”的函(一九五七年四月四日)420

附:吉林省戏曲剧团1956年——1958年剧目工作规划420

吉林省戏曲研究室1956年——1958年剧目工作规划422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严格控制将民间职业剧团转为国营和将业余剧团转为职业剧团的通知”及我省具体指示(一九五七年四月十日)423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严格控制将民间职业剧团转为国营和将业余剧团转为职业剧团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八日)425

吉林省文化局召开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学习会及全国第二次戏曲剧目工作会议传达讨论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五月九日)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京剧《探阴山》经过适当修改后可以恢复上演(一九五七年五月十日)427

吉林省文化局贯彻第二次全国戏曲剧目会议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五日)42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开放“禁戏”问题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八日)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开放“禁戏”问题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七日)429

附:前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禁演剧目429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文化局拨发对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零散职业艺人救济安排款项通知(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一日)430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变更会演日期与参加剧种的通知(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三日)43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会演事项通知(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一日)43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会演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七日)434

附1:参加全省会演剧目的初步了解工作预定日程435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全省戏曲会演延期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437

靖宇县人民委员会关于解散我县评剧团的报告(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438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我省试行付给剧作者上演报酬的情况、问题、意见的报告(一九五七年六月十四日)439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禁止以各种理由、藉口和粗暴的非法手段限制、干涉、禁止艺术演出的通报440

蛟河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如何加强管理正确处理民间职业表演团体或零散艺人在农村巡回演出问题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二日)442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杂技、魔术及耍猴艺人去云南省演出时应注意事项的通知(一九五七年八月十日)443

吉林省文化局转艺术局“关于话剧院、团上演反映当前生活和斗争的剧目问题的通报”(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七日)443

附:文化部艺术事业管理局关于话剧院、团上演反映当前生活和斗争的剧目的通报(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二日)44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我省上演“禁戏”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报告(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六日)446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对“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巡回演出统一规划工作”意见(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八日)44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修改“吉林省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九月五日)448

附:吉林省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448

关于“吉林省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450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文化部关于“目前阶段各地巡回演出,不能影响反右派运动开展”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四日)451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目前阶段各地巡回演出,不能影响反右派运动开展(一九五七年九月十日)451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文化部“关于儿童戏问题的一些意见”(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四日)452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儿童看戏问题的一些意见(一九五七年九月十四日)452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解决民间职业剧团艺人医疗问题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四日)453

附:对民间职业(包括新国营)艺人医疗费补助明细表455

吉林省文化局奖励白城县评剧团的通知(一九五七年十月三十一日)456

吉林省文化局奖励抚松县评剧团的通知(一九五七年十月三十一日)456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民间职业曲艺艺人登记工作中疑难问题的处理(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四日)457

吉林省文化局剧本上演税座谈会简报(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二日)458

吉林省文化局呈报“吉林省专业、业余剧作者名单”(一九五八年一月十六日)459

附:剧作者名单460

吉林省专业、业余剧作者名单461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加强全省剧团深入为工农兵巡回演出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五日)463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文化部“关于对青年演员进行晚婚教育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二月三日)46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对青年演员进行晚婚教育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二日)467

吉林省文化局转“关于剧团演出右派分子的戏剧作品问题”(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一日)467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各剧团演出使用幻灯打字幕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三日)468

附:北京市文化局通知各剧团写好幻灯版11月下旬起各团演出时一律配合幻灯字幕(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三日)468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文化部关于检查话剧团一年来上演反映当前生活和斗争剧目的情况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二月十四日)469

附:文化部艺术事业管理局请检查你地话剧院、团一年来上演反映我国当前生活和斗争的剧目的情况(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三日)469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检查话剧团一年来上演反映当前生活和斗争剧目的情况的报告(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470

附:两年来上演剧目情况报告(一九五八年四月一日)471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召开1985年全省职业剧团工作会议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三月三日)472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召开辽、吉、黑三省戏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七日)474

附:省流动戏曲艺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475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二人转、曲艺团(队)、班、社调查及准备举行二人转、曲艺工作会议和会演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九日)47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召开二人转工作会议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三月三十一日)479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编选全国优秀剧本所拟剧目的意见(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480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剧团及流动演员几个问题的规定(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八日)481

吉林省文化局报送民间职业剧团登记材料及剧团人员统计表(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483

附:吉林省剧团人员统计表485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安排和抽调固定演员作短期流动演出的函(一九五八年五月四日)484

吉林省文化局戏曲研究室转发文化部关于纪念关汉卿演出周的通知487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中央文化部“通报各地学习杭州越剧团在城市街头进行演出的作法”(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四日)487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通报各地学习杭州越剧团在城市街头进行演出的作法(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九日)488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民间职业艺术表演团体进行登记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六日)489

吉林省文化局补充通知(一九五八年五月二十二日)490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控制未登记的剧团、队演出活动的通报(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七日)490

文化部艺术局长春舞蹈编导训练班工作总结(一九五八月五月二十四日)492

辽、吉、黑三省文化局艺术(戏剧)科长会议关于协作校订编印《评剧传统剧目汇编》工作的报告(一九五八月六月一日)497

附件1:辽、吉、黑三省分工协作校订评剧传统剧目目录499

附件2:吉林省文化局校订印出之评剧传统剧目目录501

吉林省文化局请适当控制曲艺艺人盲目外出流动(一九五八年六月五日)502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抢救戏曲界著名老艺术家表演艺术经验的初步意见(一九五八年六月六日)503

附:抢救戏曲界著名老艺术家表演艺术经验的名单504

河北省、内蒙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关于流动戏曲艺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一九五八年六月十日)505

吉林省文化局转发“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文化局艺术(戏剧)科长第三次协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一日)508

附: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文化局艺术科长于5月31日第三次协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一九五八年五月三十日)509

吉林省文化局优秀剧本奖励办法(草案)(一九五八年六月)512

全省职业艺术表演团体改进工作、改变面貌方案(草案)(一九五八年六月)51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民间戏曲表现现代生活座谈会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七月九日)516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延期召开戏曲表现现代生活座谈会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八月九日)517

吉林省文化局答复白城县文化科关于艺人救济安排费及老艺人生活补助费今后地方解决的函(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日)517

吉林省文化局决定撤销单独举行二人转会演及群众业余会演改为举行全省职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办剧团表现现代生活节目会演大会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六日)518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全省表现现代生活节目会演大会日期改由12月1日开始及会演有关事项(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九日)520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举行吉林省首届二人转汇报演出大会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六日)52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举行吉林省首届二人转汇报演出大会”的补充通知(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52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召开全省曲艺工作会议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十月六日)525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召开全省曲艺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八日)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召开全国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八日)527

吉林省接待四川省革命残废军人课余演出队办公室接待四川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课余演出队来长演出的工作总结529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长春杂技团和评剧团可担负出国演出任务的报告(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三日)532

吉林省文化局通知转发文化部(58)文群艺字第447号通知(一九五八年十月三十日)532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文艺作品中写真人真事问题的通知53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职业艺术表演团体要求降薪要求供给制及参加人民公社问题的请示(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七日)534

附:吉林省文化局函(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七日)535

吉林省文化局报告(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八日)536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剧团跃进打擂后艺人自动取消保留工资降薪献服装乐器等情况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五日)539

关于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文艺界赴福建前线慰问演出团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540

传统戏曲剧目稿酬办法(草案)541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艺献礼办公室通知 成立吉林新剧种编创组决定(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日)54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文艺献礼放文艺“卫星”的报告(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日)543

吉林省文化局函(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三日)54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吉林省民歌手冠军选拔赛与曲艺会演”延期通知(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日)55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与民歌手选拔赛的同时举行吉林省首届曲艺会演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555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总工会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吉林省分会筹委会关于举行全省民歌手冠军选拔赛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556

吉林省文化局呈报吉林省钢铁前线文艺慰问团工作总结(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一日)557

附:吉林省钢铁前线文艺慰问团工作总结558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建立通化钢铁基地各生产前线文艺慰问团和文化工作队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九日)562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剧团到通化钢铁前线慰问的补充通知(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565

吉林省文艺献礼办公室关于选编曲艺作品选集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四月八日)566

文学艺术献礼工作情况汇报(一九五九年四月)566

吉林省文化局抄转文化部“请大力协助征集建国十年来的艺术展品”函(一九五九年五月十五日)5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请考虑推荐歌舞节目来京参加选拔演出(一九五九年五月十五日)5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七月下旬举行歌舞汇报演出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九年七月三日)570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在六月份调献礼节目到省演出的通知(一九五九年五月十六日)571

附:吉林省献礼节目调省演出日程表57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庆祝建国十周年表演艺术节目献礼工作的几项通知(一九五九年四月四日)575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艺献礼办公室通知献礼节目集中演出、观摩、选拔的日程(一九五九年三月六日)576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联吉林省美协筹委会为举办“庆祝国庆十周年吉林省美术展览会”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六月六日)577

吉林省文化局为深入发动美术献礼作品创作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四月五日)579

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学艺术界工作者联合会关于全省美术作品初稿观摩会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九年四月一日)580

吉林省文化局抄转文化部“关于改进戏曲乐队的演奏位置避免妨碍观众听戏”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581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改进戏曲乐队的演奏位置避免妨碍观众听戏的通知(一九五九年七月三十一日)582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对职业戏曲剧团演员进行登记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八月十日)583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在今年国庆节前后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以优秀艺术表演节目积极为增产节约运动服务并迎接与庆祝建国十周年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四日)584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在今年国庆节前后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积极为增产节约运动服务迎接与庆祝建国十周年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九年九月十日)586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保护主要演员嗓子、整顿剧场秩序和全面安排庆祝国庆十周年的演出活动的通知(一九五九年九月七日)587

吉林省文化局关于派代表赴京观摩木偶、皮影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八日)588

吉林省文化局规定剧团演出必用字幕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588

吉林省文化局1959年优秀剧目调演会总结报告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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