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国海关出口税税则》求取 ⇩

第一类动物,动物产品,及鱼介产品类1

动物及动物产品(生皮,熟皮,皮货,及鱼介,海产品不在内)1

生皮,熟皮,皮货1

鱼介,海产品2

第二类植物产品类(竹,燃料,藤,木材,木,纸,及纺织原料不在内)3

3

杂粮及其制品3

植物性染料3

鲜果,干果,制果3

药材及香料(化学产品不在内)4

油,蜡4

子仁5

5

5

5

烟草5

菜蔬5

其他植物产品6

第三类竹,燃料,藤,木材,木,及纸类7

7

燃料7

7

木材,木,及木制品7

8

第四类纺织纤维及其制品类9

纺织纤维9

纱,线,编织品,针织品9

疋头10

其他纺织品10

第五类金属,矿石,及其制品类11

矿砂,金属,及金属制品11

玻璃及玻璃器12

石,泥土,砂,及其制品(瓷器,搪瓷器在内)12

第六类杂货类13

化学品,化学产品13

印刷品13

杂货13

出口(及转口)税则暂行章程15

货名检查录17

华文17

英文25

1945《中国民国海关出口税税则》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 1945 上海总税务司署统计科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