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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干部工作3

一、专业技术干部管理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革委会科委、计委、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科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公安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公安部〈关于劳改犯、劳教分子、留场就业人员中科技、外语人员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豫革公(1979)44号 一九七九年五月七日3

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科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公安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劳改犯、劳教分子、留场就业人员中科技、外语人员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的联合通知5

附:关于劳改犯、劳教分子、留场就业人员中科技、外语人员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7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关于闲散在社会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安排使用意见的报告 国发(1980)54号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五日9

附:关于闲散在社会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安排使用意见的报告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的通知 中办发(1981)16号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三日14

附: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15

河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人事局《关于给专家配备助手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豫科字(81)第177号 豫人字(81)第105号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八日24

附: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人事局通知25

附:关于给专家配备助手的几点意见26

中共中央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 中发(1982)10号 一九八二年一月三十日29

附:关于专业人员出国出境问题的报告32

附:关于充分发挥中青年科技干部作用的报告39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央(1982)10号文件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 豫发(1982)42号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八日44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组织部《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豫办(1982)23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四日46

附: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补充通知47

附:检查知识分子工作参考提纲52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 豫发(1982)91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十三日5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边远地区科技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办发(1982)34号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三日59

附:关于加强边远地区科技队伍建设的意见60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回国科技专家学者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人科(1982)018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一日68

附:回国科技专家学者管理工作暂行办法69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河南省关于加强对外科技交流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政(1982)142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日74

附:河南省关于加强对外科技交流管理的暂行规定75

二、社会科学职称79

1.综合79

国家人事局印发《国家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国人(1981)71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79

附:国家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81

国家人事局关于统一管理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人(1981)98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七日89

国家人事局印发《关于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人(1981)340号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九日91

附:关于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93

河南省人事局印发《河南省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豫人字(1981)87号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三日104

附:河南省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105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关于评定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1981)169号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六日112

附:关于评定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问题的报告113

河南省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 (1982)豫社专字第5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日117

附:关于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118

河南省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全国会计、统计等业务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1982)豫社专字第8号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五日124

附: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统计等业务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125

附:全国会计、统计等业务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126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科学技术干部技术业务职称评定委员会组织办法》的通知 劳人科(1982)46号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1

附:科学技术干部技术、业务职称评定委员会组织办法132

2.统计135

国务院批转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125号 一九八○年五月十六日135

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136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省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意见》 豫政(1981)22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七日139

附:河南省人事局、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意见140

附:河南省统计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关于《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草案)143

3.编辑150

国务院批转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80号 一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150

附: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151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印发《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宣〔1982〕74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日154

附:《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155

4.外语翻译168

国务院批转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81号 一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168

附: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169

河南省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评委会《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82)豫人技干字4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五日172

旅游总局、国家人事局通知 (81)旅人字第195号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五日183

附:旅游系统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84

旅游总局通知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七日189

附:旅游系统部分省、市、自治区翻译职称评定工作座谈会纪要190

5.新闻记者194

国务院批转《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300号 一九八○年十二月八日194

附: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195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印发《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宣(1982)75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日198

附: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199

6.经济212

国务院批转《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314号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12

附: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21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 (81)银人字第36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五日216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执行《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218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转发国务院批转《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 (81)建总制字第39号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日225

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人事局《关于税务部门执行〈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81)豫人字第44号 (81)财税字第18号 一九八一年四月七日22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人事局关于税务部门执行《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227

河南省经委、计委、财委、人事局关于印发《〈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经人字(82)第80号 豫计人字(82)第200号 豫财字(82)第10号 豫人技干字(82)第6号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四日228

附:河南省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评定委员会关于《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30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评定劳动定额专职干部职称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力字(82)第111号 豫人技干字(82)第8号 豫科字(82)第97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九日239

附: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评定劳动定额专职干部职称问题的通知241

7.图书、档案、资料243

国务院批转《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21号 一九八一年一月三十日243

附: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244

文化部印发《关于图书馆专业干部业务职称考核测验的几点说明》的通知 文图字(82)第312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三日248

附:文化部关于图书馆专业干部业务职称考核测验的几点说明249

河南省档案局、河南省人事局印发《关于评定档案专业干部业务职称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档(82)13号 豫人技干(82)4号 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三日253

附:关于评定档案专业干部业务职称实施细则254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印发《图书馆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宣(1982)76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日259

附:图书馆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260

8.会计274

国务院批转《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29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日274

附: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275

粮食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 (81)粮财字第22号 一九八一年四月三日279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系统财会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由地方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通知 工发财字(1982)3号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五日282

国家人事局关于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人(1982)36号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日284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财政部、国家人事局《关于对已授予会计师技术职称进行复核的意见》的通知 (81)豫财企字第328号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一日28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人事局关于对已授予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进行复核的意见287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财企字(82)38号 豫人技干(82)第3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六日292

附:河南省财政厅、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实 施细则(草案)293

9.文物、博物301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印发国务院批准的《文物、博物馆工作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79)文物字第300号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三日301

附:文物、博物馆工作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302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文物、博物馆科研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80)文物字第314号 一九八○年十月六日306

附: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关于实施《文物、博物馆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的暂行规定307

国家人事局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学术职称暂行规定》和执行《文物、博物馆工作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1982)5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310

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学术职称暂行规定312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印发《文物、博物馆工作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宣(1982)77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日316

附:河南省思想战线专业干部职称评委会《文物、博物馆工作科学研究人员定职、升职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318

10.播音333

中央广播事业局、国家人事局关于颁发《播音员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干字(1982)359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五日333

附:播音员业务职称暂行规定334

11.体育338

国务院批转《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155号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九日338

附: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暂行规定339

国家体委,国家人事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实施意见和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81)体球字248号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日343

附:《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实施意见和若干问题的说明344

国家体委、国家人事局关于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复核套改工作的意见 (82)体球字49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六日352

国家体委关于印发《全国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82)体球字106号 一九八二年五月六日355

附:全国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工作座谈会纪要356

12.教育361

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议字29号 一九六○年三月五日361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 国发(1978)32号 一九七八年三月七日365

附: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366

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九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确定和提升职称几个问题的通知 (79)教政字030号 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一日368

教育部关于贯彻高等学校教师和“两员”职称的确定与提升工作座谈会文件精神的通知 (79)教政字045号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73

附一:关于当前高等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称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375

附二: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情报人员评定职称继续试点的通知379

教育部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 (80)教专字002号 一九八○年二月七日383

国务院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称问题的批复 国发(1980)309号 一九八○年十二月十日386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科委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技工学校确定与提升讲师、副教授职称评定权限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培字(82)第14号 豫科字(82)第46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六日387

附: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技工学校确定与提升讲师、副教授职称评定权限问题的通知389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印发《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确定职称暂行办法》的通知 (82)教干字033号 劳人科(1982)45号 (82)科发干字0920号 社科(82)人字59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三十日391

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确定职称暂行办法392

三、专业技术干部农村家属迁城394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粮食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公安部、粮食部、国家人事局《关于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由国家供应粮食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80)豫公(治)46号 (80)粮供字第82号 豫人字(80)第124号 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394

附:公安部、粮食部、国家人事局关于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由国家供应粮食问题的规定396

公安部、粮食部、国家人事局关于下达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指标的通知 (81)公发(治)18号 (81)粮供联字5号 国人(1981)45号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399

河南省人事局关于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农村家属迁往城镇几个问题的通知 豫人字(1981)84号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三日40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农村家属迁往城镇问题的通知 豫政(1982)73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三日408

离休、退休、退职411

一、综合411

中共河南省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老干部工作方面三个文件的通知豫发(1979)179号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八日411

附:关于老红军、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几点意见412

附:关于做好干部逝世后善后工作的暂行办法415

附:关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建立老干部工作机构的意见418

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民政局、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财政局、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人事局关于对过去已退休干部改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革民优字(79)第93号 豫工发(79)第68号 豫革财行字(79)第55号 豫革人字(79)第8号 一九七九年六月四日420

河南省人事局、劳动厅、民政厅、粮食厅、公安厅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豫人字(79)第25号 豫革劳保字(79)第35号 豫民优字(79)196号 (79)豫粮购字249号 豫公治字(1979)49号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423

中共河南省委摘帽办公室,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因“右派问题”被错误处理失去公职人员退职退休问题的通知 豫摘字(1980)2号 一九八○年元月十八日430

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原工商业者和从其中区别出来的劳动者改变退休待遇的通知 豫统(80)第57号 豫人福字(80)第10号 豫劳险字(80)第18号 一九八○年六月十六日431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过去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改为离职休养待遇问题的通知 豫组(1980)104号 豫人字(1980)58号 豫民字(1980)70号 (80)豫财政字第65号 一九八○年九月八日434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劳动厅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安置工作中几个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民字(1980)50号 (80)豫财政字第43号 豫人福字(80)第9号 豫劳险字(80)第16号 一九八○年五月十四日436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0)253号 一九八○年十月十七日438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439

附:对《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说明443

河南省人事局、财政厅、民政厅、粮食厅、卫生厅、农业厅关于印发《退休、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草案)的通知 豫人字(80)第74号 (80)豫财行字第75号 豫民优字(1980)第46号 (80)粮购字第34号 豫卫公疗字(1980)第2号 豫农人字(1980)第121号 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446

附:退休、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草案)44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关于进藏干部回内地安排离职休养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1)50号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二日453

附:关于进藏干部回内地安排离职休养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454

国家人事局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复函 国人(1981)304号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八日456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1)39号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三日458

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459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1982)1号 一九八二年一月四日464

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465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中发(1982)13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日469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2)62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479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48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2)36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四日483

附: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484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部分离休、退休干部来我省安置工作的通知 豫组(1982)69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日486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82)16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八日488

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刑缓刑期间可否享受退休待遇的复函 劳人险局(1982)4号 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490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关于曾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国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处理意见 豫劳险(82)第24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一日491

劳动人事部关于已经退职干部能否再办离休问题的通知 劳人老(1982)5号 一九八二年十月五日492

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豫人老干字(82)8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七日493

附: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495

附:关于颁发老干部离休荣休证有关事项的规定496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人老(1982)10号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498

附: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499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民政部等五单位《关于做好军队编内和编外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民字(83)第2号 一九八三年元月二十日505

附:民政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做好军队编内和编外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的通知507

二、政治、生活待遇509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中组发(1981)17号 一九八一年七月三十日509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离休、退休干部阅读文件问题的通知 厅(秘)发(1981)36号 组通字(81)40号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六日512

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 中组发(1982)13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514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民发(1979)23号 (79)劳总薪字第24号 (79)财事字第85号 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七日516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国家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退休职工发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险字(80)第6号 豫民字第10号 (80)豫财行字第7号 豫人福字(80)第1号 一九八○年元月十七日518

附:国家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退休职工发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520

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办公室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复关于获准出境的归侨等职工退休费发放等几个问题》的通知 豫统办(80)1号 一九八○年一月二十九日521

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复关于获准出境的归侨等职工退休费发放等几个问题524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有关我办(80)侨政字第004号文的补正524

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粮食厅关于干部离休、退休、退职后落户和粮油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福字(80)第4号 豫公治字(80)第14号 (80)粮供字第26号 一九八○年三月十七日525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险字(1980)第23号 豫财行字(1980)第66号 豫民优字(1980)第39号 豫人福字(1980)第13号 一九八○年九月八日527

附: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529

河南省粮食厅、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国家劳动总局、粮食部《关于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口粮供应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粮供字(81)第2号 豫劳险字(81)第2号 豫人福字(81)第3号 一九八一年元月二十六日531

附:国家劳动总局、粮食部关于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口粮供应办法的通知533

河南省人事局关于计发干部退休费时有关下井津贴问题的复函 豫人福字(81)第7号 一九八一年二月十六日535

河南省粮食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家居农村退休、退职职工落户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退休、退职职工吃粮问题的通知 (81)粮供字第22号 (81)豫公治第22号 豫劳险字(81)第12号 豫人福字(81)第14号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六日536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离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通知 豫组(1981)字57号 豫财行字(1981)26号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一日538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符合离休条件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81)劳总险38号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539

河南省粮食厅关于离休干部供应细粮和食油补助问题的通知 (81)粮油字第23号 一九八一年七月九日540

国家人事局老干部处给河南省人事局的函 国人老(1982)15号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七日54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离休干部活动经费列支问题的通知 (82)豫财企字第22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九日543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司关于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的职工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其因工残废补助费如何处理的复函 (82)劳险字7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七日544

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职工的待遇问题的通知 (81)劳总险字52号 一九八一年八月五日545

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已经退休、退职的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职工的待遇问题的复函 (82)劳总险字4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日547

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集体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国家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经费问题的通知 豫人老干字(82)2号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十日548

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 劳人字(1982)42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七日549

河南省商业厅关于离休老干部商品供应问题的通知 (82)豫商业字第54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三日552

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是否减发工资问题的复函》 豫人老干字(82)第4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十二日553

附:劳动人事部关于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是否减发工资问题的复函554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离休干部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补充通知 豫组(1982)93号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七日555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中小学特级教师退休、离休和调动工作以后补贴费处理的意见 (82)教计资字213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557

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享有保留工资的干部退休、退职时其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如何计发问题的通知 豫人老干字(82)9号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五日558

三、医疗保健560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通知豫组〔1979〕713号 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三日560

附:关于恢复老干部病房和保健室的请示561

河南省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医务鉴定标准》的通知 卫医鉴字(80)第5号 一九八○年七月十六日563

附:河南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医务鉴定标准(试行草案)564

附:河南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医务鉴定标准(试行草案)及说明568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关于做好职工因工、因病退休、退职医务鉴定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字(81)14号 豫劳险字(81)11号 豫人福字(81)12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五日575

卫生部关于安排好离休、退休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 (82)卫直字第3号 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578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制止把公费医疗经费包干给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和在职职工个人使用的通知 豫人老干字(82)3号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十一日580

工龄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585

民政部关于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给吉林省人事局的复函民发(1979)53号 一九七九年八月三十日585

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79)教计字503号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586

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 (80)教计字267号 一九八○年七月八日588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81)劳险字5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五日589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局(1982)2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590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转发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豫组(1982)100号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九日591

附: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592

附: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593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确定和更改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豫组(1983)9号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八日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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