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城市开放和特区工作文件选编 第1辑》求取 ⇩

第一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外开放文件选录1

一、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节录)1

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节录)1

三、赵紫阳总理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节录)4

四、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发〔1979〕50号) (节录)5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6

中共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速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12

五、中共中央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中发〔1980〕41号) (节录)18

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19

六、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国发〔1980〕202号)(节录)25

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25

七、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发〔1981〕27号) (节录)32

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33

八、中共中央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2〕17号) (节录)43

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44

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中发〔1982〕50号) (节录)51

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52

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的通知(中发〔1983〕11号) (节录)58

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58

十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4〕13号) (节录)64

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65

十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5〕3号)(节录)74

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75

十三、国务院批转关于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1985〕46号)(节录)82

关于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会议纪要82

十四、国务院批转特区办公室关于当前海南岛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问题的汇报的通知(国发〔1985〕142号)87

关于当前海南岛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的汇报88

十五、国务院关于批转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1986〕21号)96

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96

十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86〕7号)105

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国务院特区办关于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作用的意见106

第二编经济特区109

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09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09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112

三、国务院关于调整珠海经济特区区域范围问题的批复〔(83)国函字117号〕112

四、国务院关于调整汕头经济特区区域范围问题的批复〔(84)国函字167号〕112

五、国务院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发〔1985〕85号)113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116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119

八、国务院关于台湾同胞到经济特区投资的特别优惠办法(国发〔1983〕57号)123

九、对外经贸部等关于经济特区出口商品外汇留成规定的通知〔(85)外经贸计汇字第254号文件〕123

十、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5

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25

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26

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128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130

十一、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的决议132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133

十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深圳经济特区涉外经济合同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的决定140

深圳经济特区涉外经济合同规定140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146

十三、关于同意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施行细则》的通知150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施行细则150

十四、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决定154

十五、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调整及优惠减免办法154

十六、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6

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工会规定156

十七、关于深圳和厦门经济特区中外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外国企业、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发证照问题的通知〔(82)工商总字第200号〕159

十八、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关于转发香港中旅集团公司开发建设深圳特区沙河华侨城的报告的通知〔(85)侨秘会字002号〕160

关于香港中旅集团公司开发建设深圳特区沙河华侨城的报告〔(85)侨秘字第024号〕160

十九、国务院关于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防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1985〕109号)162

二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4

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164

厦门经济特区土地使用管理规定165

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167

厦门经济特区技术引进规定169

厦门经济特区与内地经济联合的规定171

二十一、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172

二十二、广东省经济特区涉外企业会计管理规定176

第三编进一步开放沿海城市181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181

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181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81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谈进一步开放沿海十四个城市的政策182

五、国务院批转关于大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和能源、交通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1984〕131号)185

关于大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和能源、交通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186

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对外开放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1984〕88号)190

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对外开放问题的会议纪要191

七、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关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域界限的通知(特办字〔1984〕3号)192

八、国务院关于青岛、烟台两市进一步开放、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方案的批复〔(84)国函字149号〕193

九、国务院关于开发建设北海市的规划报告的批复〔(84)国函字163号〕194

十、国务院关于湛江市对外开放工作报告的批复〔(84)国函字166号〕196

十一、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对外开放工作报告的批复〔(84)国函字171号〕197

十二、国务院关于天津市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报告的批复〔(84)国函字172号〕198

十三、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关于调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域的复函(特办字〔1985〕016号)200

十四、国务院关于南通、连云港两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方案的批复〔(84)国函字183号〕200

十五、国务院关于福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方案的批复〔(85)国函字13号〕202

十六、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批复〔(85)国函字33号〕203

十七、国务院关于温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批复〔(85)国函字36号〕204

十八、国务院关于宁波市进一步对外开放规划的批复〔(84)国函字147号〕205

十九、关于山东省威海港、龙口港对外开放的会议纪要(国阅〔1984〕67号)206

二十、国务院关于营口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某些权限的批复〔(85)国函字44号〕207

二十一、国务院关于辽宁省金县对外开放问题的批复〔(85)国函字106号〕208

二十二、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天津、大连等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派遣团、组、人员临时出国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01号)208

二十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若干优惠待遇的规定209

二十四、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12

二十五、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外经济合同管理办法214

二十六、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办法219

二十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221

二十八、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等七个规章的通知223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224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228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试行办法233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税收实施(试行)办法237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联企(事)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243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246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试行办法248

二十九、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等三个涉外经济法规的通知250

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251

宁波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255

宁波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实施办法258

三 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61

三十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65

三十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268

三十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270

第四编利用外资273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中发〔1983〕32号)273

二、海关总署、财政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的通知〔(83)署税字777号〕277

三、海关总署关于利用外资项目限额的规定〔(83)署货字第56号〕279

四、财政部关于对福建省利用侨资、外资实行八条优惠办法处理意见的报告〔(83)财法字第19号〕280

五、利用外资计划管理试行办法〔(83)外经贸计资字第564号〕282

六、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中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发〔1983〕13号)287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291

八、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报告(国发〔1983〕45号)295

关于进一步办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报告296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306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308

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行使原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权的决定323

十二、关于中外合资项目谈判、签约的几项规定〔(80)外资委发委字第014号〕323

十三、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申请和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80)外资委发委字015号〕325

十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327

十五、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01号〕328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330

十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85〕62号)344

十八、海关总署等关于公布《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的通知〔(84)署税字第233号〕345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345

十九、海关总署等关于下达《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的通知(1983署税字第995号)347

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347

二十、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修订的《海关对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的通知〔(82)外经贸关字第4号〕349

海关对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351

二十一、国务院关于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国发〔1979〕220号)353

二十二、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357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台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358

二十四、海关总署、财政部关于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出口货物征免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362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118号)363

二十六、交通部关于对我国从事国际海运船公司管理问题的通知〔(85)交海字1637号〕364

二十七、对外经济贸易部等关于印发《关于限制举办经营出租汽车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请示》的通知〔(85)外经贸法字第21号〕366

关于限制举办经营出租汽车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请示〔(84)外经贸法字第46号〕367

二十八、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制度〔(85)外经贸计统字第693号〕368

二十九、国家经委关于组织利用外资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经机〔1982〕570号)378

三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380

三十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修订382

三十二、国务院批转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6〕25号)382

关于加强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报告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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